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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傀儡調查/案件/Chinuan12623/存檔/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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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uan12623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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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   完成

Please check if they are socks (though not likely), as there are reports telling that their contributions were separated but continuous if viewed as the same individual, thus I (1233) request a check performed about this issue. --1233( T / C 2018年5月24日 (四) 01:53 (UTC)[回覆]

轉交至meta:Steward_requests/Checkuser#[email protected]。--Innocentius Aiolos 2018年5月25日 (五) 15:49 (UTC)[回覆]

不相關 不相關--雲間守望 2018年5月26日 (六) 11:52 (UTC)[回覆]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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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   完成

WP:VIP#Chinuan12623。本人作為二二八事件爭議討論的調解者,為免有人擾亂共識,故請求社群判斷。 --SCP-2000 2020年2月10日 (一) 11:24 (UTC)[回覆]

  • 敝人稍早已經在WP:VIP提報Chinuan12623與S89176 [1],並早已經說明其使用不同裝置上網進行規避,IP是不同的,因此SCP-2000提交到此使用者查核請求頁面,不同裝置上網IP不同是查核不出來的(因為這兩個帳號曾經使用者查核過),所以應使用維基百科:傀儡帳號的特點來進行判斷這兩個帳號的關係。--Barter84留言2020年2月10日 (一) 11:42 (UTC)[回覆]
  • (*)提醒Barter84你應自將歷史版本除做修正連結),上示巡查員都知修改他的舊歷史版本連結,就你故意不揭露對方回覆來平衡論述心態可議。存檔之最終完整版本在此社參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2月19日 (三) 15:02 (UTC)[回覆]
  • @SCP-2000感謝,早就應該如此做。雖Chinuan12623、S89176、Ebay5678"已"做過查核無問題,就再次提查核更好。但Barter84等三人從"未"查核過,故請增列Wildcursive、Ebay5678一併查核,釋疑Barter84、Winertai、Wildcursive有無關係,務必請查核員來查出。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2月10日 (一) 11:31 (UTC)[回覆]
  • 本[[Commons:來我的二二八事件版本就跟Barter84不同[2],至於是否帳號魁儡,建議核查本人活躍編輯期間的歷史紀錄,就可輕易獲證。另外,吐吐苦水,我再三提及曾在有前提下,勉強支持Chinuan12623推薦版本,之所以後來轉反對Chinuan12623編輯,除了做為前提的引言文字無法過關外(例如二二八事件的「命名日期」),其實是Chinuan12623自己擅專一心想平反二二八事件,孤立自己所一步一步造成[3],他或許以為每個人都可以被他偏激言語及不眠不休議事程序之間逼走,雖然事實並非如此,但這種風氣若蔚然形成,引來更多「魁儡」,才真的是中文維基發展重大阻礙。講些編後話,對於二二八事件條目而言,身為廣義加害者的「特殊身分」的Chinuan12623既不懂低調編輯,還不懂維基禮儀,常常在言語之間亂攻擊他人,若在他社群,早就被訴諸媒體甚或申訴至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來起底以致扣停或核退相關退休薪俸(推算Chinuan12623於促轉條例起算時間81年11月6日應仍在職),包他紅又紅。是這邊的人實在是以編輯百科為志業,太過善良。--Winertai留言2020年2月10日 (一) 19:38 (UTC)[回覆]
  • 務必將Chinuan12623、S89176、Ebay5678("已"做過查核無問題),與Barter84、Winertai、Wildcursive(從"未"查核過),就再次提查核,給出答案。老聽Barter84質疑聽都長襺了。Barter84長期親邀Qqqyyy、Mapayna參與228討論,不都潛藏維基傀儡或真人傀儡十幾年
在228各方常連結SCP-2000、S099001、Winertai、Barter84、Matt Smith來論述,至於S89176、Z7504我是不會通連結,因Z7504表示過不要通連他來228論述,S89176則是Barter84對他有敵意,但見調解人SCP-2000幾次也連結S89176、Z7504來論,Barter84對S89176又加深敵意,建議爾後不要再連結S89176、Z7504他們了。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2月11日 (二) 04:03 (UTC)[回覆]

(以下並非處理結果)我傾向轉交meta作使用者查核。不過也要注意一點:即使使用者查核結果表明帳號IP上不相關,仍然需要判斷編輯歷史(包括但不限於登錄時間)以確認相關使用者是否存在(真人)傀儡的情況。如果存在真人傀儡(請自行查閲相關規定中「真人傀儡」的定義)的情況,那樣即使帳號之間的登錄時間不存在互補性,封鎖仍然是合規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1日 (二) 07:18 (UTC)[回覆]
本人認為使用者查核不應用作解決使用者間爭議的方式。--#SE2020 不同意的請舉手(迫真) 2020年2月11日 (二) 07:33 (UTC)[回覆]
Chinuan12623、S89176、Ebay5678前"已"都可做過查核顯無問題,但Barter84、Winertai從"未"查核過,二人近日很活躍,查核應很簡易。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2月11日 (二) 08:13 (UTC)[回覆]
Chinuan12623和S89176是不相關 不相關(參見2018年5月存檔);即使對剩下的使用者查核了,結果也有可能是不相關(對比2019年11月對變更李在旭漢字姓名的使用者的查核)。這種時候該怎麼判斷?--#SE2020 不同意的請舉手(迫真) 2020年2月12日 (三) 02:41 (UTC)[回覆]
至於以前本地還有查核權時對ebay5678的核查,有一次是連他帶兩個IP位址的查核,結果為不相關 不相關,還有一次是申請人 撤回請求,還有一次是 無結論。--#SE2020 不同意的請舉手(迫真) 2020年2月12日 (三) 02:50 (UTC)[回覆]
  • (※)注意Chinuan12623、Ebay5678、S89176查核是不相關 不相關,此來去為Barter84、Winertai、Qqqyyy、Mapayna一直在228討論頁誣我三人分身,他們還請管理員使用者查核,管理員回沒證據而拒決,我再請Barter84送查,他也不敢,無奈我才將我、Ebay5678、S89176等三人自清自送查二次不相關 不相關,我們三人當時都參論維基,本好查。
Barter84長期親邀Qqqyyy、Mapayna參與228討論,Qqqyyy、Mapayna不都潛藏維基傀儡或真人傀儡十幾年,也都能查出啊。現在Barter84、Winertai都還是活躍編輯,好查的很,請管理員務必查清。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2月12日 (三) 04:24 (UTC)[回覆]
@SCP-2000我想要轉交的話,就轉交84和winertai。這樣也許是冤枉程度最輕的。你意見如何?--#SE2020 不同意的請舉手(迫真) 2020年2月12日 (三) 06:28 (UTC)[回覆]
@Super Wang請教閣下的這種回應,是不是只選擇看IP的異同(只能同機上網)來限定傀儡?--Barter84留言2020年2月12日 (三) 07:11 (UTC)[回覆]
@Barter84IP相同不一定是同機上網,因為同一個地區的人都有可能分配到同樣的IP位址。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只能從這個方面來判斷。我只是在想該轉交誰、不該轉交誰。我不想背上冤枉好人的罵名。--#SE2020 不同意的請舉手(迫真) 2020年2月12日 (三) 09:20 (UTC)[回覆]
@Super Wang所以"閣下無法"處理一個人使用2支手機不同帳戶規避IP查核的傀儡?(例如一人使用2支不同電信公司的手機IP上網)--Barter84留言2020年2月12日 (三) 09:35 (UTC)[回覆]
重申:一定要將Barter84、Winertai來送查核釋疑。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2月12日 (三) 09:33 (UTC)[回覆]
@Super Wang 無意見。--SCP-2000 2020年2月12日 (三) 09:07 (UTC)[回覆]
  • @SCP-2000Super Wang:不必為難,就將我、Ebay5678、S89176再送一次查核。但是Barter84、Winertai一定要送(Wildcursive可先不送,其前友善於我稱前輩學長,但後被Barter84誤導後才交惡),因B、W太可疑228參論都一致,我前年心善推斷他倆而未送查核,只自清自送自己三人查核不相關 不相關,還似查二次。但Barter84還要三人成虎一天到晚誤導社群,太沒天理。說真的我、Barter84、Winertai、S89176近期都有參論,絕對可查出來,如查出後誰是分身傀儡,要承諾要比照Qqqyyy、Mapayna之分身傀儡永遠封鎖。然若都清白,以後誰也不准再誣指對方。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2月12日 (三) 08:36 (UTC)[回覆]
雖然一般情況下CU不能用作自證清白的手段,但是如果任憑這件事發展下去就沒完了。除去不相關的帳號,轉交 轉交至元維基。但是,在結果出來以前,請大家都保持冷靜。大家都是有經驗的維基使用者,不要玩小孩子「不給糖就搗蛋」的遊戲。--#SE2020 不同意的請舉手(迫真) 2020年2月12日 (三) 09:51 (UTC)[回覆]
尊重-除去"不相關"的帳號,餘轉交 轉交至元維基。我、Ebay5678、S89176已送二次查核不相關 不相關(要送第三次也可)。必請閣下將Barter84、Winertai來送查核,在結果出來前,我停疑Barter84、Winertai之關係,也請Barter84不要動不動就老扣我帽子,如再犯,請處以Barter84"擾亂"封鎖。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2月12日 (三) 10:43 (UTC)[回覆]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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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uan12623Barte84Winrertai

監管員 Alaa:

Barter84 不相關 不相關 to Winertai
Babyincar 很可能 很可能 to Winertai

PS:純技術判斷。

--SCP-2000 2020年2月19日 (三) 04:58 (UTC)[回覆]

@SCP-2000如上面提報所提,另外兩位Chinuan12623與S89176尚未進行以維基百科:傀儡帳號的特點來判斷兩者關係,查核還沒有完成,請勿掛完成標誌。--Barter84留言2020年2月19日 (三) 05:38 (UTC)[回覆]
  • 感謝查核:
1.Winertai的使用者查核結果很可能 很可能是Babyincar的傀儡,應比照二次查核均証為傀儡或真人傀儡Qqqyyy、Mapayna來將Winertai、Babyincar不限期封鎖,或二次再核。此案"眾議"認不該再查我等(雖我認可再查),說了怕冤枉好人,故而只查核Barte84、Winrertai等,本人尊重。
2.Barter84這二三年來"三人成虎"一直影射我與S、E是分身,已誤導社群壞我名譽,浪費了多少討論頁面。縱使我已自清送查核二次,他人也送過一次均查核不相關 不相關,我也說過在真實社會未識未見過面,Barter84還是執意不放。我不是年輕人還會參加"維基人聚會",如果有維基人發現我有參加過任何維基"公、私"聚會,可要求我登出維基,因我認為聚會情誼是會影響編寫立場。我寫維基就是本客觀理據不雜染情緒化,來無償編寫維基也防腦退,Barter84曾說我是他眼中釘肉中刺,還說-這次的編爭發起的228新討論不管何時有共識均無效,真的可如此獨制與狂妄嗎。
3.人是互相的,本人重申表示-如查出誰是分身傀儡要永遠封鎖。然若都清白,以後誰也不准再誣指對方。請Barter84爾後莫在228編討中一直"三人成虎"舉報我破壞,及影射我與S、E是分身,誤導社群、壞我名譽。
4.至於本次討論,一切依規針,我已"暫"不操反"引言首段"回長達一年半管理員曾編執與局改之版本,就先依二位調解人SCP-2000、S099001建議發起"新"討論,調節版也暫依調解人SCP-2000、S099001及當前"多數合意"理據提出,也希Barter84、Winertai言行前後合一,莫鐵板一塊一字都不能修。
5.重申編爭處理。"已"有之共識之原編輯,非有"新"共識不得推翻,此次爭編起因是Barter84"未經討論共識"來擅修有一年半久之原共識版[6]本次之討論如有"新"共識則依其修編,若無,將依規針,回復此爭編前之"原"版本[7],此毫無爭議。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2月19日 (三) 05:48 (UTC)[回覆]

(※)注意

@SCP-2000如上面提報Chinuan12623、S89176與Ebay5678已查核過三次不相關 不相關,但Barter84、Winertai、Babyincar僅查核過這一次即顯一個很可能 很可能,故請以同標準再將Barter84、Winertai、Babyincar進行第二次查核。前Qqqyyy、Mapayna也是"經二次查核"才讓其認罪為傀儡或真人傀儡
如同Barter84推敲,所以Barter84、Winertai了解可使用不同裝置上網進行規避,這我電腦癡倒是不懂。但此從渠等228相關討論唱相隨,就如同Qqqyyy、Mapayna之一搭一唱般,相似點不勝枚舉,請將Barter84、Winertai、Babyincar再做二次技查並佐以維基百科:傀儡帳號的特點:來判斷其關係,如二人-互邀參加編輯戰、激發對某個話題的討論、相似的討論編風、對某種理由的過度自我支持、經常性地對同某人持反對態度、總是提及同知的主題文章、總是巧合地在228場合出現相持、總是作為228見證者資態要人退論、習慣用投票模版...)。此查核還沒有完成,請勿掛完成標誌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2月19日 (三) 11:02 (UTC)[回覆]
請管理員處分Barter84其乖張行為。 本人雖已三查核過不相關 不相關,且已明示可再對本人查核,但Barter84、Winertai、Babyincar僅查核過這一次即顯一個很可能 很可能,應再做二次技查並佐以維基百科:傀儡帳號的特點:來判斷其關係。今見不同之權管者已做四次"完成"結案標註,本人表示尊重,唯Barter84執意已做了三次回退權管者之"結案"標註,其若再犯,請管理員處分其乖張行為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2月19日 (三) 15:41 (UTC)[回覆]

(*)提醒@ManchiuAT蟲蟲飛霧島診所Xiplus請就Babyincar 很可能 很可能 to Winertai分身傀儡進行處分。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2月19日 (三) 16:41 (UTC)[回覆]

(:)回應,Chinuan12623一直在敝人的後面大量刷留言轉移話題,目的就是為了避免自己被查核,Chinuan12623在2月19日11:02還說「此查核還沒有完成,請勿掛完成標誌」,結果上頭被掛"完成"標誌,Chinuan12623卻都一直視若無睹,不像敝人那樣屢次撤換下來,這證明Chinuan12623說的和做的完全是雙重標準Chinuan12623留言說要查核,實際上做的就是一直大量洗版轉移話題,目的就是為了避免自己被查核抓到分身--Barter84留言2020年2月20日 (四) 02:03 (UTC)[回覆]
留意檢察官謬誤。--Mewaqua留言2020年2月20日 (四) 11:20 (UTC)[回覆]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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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Barter84你眼中視維基無針規,我和你不同,不要拿我跟你類比。
  2. 我論述及編輯會前後言行一致,但會尊重權管員處置及眾論共識決,不會鐵板一塊,也跟你自傲性不同。
  3. 此查核我已表示可再"受"查,但"幾"位不同權管員已4次標結案,我要尊重,我沒你那麼狂妄敢回退3次說不結案。
  4. 此228爭編起因是你未經"新"討論共識而擅改,原管理員編請與局改而已有一年半之"共識"版本,對照你之前自訂-未有新討論共識不得擅改一字,你是真食言不自慚。
  5. 爭編之"傷亡、死亡"你前後都支持過,現是"死亡"論鐵版一塊,再次前後不一,悲嘆。
  6. 二位調解員已建議發起此228爭編之新討論,你卻回說-此新討論何時有共識都不算數,這你太自大藐針規,條目啟豈是你獨宰。
  7. 看你似無"封鎖"記錄,不代表你高尚,只是遊走邊緣或技巧善變於交際而免,在我看來你品述差強,光看你平均每月對我濫舉次數,如有不明究理者合你意來濫封,那我不被丑變成惡人。
  8. 你常在窮詞之際三人成虎涉我分身,但涉我分身案已查三次不相關 不相關,此案"眾議"都認不該再查我等(雖我認可再查),說了怕冤枉好人,故而只查核你等,此我尊重,但你倆等排斥,現Winertai的使用者查核結果很可能 很可能是Babyincar的傀儡分身,你怎不遣責Winertai,如此結果是我,不被你打死。你上次邀來228助陣的Qqqyyy、Mapayna也是"經二次查核"才讓其認罪為傀儡或真人傀儡,你也可請要求第二次查Winertai的使用者查核結果很可能 很可能是Babyincar的傀儡案啊,你性不忌分身如仇,現在怎對Winertai分身實案惦縮無聲,怪哉
  9. 如同Barter84推敲,所以Barter84、Winertai了解可使用不同裝置上網進行規避,這我電腦癡倒是不懂。但此從渠等228相關討論唱相隨,就如同Qqqyyy、Mapayna之一搭一唱般,相似點不勝枚舉,我也懂你說了多次的維基百科:傀儡帳號的特點來判斷,故可將Barter84、Winertai、Babyincar再做二次技查並佐以維基百科:傀儡帳號的特點來判斷其關係,如二人-互邀參加編輯戰、激發對某個話題的討論、相似的討論編風、對某種理由的過度自我支持、經常性地對同某人持反對態度、總是提及同知的主題文章、總是巧合地在228場合出現相持、總是作為228見證者資態要人退論、習慣用投票模版...等。
  10. 你也常三人成虎誣我封鎖多,我不說了多次且我個人"使用者頁面"也多標示來去是濫舉報誤封而都申解。在真實社會檢舉甚起訴都不算定案,法判才算,我在職廿餘年未受任何處份或民刑事前科,獲楷獎多次,豈是你能在虛擬空間誣嘴來黑。社會上也見毫無前科之人一犯就是重罪,故目前你沒封鎖記錄,不表示你高操,只顯你會鑽跳迴避善際維基而已,但請以初心良善才為要
  11. 在1月初Winertai誣指本人有「平反」228目的,我摘二人話,含Winertai自省之詞,自不言可喻,希你參省:
S099001表示-重申我對此條目編輯唯一堅定立場:本條目僅用於客觀陳述二二八事件事實,無論編輯目的是把維基百科當成平反、紀念網站或實施轉型正義的地方,都不應允許。(這是S099001回應Winertai、Barter84你等應修正之心態)
Winertai 2月2日表示-對於S099001及Chinuan12623編輯熱誠與想法,我放棄以前成見,現今態度為「個人完全尊重」。(比Winertai在1月初誣指我的留言,更後、更精準)
12.你在228討論找來助陣的幾人,其中Qqqyyy、Mapayna是傀儡分身已永封,而Winertai的使用者查核結果很可能 很可能是Babyincar的傀儡分身,我尊重管理員對其之處置,但Winertai有傀儡分身在現今之228"新"論述我會建議社群"秉除",以示客觀公允。希望你邀找來論之人都是乾淨的,不要作賊還反罵人
13.我在此頁特意說明來去甚多,你要說我是洗版也無妨,因我太了解你,日後你還會再弄些"三人成虎"資料來誣我誤導社群,此一次攤開來去含此"查核 實錄",揭你謊言,爾後僅做此"連結"回應,不必再唇贅於你等。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2月20日 (四) 03:42 (UTC)[回覆]
(:)回應Chinuan12623一直不斷在使用者查核請求頁面"大量洗版"轉移話題做何用呢?在維基百科有誰會這樣做呢?難道不是在轉移別人的注意力不要去探究Chinuan12623跟問題帳號S89176的關係嗎? Chinuan12623隻要越洗版就越能夠證明這一點。--Barter84留言2020年2月20日 (四) 04:50 (UTC)[回覆]
Barter84你廢話"跳針"不斷,看不懂我"上述",社群看的懂。用你標準去斥懲Winertai的使用者查核結果很可能 很可能是Babyincar的傀儡分身案。另要我說幾次你耳礙嗎,雖我分身案已查三次不相關 不相關,可再四查核我跟S89176、Ebay5678,尊重權管員處理。
另前有管理員及維友已"幾次"要你不要老是標-大字、彩字...標新立異,你是不懂裝傻,硬喜歡在維基改彩編,極其無聊。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2月20日 (四) 06:12 (UTC)[回覆]
Chinuan12623老是不懂裝懂、還要一直轉移話題,Chinuan12623一直看不懂敝人在上頭提報的要求:『應使用維基百科:傀儡帳號的特點來進行判斷』,Chinuan12623自己看不懂自己就要承認,只會拿IP查核當作一切。在維基百科,就算IP不同也能構成違反傀儡方針的條件;反之,就算IP完全相同也不一定違反傀儡方針Chinuan12623連這個都不懂,還一直來這裡胡鬧,還到處浪費維基百科空間拼命狂寫個人心得,在維基百科有哪個人像Chinuan12623這樣子亂搞?--Barter84留言2020年2月20日 (四) 09:13 (UTC)[回覆]
覆 Barter84猛"跳針"問題,用你標準去斥懲已"完成"的Winertai的使用者查核結果很可能 很可能是Babyincar的傀儡分身案,不要二套標準,令人厭。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2月20日 (四) 10:05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