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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瑞·夫瑞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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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瑞·夫瑞斯
Jerry Voorhis
美國眾議院議員
來自加利福尼亞州十二國會選區
任期
1937年1月3日—1947年1月3日
前任約翰·H·霍培爾(John H. Hoeppel
繼任理查·尼克森
個人資料
出生1901年4月6日
 美國堪薩斯州富蘭克林縣渥太華Ottawa
逝世1984年9月11日(1984歲—09—11)(83歲)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克萊蒙特
政黨民主黨
配偶愛麗絲·路易絲·利文斯頓(Alice Louise Livingston
母校
簽名

哈瑞斯·耶利米·「傑瑞」·夫瑞斯(英語:Horace Jeremiah "Jerry" Voorhis,1901年4月6日—1984年9月11日)是一位來自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民主黨政治家。從1937至1947年,他共計5次當選為代表洛杉磯縣第十二國會選區聯邦眾議員。他也是理查·尼克森在全國性政治選舉中的第一位競爭對手,後者在1946年加利福尼亞州第十二國會選區選舉中擊敗夫瑞斯成功當選,這次選舉也是尼克森在政治崛起過程中通過指責對手是共產主義者而得以勝出的一個典型例子。

夫瑞斯出生於堪薩斯州,童年時經常搬家。他在耶魯大學獲得了學士學位,併入選優等生協會英語Phi Beta Kappa Society,後又在克萊蒙研究生院獲得碩士學位。1928年,他創辦了夫瑞斯男子學校並擔任校長,並在入選國會期間繼續擔任該職位。

夫瑞斯在聯邦眾議院中是羅斯福新政的忠實支持者,投票立場屬于堅定的自由派。他在立法上的主要成就是《1940年夫瑞斯法》,其中要求對部分由外國勢力控制的組織予以登記。連續5次當選後,他於1946年遇到了共和黨候選人尼克森的激烈競爭,後者指出一些支持夫瑞斯的團體與共產黨有聯繫,最終夫瑞斯以超過15000票的劣勢落敗。之後,夫瑞斯拒絕參加1948年的選舉來再次與尼克森競爭。

在半個世紀的寫作生涯中,夫瑞斯撰寫了多部書籍。在選舉中敗給尼克森後,他從政壇引退,在合作社運動中擔任了近20年執行高管。1984年,傑瑞·夫瑞斯在加利福尼亞州的一家養老院逝世,終年83歲。

早年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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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瑞斯·耶利米·夫瑞斯出生於堪薩斯州富蘭克林縣的渥太華,父親查爾斯·布朗·夫瑞斯(Charles Brown Voorhis)是荷蘭後裔,母親叫艾拉·沃德·夫瑞斯(Ella Ward Voorhis),母親的娘家叫史密斯(Smith[1]。傑瑞的爺爺叫奧勒留·萊曼·夫瑞斯(Aurelius Lyman Voorhis),是一位曾「冒險前往堪薩斯州西部邊鏡」的商人和土地交易代理人,還是位自學成才的律師,他竭盡全力把兒子送去讀大學,直到自己負擔不起時又把能拿出的唯一兩美元交給兒子,並建議他找一份工作。傑瑞之後給自己的爺爺寫了傳記[2]。查爾斯·夫瑞斯找了份投資公司的工作,平時還是位半職業棒球運動員,之後他獲提升為金曼普勞公司(Kingman Plow Company)的高管。這家公司解散後,查爾斯又成為奧克蘭汽車公司的高管,該公司之後成為通用汽車公司的寵蒂亞克分部,並最終在他於1925年退休前發展成奈許汽車公司[3]。傑瑞·夫瑞斯開始在渥太華上學,之後還曾在奧克拉荷馬市皮歐立亞龐蒂亞克念過書[4]。他進入麻薩諸塞州霍奇基斯學校念高中,這是一所與耶魯大學關係密切的精英男子住宿學校,並隨後獲耶魯大學錄取,於1923年畢業[1]。夫瑞斯獲選成為優等生協會成員[5],曾任基督教協會會長,並受到了社會福音運動的很大影響[6]

面對他人對自己經商或從事管理工作的鼓勵,夫瑞斯不為所動,這讓父親深感失望[7]。在耶魯大學就讀期間,他開始相信自己要「認真地對待基督福音,不必要的貧困和磨難與特別和過度的權力一樣,都是完全違反其戒掉的」[8]。他之後表示,自己對離開耶魯,到「大學圍牆外的現實世界」到一份工作的判斷缺乏信心[9]。不過一旦畢業,夫瑞斯很快就找了份收貨員的工作,不久又成了貨物操控員。1923年下半年,他下崗[10]。1923至1924年,夫瑞斯在德國基督教青年會出任旅遊代表[4],但由於患上了肺炎,他留在德國的時間不得不縮短[5],在倫敦的一家療養院接受了六個星期的康復治療[11]

查爾斯·夫瑞斯因在奈許汽車公司的工作需要則搬到了住於威斯康辛州基諾沙縣縣城基諾沙Kenosha),而從歐洲回來的傑瑞也一起來到了這裡。由於身體尚未完成康復,他還在懷俄明州西北部的一個農場工作了幾個星期。他在肯諾沙認識了一位名叫愛麗絲·路易絲·利文斯頓的社工,兩人於1924年11月27日在後者的故鄉,愛荷華州華盛頓縣縣城華盛頓Washington)結婚[12]。婚後夫瑞斯夫婦搬到了北卡羅來納州,他在夏洛特的一家福特工廠上班,之後又獲得了一份伊利諾州貧困生學校的教師工作,教三年級並擔任體育教練,每天早上還在學校的小教堂給予宗教演說。這以後,夫瑞斯夫婦在懷俄明州的拉勒米創辦了一家孤兒院並加以打理[1][13]

波莫納加州州立理工大學的夫瑞斯公園,這裡有一塊來自夫瑞斯學校校園的石頭

1927年,已經退休的查爾斯·夫瑞斯向兒子提議在家族位於帕薩迪納的老家附近建立一所男生學院,傑瑞為此搬回了加利福尼亞州[14]。1928年,他在聖迪馬斯創辦了夫瑞斯男子學校並擔任校長,並在入選國會後繼續擔任該職位[1]。進入這所學校學習的孩子們不但可以得到學術教育,還可以學到養殖、機械等手工職業技能[15]。查爾斯和傑瑞父子倆把家中的大部分財富都投入到了這所學校中[16]。傑瑞當選國會議員後,學校予以了關閉,其土地和建築都損給了波莫納加州州立理工大學,之後成為該學府的南加州校園直至1950年遷至波莫納時止。傑瑞還與他創辦學校的校友們保持著密切的聯繫[17]

夫瑞斯還投身於地方社區,在當地農場主和農民之間組織了合作社。如果出現罷工,他就會與工人一起走在糾察線上[16]。1930至1935年,夫瑞斯在波莫納學院Pomona College)授課[4]。他開始發表文章,於1933年寫道:「我們可以生產出大量的財富,但我們不會這麼做……我們只有在所有生產出的財富都為大家公有時才會進行生產……順便說一句,這樣我們就可以生活在神的國度中。」[18]

政治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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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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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

夫瑞斯於1934年成為加利福尼亞州眾議員候選人[4],把自己登記的社會主義改為民主黨,雖然他得到了作家兼民主黨州長候選人厄普頓·辛克萊的支持,但最終還是敗給了當時很受歡迎的在任議員赫伯特·埃文斯(Herbert Evans[19]。兩年後,他與在任聯邦州議員約翰·H·霍培爾競爭第十二國會選區的民主黨聯邦眾議員候選人提名。霍培爾前不久因試圖出售西點軍校提名而被定罪,所以支持率受到很大影響,最終夫瑞斯成功贏得民主黨提名,霍培爾只排在第三位。夫瑞斯以一位「進步的羅斯福型民主黨人」形象參加競選,最終在普選中以較大優勢擊敗弗雷德里克·F·豪澤(Frederick F. Houser)成功當選[20]

夫瑞斯之後連續四度獲得連任,是國會中投票紀錄最偏向自由派的議員之一[21]。他支持新政舉措,其中包括富蘭克林·羅斯福充滿爭議的《1937年司法程序改革法》(Judicial Procedures Reform Bill of 1937[22]

1937年1月,夫瑞斯提出了自己的第一個立法倡議,通過大幅增加公共事業振興署支出來提升就業率[23]。但這一方案沒有獲得成功[24],次年國會就面臨了經濟衰退,公共事業振興署支出的增加已經超出了夫瑞斯的預料[25]第75屆聯邦國會有超過300名共和黨議員,其中許多都是保守派,夫瑞斯則成為了其中約50位議員組成的進步黨團領袖[26]。夫瑞斯提倡聯邦政府從各成員銀行手中購買聯邦儲備銀行的股票,以此來為政府支出進行融資,方案得到了羅斯福總統的短暫支持,但之後總統的顧問令其改變了主意[27]。夫瑞斯之後和將來會成為眾議院銀行委員會主席的賴特·帕特曼Wright Patman)結盟,迫使聯邦儲備銀行把大部分通過聯邦證券賺得的利息支付給聯邦政府,而不是交給銀行股東[28]。對於不斷加劇的第二次世界大戰,夫瑞斯呼籲美國保持中立。他提議制訂一項法律要求對是否參戰的問題舉行全民公投。夫瑞斯認為,禁止向其他國家出售軍火,以及禁止美國人向其他國家提供用於備戰的貸款的法律可以保持美國置身事外[29]。1939年9月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面對有關總統召集國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給《中立法》增加修正案的問題,夫瑞斯表示特別會議應該迅速增大對在職貧困人口的救濟力度[30]。但到了1939年11月初,夫瑞斯又宣布支持廢除《中立法》規定的武器禁運,同時仍敦促國家保持中立[31]。夫瑞斯還反對和平草案[32],支持《租借法案[33]

美國因珍珠港事件宣戰後,夫瑞斯支持囚禁日裔美國人,不過他也建議儘可能以自願的性質將其疏散,並任命官員對其財產進行管理,避免被迫以低廉的價格出售[34]。戰爭期間,夫瑞斯提倡更高效地對高收入群體和戰爭盈利徵稅,計劃應對戰後失業以及美國人的營養需求。夫瑞斯還反對大企業在戰爭工業里的主導地位,但在大部分情況下,國會都沒有接受他的建議[35]

夫瑞斯經常站在石油業的對立面,對石油枯竭補貼的必要性提出質疑。1943年,他從一位帕塞迪納律師處得知,海軍部正打算給予標準石油公司位於加利福尼亞州中部的一片廣闊海軍預留帶的免費獨家石油開採權,這一地區的艾爾克山區(Elk Hills)當時被認為是除阿拉伯半島外石油儲備最豐富的油田。於是他於1943年在國會眾議院樓層演講時將之揭露,這筆交易之後很快予以取消。《華盛頓郵報》讚頌他為英雄,來自喬治亞州的眾議院海軍事務委員會主席卡爾·文森稱夫瑞斯完成了「最偉大的一種服務」[36]。不過《洛杉磯時報》認為,夫瑞斯讓加利福尼亞州人民沒有汽油可用,因而不利於人們對支援戰爭所做的努力[37]。1945年,夫瑞斯又反對了一個旨在授權石油公司在海上鑽井開採的法案,石油行業雜誌《第二個問題》(Second Issue)把這項法案未能通過歸咎於夫瑞斯。尼克森的傳記作者羅傑·莫里斯(Roger Morris)認為,正是這些事件令石油公司在1946年選舉過程中給予了尼克森隱密而又可觀的財政援助來反對夫瑞斯[38]

紀錄和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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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瑞斯有關兔子管轄權的法案

夫瑞斯「從性情和理念上厭惡」共產主義[39]。他提出了《1940年夫瑞斯法》,要求由外國勢力主控和從事顛覆美國政府軍事活動的政治團體向聯邦司法部登記。夫瑞斯還是眾議院非美活動調查委員會成員[22],不過《時代》雜誌認為,他的行為可能只是算清了形勢,見風使舵而已[39]

夫瑞斯在國會的同僚等人大多對他有高度評價。伊利諾州聯邦參議員保羅·道格拉斯Paul Douglas)認為夫瑞斯是「一個政治聖人」[40],還稱夫瑞斯「在良心的驅使下,他有一種想要把握眾議院每個議題的衝動,並且也會把握這些議題,說出自己心中的想法。」[39]夫瑞斯會把握任何機遇在眾議院中做五分鐘的演講,涉及事務從他所在選區的關注事務到國際貨幣問題[41]。新聞界給他起了個綽號叫「阿特拉斯小子」(Kid Atlas),似乎要把整個世界的重量都挑到自己的肩膀上[41]。一眾新聞記者還經投票將他評為最誠實的國會議員,而智商方面則排在第五位[42]。不過,內政部長哈羅德·L·伊克斯Harold L. Ickes)形容夫瑞斯於1943年辭去非美活動調查委員會職務時的表現「像往常一樣搖擺不定」[43]

夫瑞斯所在第十二國會選區以共和黨人偏多,以至他們曾在1941年試圖以傑利蠑螈的手段令夫瑞斯落選,在十年一度的選區重劃中,共和黨人把民主黨占絕對優勢的選區划去了別的選區。儘管如此,夫瑞斯之後仍然以領先對手13000張選票的優勢獲得連任,兩年後又以類似的優勢再次連任[44]。雖然所在選區以共和黨人為主,但夫瑞斯在1946年以前的幾次選舉中都沒有遇到了能夠構成比較大威脅的對手。1936年時他借羅斯福的壓倒性優勢當選,而1938年時他的對手實在太過害羞,以致於夫瑞斯在兩人共同亮相時只能親自向眾人介紹對方。1940年,他面對的對手是一位軍校校長,而1942年的對手則是位電台傳教士,前禁酒黨州長候選人羅伯特·P·舒勒Robert P. Shuler),「甚至連共和黨人都覺得不好意思」[19]。1944年,第十二國會選區的共和黨人四分五裂,夫瑞斯輕鬆獲勝[19]

對於他的選民們來說,夫瑞斯是一個認真的國會議員,仔細地記下孩子出生、周年紀念和地區內的活動[44]。事實上,自特里西婭·尼克森Tricia Nixon)在1946年選舉開始前不久出世後,夫瑞斯的辦公室向給尼克森一家寄去了一份名為《嬰兒護理》(Infant Care)的政府刊物,他每個月都會收到150份這種刊物。1946年4月1日,理查·尼克森為這份小冊子給夫瑞斯寄了封感謝信[45]

除了以他命名的1940年法案外,夫瑞斯成功制訂的法律很少,尼克森為此在1946年的選舉中稱夫瑞斯沒有起到一位國會議員的應有作用,其立法成就只不過是「把飼養兔子的管轄權從一個政府部門轉給另一個」[46]。《紐約時報》在1947年對夫瑞斯的評價中認為「他沒有達成什麼實際成果」[41]

1946年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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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選舉中給夫瑞斯做宣傳的牌照附接

夫瑞斯在眾議院服務的第五個任期里,加利福尼亞州第十二國會選區的共和黨人希望能找到一個可以擊敗他的候選人,在美國銀行惠提爾分行的經理赫爾曼·佩里(Herman Perry)建議下他們選擇了理查·尼克森,當時還是海軍軍官的後者也欣然接受[21]。尼克森在信中這樣提及夫瑞斯:「他那『保守』的聲譽必須受到抨擊,但我努力的主要方向將是給出一系列積極、正面的演講,告訴大家我們希望做什麼,而不是民主黨沒能做好什麼……我非常希望能夠做好這件事,我也相信我們能夠獲勝。」[44]但一些共和黨人認為尼克森毫無獲勝之機[47]

競選開始後,尼克森和夫瑞斯都成為了多個黨派初選中的候選人,其中前者是首度參加這一職位的選舉,而後者已經有過多次同時代表多個黨派角逐的經驗,兩人也幾乎均是毫無懸念地在初選中勝出。尼克森最終贏得了共和黨初選,夫瑞斯則不但贏得了民主黨初選,還在共和黨初選中獲得了相當數量的選票支持,在兩場選舉中獲得的總票數比尼克森要多約7000票。不過當新聞報道中指出夫瑞斯獲得的選票在總票數中所占百分比從1944年的60%下降到了53.5%時,尼克森的勢頭有所增強。[44]

夫瑞斯擁有在任的優勢,而尼克森則有其它方面的長處加以抵消。由於國會事務繁忙,夫瑞斯只能投入兩個月的時間進行競選宣傳活動,而尼克森則在選區內整整宣傳了十個月[48]。而在8月份一次從哥倫比亞特區返回加利福尼亞州途中,夫瑞斯不得不在猶他州奧格登接受痔瘡手術,他能夠用來競選的時間也因此進一步縮短[40]手術後,他在奧格登的一家酒店中休養了兩個星期[49]

尼克森聲稱,投票反對夫瑞斯就是「投票反對政治行動委員會」,稱該委員會是「產業工會聯合會的附屬機構,實行共產主義原則,並且擁有龐大的賄賂基金」[50]。尼克森的競選團隊還分發了25000枚頂針[47],上面標有「選尼克森進國會/把針朝政治行動委員會插進去」的字樣[51]

南帕薩迪納中學(前南帕薩迪納初中)

有傳言稱夫瑞斯與產業工會聯合會之下的政治行動委員會有關,該委員會被認為屬於共產黨的外圍組織。在本次選舉中,這個問題被拿出來大做文章。尼克森的競選經理聲稱擁有夫瑞斯與該團體存在關聯的證據。9月13日,兩位候選人在南帕薩迪納初中展開辯論[52]。當現場要求尼克森提供其指控的證據時,尼克森從口袋中拿出一個「全國公民政治行動委員會」的地方公報,其上就有為夫瑞斯做宣傳的內容。這實際與之前的政治行動委員會是兩個不同的組織,不過都是產業工會聯合會的附屬機構。夫瑞斯的助手知道這些宣傳內容,但沒有想到需要知會夫瑞斯。夫瑞斯在辯論現場指出這是不同的團體。尼克森於是將兩個團體董事會成員的名字當場念了出來,其中許多人的名字在兩邊都有[52]。辯論結束後,夫瑞斯問起聯邦眾議員切斯特·E·霍利菲爾德Chester E. Holifield)對競選前景的看法,後者回答:「傑瑞,他砍得你七零八落的。」[53]雖然夫瑞斯曾拒絕接受任何政治行動委員會的支持,除非該委員會宣布棄絕共產主義的影響,但他仍然從此被人與共產黨聯繫了起來[54]。尼克森最終以超過15000票的優勢擊敗夫瑞斯,《時代》雜誌還稱讚他「禮貌地避免了向他的對手展開人身攻擊」[47]

選舉落敗次日,夫瑞斯發表了一份認輸聲明:「我已經用自己生命中的黃金時代來在國會中為這個選區服務。根據人民的意願,這份工作已經結束了。我對自己的經歷沒有遺憾。」[55]。在自己1947年的著作《一個國會議員的自白》中,夫瑞斯認為自己之所以會落敗,是因為尼克森一方據稱所花費的巨額資金。尼克森看過這本書後評價道:「我很有興趣知道,這些據稱被我們花掉了的巨額資金到底在什麼地方!」[56]

尼克森在本次選舉中擊敗夫瑞斯所採用的策略之後還將在競選聯邦參議員副總統和總統的多次選舉中反覆使用,這也是他第一次使用這種指摘對手與共產黨有聯繫的戰術[57]。夫瑞斯之後把自己視為「尼克森和喬蒂納政治成功公式上的第一名受害者」[58]。1958年,夫瑞斯聲稱一些選民有接到指控自己是共產黨員的匿名電話,還有報紙上形容夫瑞斯是親共分子,當尼克森感到憤怒時,他就會「按兵不動」[59]

雖然心存芥蒂,但夫瑞斯還是在1946年12月給尼克森寫了封信祝賀對方當選。兩人在夫瑞斯的辦公室進行了一個小時的會面,據夫瑞斯表示,等到分開時,他們已經成為朋友。12月31日,夫瑞斯給自己的父親寫了封信,這也是他身為國會議員所寫的最後一封信。他的父親是他整個國會生涯期間的政治顧問,他寫道:「一直以來,您的幫助、信心和建議……讓我一直有一種感覺,您的手就放在我的肩膀上。謝謝……上帝保佑您。」[56]

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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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會離任後,夫瑞斯留在維吉尼亞州亞歷山德里亞的家中,繼續寫完自己的書《一個國會議員的自白》(Confessions of a Congressman)。1947年初,他獲邀出任美國合作聯盟(Cooperative League of the USA)執行董事,一家人於是搬到了伊利諾州庫克縣一個叫溫內特卡Winnetka)的村莊,這裡距該聯盟的芝加哥總部比較近。這個聯盟的消費者和生產者合作社在戰爭結束後都進入了一段困難時期,但在夫瑞斯的領導下,聯盟的財政狀況逐漸好轉,一些原本沒有加入聯盟的大型合作社也在遊說下選擇了加入。聯盟的職權範圍得到擴大,創立了美國集體保健協會(Group Health Association of America)和全國住房合作社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Housing Cooperatives)。[60]

1948年,史蒂芬·扎特伯格Stephen Zetterberg)鼓勵夫瑞斯再次參選聯邦眾議員挑戰尼克森,但後者拒絕了,這部分是因為身體健康因素,扎特伯格於是親自參加了民主黨初選[61]。尼克森在共和黨初選中沒有競爭者,還在民主黨民意調查中獲勝,輕鬆取得連任[61]

1954年,夫瑞斯帶領美國代表團前往巴黎參加國際合作協會代表大會,在會上成功地反對了蘇聯旨在給予東歐國家更大代表權的計劃,這被認為是其為實現最終把協會致於共產黨控制之下這一目的的手段[62]。夫瑞斯有時會到國會委員會前作證,其中大多是反對旨在向合作社徵稅的法案。在聯盟位於紐約的辦公室已經沒有什麼作用時,他將之關閉,並在洛杉磯開設了另一個辦公室。夫瑞斯鼓勵拉丁美洲組建合作社,1963年,合作社的首次半球會議在烏拉圭蒙得維的亞召開。最終將接任夫瑞斯執行董事一職的史丹利·德雷爾(Stanley Dreyer)擔任此次國際會議的負責人[63]。1967年1月,夫瑞斯從聯盟退休[64]

1962年,尼克森參選加利福尼亞州州長但最終落敗,5天後,夫瑞斯以一位曾受尼克森誹謗的公眾人物身份出現在電視上,同時還有默里·喬蒂納和共和黨密西根州聯邦眾議員傑拉爾德·福特出場為尼克森辯護。這個節目由霍華德·K·史密斯Howard K. Smith)主持,美國廣播公司製作,是一款新聞評論節目,題為《理查·M·尼克森的政治訃告》(The Political Obituary of Richard M. Nixon)。夫瑞斯在節目中抱怨了尼克森在1946年選舉中的所做所為[65],但另一位旨在對尼克森作出負面評價的來賓,前國務院官員阿爾傑·希斯的出現給夫瑞斯所說的話蒙上了陰影。希斯的參與引起了軒然大波,許多市民認為,讓一個已經被法院定過罪的重罪犯上電視對前副總統進行攻擊是一件有欠體面的事。這個節目很快停播,1963年春,史密斯的這個新聞評論節目也被停播[66]

在溫內特卡生活了23年後,夫瑞斯與夫人搬回了加利福尼亞州的第十二國會選區,住進位於克萊蒙特的一間公寓[67]。被尼克森擊敗並沉寂了近四分之一個世紀後,他寫出了一本題為《理查·米爾豪斯·尼克森的奇怪案例》(The Strange Case of Richard Milhous Nixon)的書,其中表示尼克森是個「相當冷酷無情的對手」,其行事上最「牢不可破的規則」就是「不惜一切代價取勝」[21]。他寫道:「我沒想到自己對美國憲政制度的忠誠會受到攻擊。」[68]

波莫納加州州立理工大學夫瑞斯生態保護區

隨著尼克森在政治上逐漸失勢,總統席位不再穩固,夫瑞斯也有了更多的動靜。他曾在1972年說:「批評擊敗我的人那屬於酸葡萄心理,但我絕對不希望自己的下半生里仍然是『那個被尼克森打敗的人』」[15]。尼克森辭去總統職位後夫瑞斯指出:「現在這裡體驗出了一種哲學,那些不擇手段取勝的人終會遭到報應。」[15]夫瑞斯相信自己已經被尼克森貼上了顛覆分子的標誌,他指出,尼克森才一直是一個顛覆分子,謀求對國家實際「一種虛擬的獨裁統治」,如今尼克森的結果也讓他感覺了一些滿足[69]

1972年,夫瑞斯與夫人一起住進了克萊蒙特的一家養老院[21],但他仍然繼續為多個委員會及顧問組織工作[15]。他的活動範圍很廣,從受州長傑瑞·布朗委任進入加利福尼亞州老齡委員會,到在湯姆·海登的經濟民主活動中擔任一位教師的助手[69]。1984年9月11日,賀拉斯·傑瑞邁亞·「傑瑞」·夫瑞斯因肺氣腫在養老院逝世,享年83歲,留下了自己的太太,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21]。前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同樣是尼克森反對者的帕特·布朗Pat Brown)稱傾夫瑞斯「是一個偉大的人。如今像他這樣的人已經不多了。」[70]夫瑞斯下葬在位於洛杉磯縣阿爾塔迪納Altadena)的山景公墓(Mountain View Cemetery)[4]。他的文件由克萊蒙特學院的哈諾德-穆德圖書館特藏保管[71]

位於艾爾蒙地的一所小學以這位前聯邦眾議員命名[72],波莫納加州州立理工大學將夫瑞斯視為其創立者之一,並將校內一個公園和一個生態保護區以他來命名[1]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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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院校男生教育》(The Education of the Institution Boy,碩士論文,1928年)
  • 《夫瑞斯男子學校的故事》(The Story of Voorhis School for Boys,1932年)
  • 《民主的士氣》(The Morale of Democracy,1941年)
  • 《擺脫債務,擺脫危險。戰爭融資和未來財政的提議》(Out of Debt, Out of Danger. Proposals for War Finance and Tomorrow's Money,1943年)
  • 《勝利之外》(Beyond Victory,1944年)
  • 《一個國會議員的自白》,1947年
  • 《政治中的基督教》(The Christian in Politics,1951年)
  • 《美國合作社:他們從哪來,都做些什麼,又要到哪去》(American Cooperatives. Where They Come From, What They Do, Where They are Going,1961年,1973年重印)
  • 《信用合作社:基本的合作社》(Credit Unions. Basic Cooperatives,1965年)
  • 《理查·米爾豪斯·尼克森的奇怪案例》(1972年,1973年重印)
  • 《合作企業:小人物在大世界中的機會》(Cooperative Enterprise: The Little People's Chance in a World of Bigness,1975年)
  • 《賀拉斯·傑瑞邁亞·夫瑞斯的生活和時代》(The Life and Times of Aurelius Lyman Voorhis,1976年)
  • 《信仰的自白》(Confession of Faith,1978年)

注釋

[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Cal Poly Pomona, Biography.
  2. ^ Bullock,第2頁.
  3. ^ Bullock,第3–4頁.
  4. ^ 4.0 4.1 4.2 4.3 4.4 Bioguide, Voorhis.
  5. ^ 5.0 5.1 Gellman,第28頁.
  6. ^ Bullock,第7–8頁.
  7. ^ Bullock,第90–91頁.
  8. ^ Voorhis, Confessions,第10頁.
  9. ^ Voorhis, Confessions,第11頁.
  10. ^ Bullock,第10–13頁.
  11. ^ Bullock,第13頁.
  12. ^ Bullock,第13–14頁.
  13. ^ Bullock,第15頁.
  14. ^ Bullock,第16頁.
  15. ^ 15.0 15.1 15.2 15.3 The Los Angeles Times & 1984-09-12.
  16. ^ 16.0 16.1 Morris,第258頁.
  17. ^ Cal Poly Pomona, "The Voorhis connection".
  18. ^ Morris,第258–259頁.
  19. ^ 19.0 19.1 19.2 Gellman,第27–28頁.
  20. ^ Bullock,第41–45頁.
  21. ^ 21.0 21.1 21.2 21.3 21.4 Fowler & 198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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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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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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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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