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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投票/人物條目勳銜使用方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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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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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物傳記條目中,勛銜的表示方式。

先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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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社群在此問題上曾有多次討論,分歧嚴重但未有結果。近日來,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進行了時間極長且非常激烈的爭論,其討論串之長多年未見。因而雙方均同意通過投票解決爭端。

關於本次討論的詳情,請見本投票頁面的討論頁

備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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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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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案提要:在人物傳記條目,參考相關政府的規定,在首段人物中文姓名後加上英文勳銜縮寫或中文勳銜全稱。
    • 範例範例一範例二
    • 實際應用情況例子
    • 理據扼要:某些地方的政府,例如英國馬來西亞香港澳門等,習慣會頒授一些附帶勳銜縮寫的勳章或榮譽,並訂定了這些勳銜縮寫的使用法則,規定如何在姓名後加上勳銜的縮寫式全寫。在條目首段的中文姓名後按規定加上勳銜縮寫,是最理想的做法。
      • 第一:這是正規標示姓名連勳銜縮寫的方法,在不少正式文書中使用,在主要的國際《名人錄》也會列出,因此在條目開首展示最為合適。此外,在中文語境中也一直存在這種於中文姓名後加上勳銜縮寫的做法;按照相關政府的規定展示勳銜也是對合法政權的承認,符合中立方針;
      • 第二:勳銜縮寫已附上內連結,讀者可連往有關資料讀取相關勳章的資料,也可在浮標懸停在內連時顯示勳銜全名,再加上條目附上榮譽附表列出勳銜全名,不會構成閱讀困難;
      • 第三:按各地的做法展示勳銜縮寫是對各地差異的尊重,在中文語境下可包容的前提下,應予採用,並不應該因為某些地方少用勳銜縮寫而摒棄這些知識;以英文維基百科為例,英文維基百科以所有英語用者為對象(包括哪些沒有使用勳銜縮寫的地區),不過英文維基百科也有展示勳銜縮寫的做法,也未見有讀者出現閱讀困難;事實上,不少勳銜縮寫本身比勳銜的中文全名更為常用,很多勳銜中文全名在Google等搜尋器根本沒有結果。

方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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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案提要:建基於正式方案一的妥協方案,在條目首段中文姓名後的勳銜縮寫後方再加上「注腳連結」,可讓讀者即時跳到條目的榮譽附表了解勳銜的全寫。

方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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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案提要:基於方案四的妥協方案。人物傳記條目在首段的傳主外文姓名之後使用勛銜的外文縮寫,並在勛銜縮寫之後使用註解連結,使讀者可以跳轉到條目附錄的榮譽列表了解傳主所獲勛銜的中文名稱。同時,傳主的勛銜情況還可以在首段之後的正文中用敘述的方式進行表達,勛銜首次出現時應當使用中文名稱,可在括號內標明勛銜的外文縮寫。

方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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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案提要:人物傳記條目在首段姓名後不使用勛銜的外文縮寫。傳主的勛銜情況應當在首段之後的正文中用敘述的方式進行表達,也可在附錄中逐個列出。勛銜首次出現時應當使用中文名稱,可在括號內標明勛銜的外文縮寫。
    • 範例範例一範例二
    • 實際應用情況例子
    • 理據扼要:
      • 第一,百科全書應該讓儘可能多的人看懂。由于姓名後接勛銜外文縮寫的寫法在傳統中文語法中沒有先例,因此這種英式的勛銜表達方式會給絕大多數中文讀者帶來理解方面的困難,他們不僅不能意識到中文姓名後的縮寫代表勛銜,更不知道這些縮寫的具體含義(參見達師的調查)。另一方面,雖然少數用戶受英文語法的影響,能理解英式的勛銜表達方式,但理解中式描述的勛銜對他們來說並沒有任何障礙。因此,我們建議使用本方案——可以讓所有中文用戶都能正確理解的方式。
      • 第二,即使在英文語境下,頭銜縮寫也不是人物條目必須的部分。例如,《不列顛百科》等英文百科全書就沒有在條目內使用任何勛銜。因此,即便是對少數深受英文環境影響的讀者來說,姓名後沒有勛銜縮寫並不違反英式的表達習慣,因此談不上不尊重他們的習慣。
      • 第三,維基百科必須注意列印版本的可讀性,只提供外文縮寫卻不同時提供中文名稱不符合這一要求。即使注釋或者附錄提供了勛銜縮寫的中文說明,但列印版無法利用超鏈跳轉到這些說明。

投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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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資格:討論開始時(2013年1月23日15:09)為自動確認用戶,方可在此投票。這一時限較早,請新用戶注意。禁止使用傀儡投票。
  • 每位用戶只需在上述四個方案中選擇一個認為最合適的方案即可。在相應標題下署名即視為支持。不設反對、中立或其他票。
  • 投票自2013年4月14日00:00:00開始開始公示,為期一天。
  • 投票時間為兩周,自2013年4月15日00:00:00至2013年4月29日00:00:00止。投票截止前可以改票。
  • 投票結束後,經清點,支持票數最多的方案獲選。
  • 如需發表意見,請至意見區。投票意見過長、在投票區回應他人意見的,均會移動至意見區。

投票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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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日期與時間是世界協調時間2024年11月23日11時12分按此更新

投票現已結束!
請勿再作任何投票或改票,否則會被視為廢票。

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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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物傳記條目,參考相關政府的規定,在首段人物中文姓名後加上英文勳銜縮寫或中文勳銜全稱。

  1. Vanros Kloud Kim Son Hyun Benson Chao Cheng Yu Edward Hyde Steinway I ,Ioannes Pavlvs X 2013年4月25日 (四) 15:29 (UTC)[回覆]

方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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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基於方案一的妥協方案,在條目首段中文姓名後的勳銜縮寫後方再加上「注腳連結」,可讓讀者即時跳到條目的榮譽附表了解勳銜的全寫。

  1. --♥VC XC 2013年4月15日 (一) 02:44 (UTC)[回覆]
  2. --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5日 (一) 03:04 (UTC)[回覆]
  3. 這個方案採取的所有措施,相信在參考各地造法的同時,已可合理地期望任何能閱讀中文的人,都不會因為勳銜縮寫影響對條目的理解。--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4月15日 (一) 03:56 (UTC)[回覆]
  4. 支持此方案。Gz deleted留言2013年4月15日 (一) 08:10 (UTC)[回覆]
  5. 贊成此案。--NVMENOR留言2013年4月15日 (一) 08:13 (UTC)[回覆]
  6. 既能尊重勳銜縮寫的使用習慣,同時又可讓不了解勳銜縮寫的讀者明白箇中意思。 -- Kevinhksouth (Talk) 2013年4月15日 (一) 12:51 (UTC)[回覆]
  7. 理由不再重覆。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4月16日 (二) 03:03 (UTC)[回覆]
  8. 這個折中方案不錯,比全英文甚至乾脆不寫要好得多。 --Алексеевский Скажите,пожалуйста! 2013年4月16日 (二) 11:27 (UTC)[回覆]
  9. 這種小事情沒必要做各種限制--ALIEN留言2013年4月16日 (二) 16:06 (UTC)[回覆]
  10. 同上。--chaus留言2013年4月16日 (二) 17:02 (UTC)[回覆]
  11. 加個「注腳連結」跟方案一沒甚麼分別,根本沒必要投方案一。-Hijk910 2013年4月18日 (四) 16:01 (UTC)[回覆]
  12. 傾向支持此方案。--晃晃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1:44 (UTC)[回覆]
  13. 支持--太刻薄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5:32 (UTC)[回覆]
  14. 支持--Yangfl留言2013年4月20日 (六) 09:53 (UTC)[回覆]
  15. 支持—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3年4月20日 (六) 13:28 (UTC)[回覆]
  16. (+)支持--Carrotkit -> 工作室 / 客棧 (歡迎參加電子遊戲條目質量提升計劃!) 2013年4月21日 (日) 10:26 (UTC)[回覆]
  17. --Kolyma留言2013年4月21日 (日) 12:37 (UTC)[回覆]
  18. 卍田卐JC1 2013年4月23日 (二) 14:32 (UTC)[回覆]
  19. (+)支持 如果可以投票就支持吧...--Temp3600留言2013年4月24日 (三) 14:21 (UTC)[回覆]
  20. (+)支持 --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2013年4月27日 (六) 07:25 (UTC)[回覆]

方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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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方案四的妥協方案。人物傳記條目在首段的傳主外文姓名之後使用勛銜的外文縮寫,並在勛銜縮寫之後使用註解連結,使讀者可以跳轉到條目附錄的榮譽列表了解傳主所獲勛銜的中文名稱。同時,傳主的勛銜情況還可以在首段之後的正文中用敘述的方式進行表達,勛銜首次出現時應當使用中文名稱,可在括號內標明勛銜的外文縮寫。

  1. 把中文的人名、頭銜和外文的人名、勛銜分開處理,大家都能滿意。就讓中文的歸中文,外文的歸外文吧。--Gilgalad 2013年4月15日 (一) 04:04 (UTC)[回覆]
  2. 附議。--Kuailong 2013年4月15日 (一) 07:33 (UTC)[回覆]
  3. 2013年4月15日 (一) 19:44 (UTC)[回覆]
  4. 我相信很多香港以外的讀者根本就不知道中文人名後面跟的英文縮寫是勛銜。--鐵鐵的火大了 2013年4月16日 (二) 01:49 (UTC)[回覆]
  5. 以學術角度考慮,認為此方案為最佳。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4月16日 (二) 03:54 (UTC)[回覆]
  6. 應該如此。烏拉跨氪 2013年4月16日 (二) 03:58 (UTC)[回覆]
  7. Makecat 2013年4月16日 (二) 04:30 (UTC)[回覆]
  8. 意見已述。—Snorri留言2013年4月16日 (二) 10:39 (UTC)[回覆]
  9. --風雨同舟留言2013年4月17日 (三) 09:27 (UTC)[回覆]
  10. --CHEM.is.TRY 2013年4月18日 (四) 18:58 (UTC)[回覆]
  11. --InstantNull留言2013年4月21日 (日) 02:21 (UTC)[回覆]
  12. 不理解香港編輯對於此類勛銜的篤愛,個人不認為此舉符合一些中文的編寫習慣,但出於妥協,這個方案不是最差的。--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4月23日 (二) 03:44 (UTC)[回覆]
  13. 較為合理。--吃白菜的企鵝留言2013年4月23日 (二) 08:46 (UTC)[回覆]
  14. 不要一大堆英文縮寫。--Qa003qa003留言2013年4月26日 (五) 00:01 (UTC)[回覆]
  15. 作為一個大陸人,我覺得方案四看起來更舒服,折中支持方案三。 yzyzsun 2013年4月28日 (日) 13:05 (UTC)[回覆]
  16. 算了,為了達到目的而折中。——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4月28日 (日) 14:03 (UTC)[回覆]

方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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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傳記條目在首段姓名後不使用勛銜的外文縮寫。傳主的勛銜情況應當在首段之後的正文中用敘述的方式進行表達,也可在附錄中逐個列出。勛銜首次出現時應當使用中文名稱,可在括號內標明勛銜的外文縮寫。 #第一票。——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4月15日 (一) 02:26 (UTC)[回覆]

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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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位於互助客棧的討論已經移動至本頁面的討論頁,如有需要請前往閱讀。非常感謝。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3月16日 (六) 14:06 (UTC)[回覆]
  • 由於勳銜的展示涉及多種不同的配搭,並不可以單靠一個例子,因此上面盡量例舉出不同的範例和實際應用例子,供各位較全面地了解勳銜縮寫在不同情況下的差異。--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3月17日 (日) 04:22 (UTC)[回覆]
  • (!)意見,對於方案三、四堅持以困綁形式加入「勳銜在正文首次提及時必須採用全稱」的附加條款,我仍然感到很有問題。其一,以上的討論一直都是關注條目開首的處理方法,正反雙方對於條目正文的處理手法根本沒有深入討論;其二,條目正文的寫作行文應該給予每位維基編輯合理程度的編輯自主和自由,對於條目遣詞如何符合前文後理,每位編輯有自己合理的判斷,如有爭議應該逐一按個別情況提出討論,沒有理由一刀切作出刻板的規定。參考電腦用詞,觀乎目前維基百科條目內文採取縮寫的情況十分普遍,例如IP位址(而非網際協定地址)、DNS(而非網域名稱系統IRC即時聊天(而非網際網路中繼聊天),如果強行規定條目正文不可使用十分常用的勳銜縮寫,也就應該同時禁止條目內文使用電腦用語縮寫。--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4月14日 (日) 04:54 (UTC)[回覆]
    • (:)回應:「勛銜首次出現時應當使用中文名稱,可在括號內標明勛銜的外文縮寫。」指的是首次使用勛銜應當用中文使讀者明了,而且沒有禁止使用縮寫,並沒有你所說的任何強行規定,你說的附加條款從何而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4月14日 (日) 12:50 (UTC)[回覆]
      • "傳主的勳銜情況應當在首段之後的正文中用敘述的方式進行表達,也可在附錄中逐個列出。"方案三和四的這一句請問應該作何解讀?--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4月14日 (日) 16:32 (UTC)[回覆]
        • 這有什麼問題嗎?你看不懂?——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4月14日 (日) 16:37 (UTC)[回覆]
          • 這與你上一個留言說的完全是兩回事。--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4月14日 (日) 16:51 (UTC)[回覆]
            • 方案四:「傳主的勛銜情況應當在首段之後的正文中用敘述的方式進行表達,也可在附錄中逐個列出。勛銜首次出現時應當使用中文名稱,在括號內標明勛銜的外文縮寫。」方案三:「同時,傳主的勛銜情況還可以在首段之後的正文中用敘述的方式進行表達,勛銜首次出現時應當使用中文名稱,在括號內標明勛銜的外文縮寫。」怎麼是兩回事?請注意粗體。——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4月14日 (日) 17:06 (UTC)[回覆]
              • 多謝你的解說,但這樣看來似乎是方案三和四的遣詞有一點語焉不詳;參考你的解說,方案三和四也似乎只是容許條目正文首次提及勳銜時,應當使用全稱,但可同時附上縮寫,這與我之前提出正文未經深入討論,不應強加規限的看法有出入。我所指的困綁是,從一開始我們焦點都是討論條目開首的處理情況,但到投票的時候卻把正文的處理都寫進方案內,這點並不恰妥。還有,我並不清楚"應當"應該解讀成"必須",抑或只是一個"建議"。--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4月14日 (日) 17:32 (UTC)[回覆]
                • 「應當」是強制性建議,即「should」。關於首段之後正文中的勛銜的表達方式,只要第一次出現的時候給出了中文名稱,方案三和方案四並不反對在首段之後的正文使用勛銜縮寫。這樣規定,是因為擔心假如方案三、四不涉及對正文的規定,可能會被人刻意解釋為在整個條目絕對禁止使用勛銜縮寫。現在看來這種擔心是有理由的,作這樣的規定也是很有必要的。--Gilgalad 2013年4月14日 (日) 22:08 (UTC)[回覆]

對某維基人正事不做,欺善怕惡的做法感到失望。我不覺得這個問題用的著制定一個嚴格標準,但我會考慮最合適的選項作出投票。--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5日 (一) 03:08 (UTC)[回覆]

  • (!)意見,容我在投票結束前提早發表一些總結:投票結束當日是2013年4月29日,剛好是我加入維基百科的七周年紀念日,對於待在維基百科久一點的維基人來說,這段時間不算太長,但也不算短。過去七年來,我自問算是編寫了不少人物條目,從不間斷,剛查了一下自己的編輯紀錄,原來從2006年第一次編輯開始,我已經在人物條目加入勳銜縮寫,這個做法經過整整七年,得到廣泛認同和接受,至近年才開始有個別維基人專門透過條目評選期間提出反對。我對於今次投票感到遺憾,其一,一項專門議題淪為透過簡單多數投票表決,試問沒有親身的編寫經驗,又有多少人能夠了解真正編寫條目的維基人的苦況,以及在編寫過程中的深入考慮?其二,持反方的幾位主要維基人,全部都沒有參與編寫相關人物傳記的經驗,個別人士更似乎一直也沒有在維基百科參與多少編寫,整個討論和投票都充斥著外行人領導內行的氣氛;其三,這種持久和冗長的討論和投票,已嚴重虛耗時間,把這些務虛的時間投放到條目創作,明顯對維基百科更有建設性。不過,或許這種簡單多數制向來就是維基百科處理糾紛的最有效途徑,無論如何,這次投票算是君子之爭,我不會以退出維基百科云云「要脅」各位投支持票,也不會因為投票結果動搖我對參與維基百科編寫工作的熱誠,總之希望各方都能夠尊重制度和尊重投票結果,多謝垂注。--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4月17日 (三) 13:32 (UTC)[回覆]
  • (!)意見:既然連總結都跑出來了,我對結果也不抱什麼希望了(討論期間某管理員說某方不要持著人多勢眾便不肯找台階下,我現在理解了)。作為「個別維基人」我要澄清一下,這絕對不是「專門透過評選期間提出反對」,而是在優良評選時才發現的問題。我對Clithering用戶多年來的貢獻表示敬意。但也希望各位能夠根據理據而不是崇拜或熱情或同情來投票。最後,無論結果如何,我都希望能夠有更多的用戶投入到維基百科條目的寫作和改進上來,也希望有更多的用戶能夠參與到與條目、方針有關的討論中來。我認為無論是前者還是後者,對維基百科都是很重要的。—Snorri留言2013年4月17日 (三) 13:47 (UTC)[回覆]
  • (!)意見:我是個外人,但就我來看,兩方勢力相當。就目前來說,我覺得,現有票數太少,兩方票數也相差太少。應該設置個底線之類的。我知道,統一規格很重要,但就目前來說,暫時同時認可兩個方案也不錯。——Simon951434留言2013年4月17日 (三) 15:59 (UTC)[回覆]

有人已經開始總結陳詞,那我也說點個人看法。作為爭論的參與者,我關於爭論本身的意見在前面已經說清楚了,現在試著以旁觀者的角度分析一下爭論的原因。之前有人說勛銜什麼的都是雞毛蒜皮的爭吵,但我同意Snorri的看法,這些雞毛蒜皮的表現背後有其內在的原因。這次的爭論實際反映了維基百科用戶當中精英主義和平民思想的對撞,比如這些現象:

  • 精英主義:
    • 以「專家」身份排斥「外行人」意見。認為專家掌握的專門知識是「正常人」都應該了解的。
    • 對身份和地位敏感。認為勛銜是人名身份的一部分(或者是必要的附屬),能加則必加。
    • 多與少I:在討論處於少數的時候,要求別人尊重他作為少數的意見和習慣。不過在處於多數的時候會提前出來總結定調。
    • 多與少II:認為專家貢獻卓著,暗示其意見比其他編輯者更重要。
  • 平民思想:
    • 認為百科以向大眾傳播知識為目的,應該用最普通常見的表達方式。要求對不常見的知識做清楚的解釋。
    • 排斥勛銜與人名結合這種對身份差別的強調。認為獲得勛銜只能被當成一項事實,作為傳主的個人經歷在條目里進行記錄,頭銜能不加則不加。
    • 多與少I:要求尊重多數人的意見。
    • 多與少II:認為所有維基參與者都應該有平等的權利。不光是普通編輯者,讀者的利益也要考慮。

這種矛盾一方面是維基之外這兩種思維的對立在維基上的體現,另一方面也帶有維基自己的特點。維基百科本身是開放平台,與傳統百科比起來,「人人可編輯」的維基百科先天就有平民和草根屬性,但這並不意味著草根精神就一定在維基社群占了上風。因為在實際運行中,儘管維基讀者占了網站流量的絕大多數,但他們是沉默的。在維基,是少數人貢獻了大多數的內容,因此精英主義的傾向無法避免。這是維基內在的結構性矛盾,這次投票只是這種矛盾的又一次小小爆發。--Gilgalad 2013年4月17日 (三) 19:09 (UTC)[回覆]

  • 我是個外人,在我看來樓上是有幾分道理。我是個平民,所以鮮少編輯,也鮮少發言。但是在我看來,你們這群能言善道的都算是菁英啊!
  • 還有,如果我『在條目首段中文姓名後的勳銜縮寫後方再加上「注腳連結」,可讓讀者即時跳到條目的榮譽附表了解勳銜的全寫』,卻同時「傳主的勛銜情況應當在首段之後的正文中用敘述的方式進行表達,也可在附錄中逐個列出。勛銜首次出現時應當使用中文名稱,可在括號內標明勛銜的外文縮寫」,那我該投哪個方案?又或者,如果我「人物傳記條目在首段的傳主外文姓名之後使用勛銜的外文縮寫,並在勛銜縮寫之後使用註解連結,使讀者可以跳轉到條目附錄的榮譽列表了解傳主所獲勛銜的中文名稱」,卻不想「同時,傳主的勛銜情況還可以在首段之後的正文中用敘述的方式進行表達,勛銜首次出現時應當使用中文名稱,可在括號內標明勛銜的外文縮寫」,那我該投哪個方案?
  • 到底,方案二是否就是專業的?方案三是否就是易懂的?
  • ——Simon951434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4:13 (UTC)[回覆]
    • (:)回應:你可能沒有看之前的各段討論,所以比較難了解整個過程。基本上是:香港、澳門政府或一些其他機構喜歡在介紹名人時採用英文的語法,將勛銜的英文縮寫放在人名後,變成:「張三,JP」這樣的效果。大陸和台灣、新馬某些資料也沿用,但實際上中文中也有不在姓名後用勛銜縮寫,而是在行文中介紹的寫法(這也是中文介紹一個人的時候常用的做法):張三是XXX人,曾獲太平紳士勛銜。至於哪個專業哪個易懂,見仁見智。—Snorri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4:38 (UTC)[回覆]
    • (:)回應
      • 關於您的「想與同時想」:方案三也支持勛銜縮寫(在英文名後面),同時也加註腳連接跳轉。
      • 關於您的「想卻不想」:方案三中「可以」的意思是允許這種做法,但不強制要求。--Gilgalad 2013年4月19日 (五) 14:46 (UTC)[回覆]
    • (:)回應,Simon951434感謝您的意見,所謂「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現時的問題不在於專業知識與「平民」對立,而是有人企圖以民粹否定專業知識。是否使用勳銜,並不在於勳銜易懂與否,而是在於相關政府對勳銜的使用制定了法則,所以不應個人喜歡「張三是太平紳士」的選擇而不用「張三,JP」的規範。「張三是太平紳士」也是很簡單的例子,並不能反映實際情況的複雜性。至於為何要使用勳銜,我在討論區和上面方案一、二的概述已作出詳細解釋,在此不贅,但這幾個月的討論中,我對一位維基人的意見十分深刻,就是「按英文維基美國人包容英國人的做作,在中文維基包容香港等地用戶行之」,從來都是以大讓小,我希望大家貫徹維基百科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精神。最後回應您較早時提出「同時認可兩個方案也不錯」,我認為這與維持現狀沒有多大分別。多謝垂注。--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4月19日 (五) 15:39 (UTC)[回覆]
    •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不過在維基百科,且不說人人平等,就算是最精英的專家,恐怕在學識上還不足以傳道授業。至於解惑,曾經有普通編輯和讀者詢問專家,我們並不知道姓名後面的這些英文縮寫就是勛銜呀,這可怎麼辦?專家的回答是:這些勛銜縮寫只要是正常人都應該懂。可見,擁有專業知識的專家,雖然總是要別人尊重他的少數意見,但對於他們口中的廣大「民粹」們的苦惱,他是不在意的,也是不打算為他們解惑的。這真是一件可惜的事情。
    • 實際上,這次的爭論在本質上只是理念的衝突。方案二和方案三的支持者們都來自不同的地區,這說明地域上的不同並不是意見分歧的原因。可是在討論的過程中,專家不止一次想把理念的碰撞歪曲成地域的糾紛,甚至威脅要從維基百科分家單幹,這是更為可惜的事情。--Gilgalad 2013年4月19日 (五) 23:27 (UTC)[回覆]
      • 韓愈還有說「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無惑?惑而不從師,其為惑也,終不解矣……吾師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後生於吾乎?是故無貴無賤,無長無少,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4月20日 (六) 11:27 (UTC)[回覆]
  • 簡體中文也有使用勳銜縮寫的例子,僅供參考:
    • 差點被專家矇混過去。仔細看一下專家列出的各項「簡體」例子:
      • 例子一:新華時政——實際是英國駐華大使本人提供的稿件。
      • 例子二:聯合國中文版——聯合國工作語言的翻譯版
      • 例子三:澳洲入籍教材中文版——澳大利亞人寫的
    • 專家煞費苦心才找了這麼幾個「例子」,更說明傳統中文並沒有這種用法。--Gilgalad 2013年4月25日 (四) 17:38 (UTC)[回覆]
      • 你所謂的正統中文是為了迎合自己喜好而定義的。對於你把對象為中國大陸讀者的中文都拒絕當作中文看待,我感到奇怪。(我懷疑你認為我現在和上面寫的也不是中文)--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4月26日 (五) 02:07 (UTC)[回覆]
  • 呵呵。國語的標準是由五四白話文運動以來的經典白話文作品確定的,我沒有那個本事搞自定義。我指出你那些「例子」都來自非中文母語人士以後,現在你也不得不承認,這些例子並不能作為標準,於是又轉而強調以「中國大陸讀者為對象了」。那麼我請問,中國人寫的以英語人口為讀者的新聞,可以作為英語的語法標準嗎?我在歐洲見多了各景點自己出的中文小冊子,恕我直言,多數只有小學語文水平,我看不會有任何人認為這些「以中國人為讀者」的文章能作為中文語法的範例。
  • 現在投票已經快結束,我也不在乎說得再坦率一些。WG前面說很不理解為什麼你對勛銜如此執著,其實我很理解,因為這是「大英帝國」這個君主制國家的等級制度的封建餘孽。1793年,在法國大革命時期的國民會議,就有法國的前貴族一針見血地說明了這些貴族勛位、封號的實際意義:那就是與貴族權力聯繫在一起的虛榮的特權,「權力失去了特權,虛榮也就失去了特權」。因此在所有的共和國,貴族的特權都已經被廢除,不再有把所謂勛位和人名強行聯繫的做法。以法國的藝術文學勳章為例,雖然李安、貝聿銘等人獲得了這個勳章,但他們絕對不會有把所謂「勛位」掛在名字後面的想法,因為在共和社會裡這種做法不被接受。而哪怕在英國,《不列顛百科》也唾棄了這些冗長浮誇的所謂勛位,這是社會的進步。那麼為什麼還有人在自由的的維基百科,打著自由的旗號,推銷等級制的餘孽呢?200年前的法國人說的很有道理:這都是為了「虛榮的特權」啊!
  • 另外,我想提醒你,不要在維基社群製造地域分裂。本質上,這次勛位的爭執是現代社會的平等理念與封建殘餘的等級思想的對立,你已經不止一次想把這種理念之爭引到地區對立的邪路上去。我記得你多次威脅要香港維基人拉出去另立門戶,還不止一次把勛位的問題引向所謂「簡體」與「繁體」的衝突。你這種做法,雖然能得志於一時,欺騙一些出於好意,以為通過忍讓能維持社群和睦的善良的維基人,但終究不可能蒙蔽所有人。因為,無論在大陸、台灣還是香港,都早就脫離了封建時代,平等的觀念深入人心,等級特權的殘渣終將被所有人拋棄。--Gilgalad 2013年4月26日 (五) 03:13 (UTC)[回覆]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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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結果:

  • 方案一:1票;
  • 方案二:20票
  • 方案三:16票;
  • 方案四:0票;

根據投票規則,經清點後,方案二得票最高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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