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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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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二十四史
次序 書名 作者
姓名 時代
1 史記 司馬遷 西漢
2 漢書 班固 東漢
3 後漢書 范曄 劉宋
4 三國志 陳壽 西晉
5 晉書 房玄齡
6 宋書 沈約 蕭梁
7 南齊書 蕭子顯
8 梁書 姚思廉
9 陳書
10 魏書 魏收 北齊
11 北齊書 李百藥
12 周書 令狐德棻
13 南史 李延壽
14 北史
15 隋書 魏徵
16 舊唐書 劉昫 後晉
17 新唐書 歐陽修 北宋
18 舊五代史 薛居正
19 新五代史 歐陽修
20 宋史 脫脫
21 遼史
22 金史
23 元史 宋濂
24 明史 張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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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居正(912年—981年),子平開封府浚儀縣(今河南省開封市)人,北宋名臣、史學家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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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薛延魯,唐汝州刺史,父薛仁謙後周太子賓客。薛居正早年科舉不順,只好寫《遣愁文》以自解,逾年,登第。後晉天福年間,華州節度使劉遂凝辟其為從事。劉遂凝堂兄劉遂清領邦計,奏署鹽鐵巡官。開運初,改度支推官。宰相李崧領鹽鐵,又奏署推官,加大理寺直,遷右拾遺。桑維翰為開封府尹,奏署判官。後漢乾祐初年,史弘肇領侍衛親軍,威權震主,殘忍自恣,無敢忤其意者。其部下吏告民犯鹽禁,法當死。獄將決,居正疑其不實,召詰之,乃吏與民有私憾,因誣之,逮吏鞫之,具伏抵法。弘肇雖怒甚,亦無以屈。

後周廣順初年,遷比部員外郎,領三司推官,旋知制誥。後周太祖征兗州,詔居正從行,以勞加都官郎中。顯德三年,遷左諫議大夫,擢弘文館學士,判館事。六年,使滄州定民租。未幾,以材幹聞於朝,擢刑部侍郎,判吏部銓。宋朝建立後,任戶部侍郎(寄祿官,正四品下),加兵部侍郎(寄祿官,正四品下)。當時趙普任宰相,趙匡胤恐趙普專權,想設置副相,以分散其權,故以薛居正、呂餘慶等人為參知政事(副宰相)[1],性寬和,不好苛察。六年,拜門下侍郎(階官,正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宰相)。自任參知政事至任相的十八年內,恩遇始終不替。

湖南初定。薛居正知朗州事,期間爆發汪端作亂,監軍使懷疑是城中僧人是賊人黨羽,打算誅殺,被薛阻止,最後由都監尹重睿平定亂事,州內一千多名僧人賴以全活。乾德初,又官吏部侍郎(寄祿官,正四品下),好飲酒,飲至數斗不亂。

開寶九年(976年)十月太宗即位,以薛為昭文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喜歡讀書,「為文落筆不能自休」。太平興國初,加尚書左僕射(寄祿官,從二品)、昭文館大學士(館職)。隨宋太宗平定北漢後回朝,進位司空(加官,三公,正一品)。六年,因服丹砂遇毒,方奏事,覺疾作,遽出。至殿門外,飲水升餘,堂吏掖歸中書,已不能言,但指廡間儲水器。左右取水至,不能飲,偃閣中,吐氣如煙焰,輿歸私第卒,贈太尉(贈官,三公,正一品)、中書令(贈官,正二品),諡文惠。其養子薛惟吉將他生前的作品收集成冊,帝賜名《文惠集[2],今佚。咸平二年,詔配饗太祖廟庭。

開寶六年(973年),由薛居正監修,盧多遜扈蒙等受命修《五代史》。《五代史》成,又名《梁唐晉漢周書》。後世為別於歐陽修新五代史》,改作《舊五代史》。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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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長編》卷5注引《太祖新錄·竇儀傳》稱:「太祖屢對大臣稱儀有執守,欲用為相,趙普忌儀剛直,遽引薛居正參知政事。」
  2. ^ 通志·藝文略》八署作《薛居正集》30卷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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