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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陽郡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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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狀況江蘇省南京市
秦朝鄣郡
西漢鄣郡→丹楊郡(前121年)
新朝丹楊郡
東漢丹楊郡
三國丹楊郡(孫吳)
西晉丹陽郡
南北朝丹陽尹(宋)
丹陽尹(齊)
丹陽郡(梁)
丹陽郡(陳)
隋朝蔣州→丹陽郡(607年)
改稱為揚州(620年)
唐朝潤州→丹陽郡(742年)
改稱為潤州(758年)
丹陽郡
別名:丹陽郡
 • 行政中心宛陵縣(漢)
建業縣(三國吳、西晉)
建康縣(東晉、南朝)
歷史 
• 成立
前121年(西漢)
• 廢除
758年(唐)
地望:江蘇省南京市
安徽省黃山市
浙江省西北部一帶

丹楊郡[1]中國古代的郡。西漢鄣郡置。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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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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鄣郡(一說名為故鄣郡[2]),治故鄣縣(今浙江安吉縣西北)。轄境約今江蘇省長江以南,安徽省水陽江流域以東,江蘇省茅山、浙江省天目山以西和安徽、浙江兩省的新安江流域。

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3]改鄣郡為丹楊郡。轄原鄣郡十二縣及原廬江郡四縣,治宛陵,隸屬於楊州刺史部漢成帝綏和元年(前8年),丹楊郡領十七縣:

東漢前期,省宣城縣[5]順帝桓帝年閒復置宣城縣。靈帝時釐置安吉、原鄉二縣。漢獻帝時,析丹楊郡南部置新都郡孫權改秣陵為建業,移治於此。又分丹楊郡置臨川郡[6],尋廢。又析置寧國、懷安、廣德、始安、安吳、永平、臨城、臼陽八縣。

六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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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定都建業。孫皓寶鼎元年(266年),分吳郡之陽羨、永安、餘杭、臨水,丹楊郡之故鄣、安吉、原鄉、於潛、烏程九縣置吳興郡[7]

晉武帝太康元年(280年),分秣陵縣立臨江縣,改永平縣為永世縣,復立溧陽、湖熟二縣,分丹楊郡之宛陵、廣德、懷安、寧國、宣城、安吳、涇、臨城、陵陽、石城十縣立宣城郡。太康二年(281年),改臨江縣為江寧縣。[8]太康三年(282年),改建業縣為建鄴縣。太康中,丹楊郡領十一縣:建鄴、江寧、丹楊、于湖、蕪湖、永世、溧陽、江乘、句容、湖熟、秣陵。[9]太康十年(289年),立皇子司馬晏為吳王,以丹楊、吳興、吳三郡為國,丹楊太守改稱內史。[10]建興元年(313年),為避晉愍帝諱改建鄴縣為建康縣。

晉元帝太興元年(318年)三月,稱帝,建都建康。同年六月,撤銷吳王司馬晏的封國,改丹楊內史為丹楊尹。[11]太興三年(320年),在丹楊郡境內立懷德縣,以安置過江的琅邪國人。晉成帝時,在丹楊郡境內僑立淮南郡上黨郡,以安置流民。咸康元年(335年),割丹楊郡之江乘縣境僑立琅邪國,省懷德縣。晉末,割丹楊郡之于湖縣為淮南境;在蕪湖縣境內僑立襄垣縣,屬上黨郡。後省上黨郡為縣,蕪湖縣併入襄垣縣,上黨、襄垣二縣改屬淮南郡。此時,丹楊郡餘八縣:建康、秣陵、江寧、丹楊、永世、溧陽、句容、湖熟。[8]

梁武帝時,分丹楊郡立南丹楊郡,分秣陵縣立同夏縣。陳文帝天嘉五年(564年),南丹楊郡併入丹楊郡。[12]陳宣帝太建十年(578年),立建興郡,同夏、湖熟二縣改屬建興郡。[13]

隋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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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開皇九年(589年),滅陳,廢丹楊郡,改置蔣州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改蔣州為丹楊郡。丹楊郡領三縣:江寧、當塗、溧水。[14]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年),杜伏威降唐,改丹楊郡為楊州。

唐玄宗天寶元年(742年),改潤州為丹楊郡。丹楊郡領六縣:丹徒、丹楊、延陵、江寧、句容、金壇。唐肅宗至德二載(757年),分丹楊郡之江寧、句容二縣置江寧郡。乾元元年(758年),改丹楊郡為潤州,江寧郡為昇州[15]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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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平帝元始二年(2年),丹楊郡有107541戶,405171口。[16]
  • 漢桓帝永壽二年(156年),丹楊郡有136518戶,630545口。[5]
  • 晉武帝太康三年(282年),丹楊郡有51500戶。[9]
  • 宋孝武帝大明八年(464年),丹楊郡有41010戶,237341口。[8]
  • 隋煬帝大業五年(609年),丹楊郡有24125戶。[14]
  • 唐玄宗天寶十三載(754年),丹楊郡有102033戶,662706口。[15]

行政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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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楊太守(前121年—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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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楊大尹(9年—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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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楊太守(23年—2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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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楊內史(289年—3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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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楊太守(300年—3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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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楊內史(301年—3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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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楊尹(318年—5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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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楊郡太守(607年—6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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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楊郡太守(742年—75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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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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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晉吳國(289年—300年,301年—31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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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國(289年—300年,301年—310年代)
以丹楊、吳興、吳三郡為國
代數 封爵 姓名 在位時間 備註
1 吳王 孝王 司馬晏 289年—300年 晉武帝子
徙封賓徒縣王,後復
1 吳王 孝王 司馬晏 301年—311年 晉武帝子
沒於劉聰,國絕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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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及徵引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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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作為郡、縣名的「丹楊(陽)」,漢代封泥、六朝石刻均作「丹楊」,唐代顏真卿的《祭侄稿》亦作「丹楊」,傳世文獻因版本不同而「丹楊」與「丹陽」互見。參見辛德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文史》2006年第2期;羅新、葉煒:《新出魏晉南北朝墓誌疏證》,中華書局,2005年3月第1版。
  2. ^ 辛德勇認為,鄣郡當作故鄣郡,見《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第三節。
  3. ^ 漢書地理志作元封二年,誤。周振鶴云:「漢志繫鄣郡改名於武帝元封二年,恐傳鈔導致誤。」
  4. ^ ,不作春榖、春谷
  5. ^ 5.0 5.1 《後漢書》郡國志
  6. ^ 其地望與後世之臨川郡不同
  7. ^ 《三國志 卷四十八 吳書三 三嗣主傳第三》
  8. ^ 8.0 8.1 8.2 《宋書 卷三十五 志第二十五》
  9. ^ 9.0 9.1 《晉書 卷十五 志第五 地理下》
  10. ^ 10.0 10.1 《晉書 卷六十四 列傳第三十四》
  11. ^ 11.0 11.1 《晉書 卷六 帝紀第六》
  12. ^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陳書 卷三 本紀第三》
  13. ^ 13.0 13.1 13.2 13.3 13.4 《陳書 卷五 本紀第五》
  14. ^ 14.0 14.1 《隋書 卷三十一 志第二十六》
  15. ^ 15.0 15.1 《舊唐書 卷四十 志第二十》
  16. ^ 《漢書 卷二十八上 地理志第八上》
  17. ^ 《漢書 卷九十二 游俠傳第六十二》
  18. ^ 《後漢書 卷二十一 任李萬邳劉耿列傳第十一》
  19. ^ 《後漢書 卷二十四 馬援列傳第十四》
  20. ^ 《後漢書 卷四十五 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
  21. ^ 《後漢書 卷六 孝順孝沖孝質帝紀第六》
  22. ^ 《後漢書 卷七十三 劉虞公孫瓚陶謙列傳第六十三》
  23. ^ 《後漢書 卷七十六 循吏列傳第六十六》
  24. ^ 《後漢書 卷八 孝靈帝紀第八》
  25. ^ 《太平寰宇記》:吳煇字光修,丹陽太守,吳景父也
  26. ^ 《三國志 卷七 魏書七 呂布張邈臧洪傳第七》裴註引謝承《後漢書》
  27. ^ 《後漢書 卷七十九上 儒林列傳第六十九上》
  28. ^ 《三國志 卷一 魏書一 武帝紀第一》
  29. ^ 29.0 29.1 29.2 《三國志 卷五十 吳書五 妃嬪傳第五》
  30. ^ 《後漢書 卷五十四 吳書九 周瑜魯肅呂蒙傳第九》
  31. ^ 《三國志 卷四十六 吳書一 孫破虜討逆傳第一》
  32. ^ 32.0 32.1 32.2 《三國志 卷四十七 吳書二 吳主傳第二》
  33. ^ 33.0 33.1 《三國志 卷五十一 吳書六 宗室傳第六》
  34. ^ 《三國志 卷十四 魏書十四 程郭董劉蔣劉傳第十四》
  35. ^ 《三國志 卷五十六 吳書十一 朱治朱然呂範朱桓傳第十一》
  36. ^ 36.0 36.1 《三國志 卷六十四 吳書十九 諸葛滕二孫濮陽傳第十九》
  37. ^ 37.0 37.1 《三國志 卷四十八 吳書三 三嗣主傳第三》
  38. ^ 《晉書 卷七十八 列傳第四十八》
  39. ^ 《梁書 卷三十六 列傳第三十》
  40. ^ 《晉書 卷二十八 志第十八》
  41. ^ 《晉書 卷四 帝紀第四》
  42. ^ 42.0 42.1 42.2 42.3 42.4 《晉書 卷六十八 列傳第三十八》
  43. ^ 43.0 43.1 43.2 《晉書 卷六十五 列傳第三十五》
  44. ^ 《晉書 卷六十九 列傳第三十九》
  45. ^ 45.0 45.1 45.2 45.3 《晉書 卷六十九 列傳第三十九》
  46. ^ 46.0 46.1 《晉書 卷七 帝紀第七》
  47. ^ 《晉書 卷六十七 列傳第三十七》
  48. ^ 48.0 48.1 《晉書 卷四十九 列傳第十九》
  49. ^ 《晉書 卷一百 列傳第七十》
  50. ^ 50.0 50.1 《晉書 卷七十六 列傳第四十六》
  51. ^ 51.0 51.1 《晉書 卷六十一 列傳第三十一》
  52. ^ 52.0 52.1 《晉書 卷七十八 列傳第四十八》
  53. ^ 《晉書 卷七十一 列傳第四十一》
  54. ^ 54.0 54.1 54.2 《晉書 卷七十五 列傳第四十五》
  55. ^ 55.0 55.1 《晉書 卷七十三 列傳第四十三》
  56. ^ 《晉書 卷九 帝紀第九》
  57. ^ 57.0 57.1 57.2 《晉書 卷八十三 列傳第五十三》
  58. ^ 《晉書 卷九十三 列傳第六十三》
  59. ^ 59.0 59.1 《晉書 卷八十四 列傳第五十四》
  60. ^ 60.0 60.1 《晉書 卷九十九 列傳第六十九》
  61. ^ 《宋書 卷一 本紀第一》
  62. ^ 62.0 62.1 62.2 《宋書 卷五十二 列傳第十二》
  63. ^ 《宋書 卷二 本紀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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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 65.0 65.1 65.2 《宋書 卷四十三 列傳第三》
  66. ^ 《宋書 卷六十四 列傳第二十四》
  67. ^ 67.0 67.1 《宋書 卷五十三 列傳第十三》
  68. ^ 68.0 68.1 68.2 《宋書 卷五 本紀第五》
  69. ^ 《宋書 卷六十 列傳第二十》
  70. ^ 70.0 70.1 70.2 《宋書 卷七十八 列傳第三十八》
  71. ^ 《宋書 卷九十七 列傳第五十七》
  72. ^ 《宋書 卷六十六 列傳第二十六》
  73. ^ 73.0 73.1 《宋書 卷七十一 列傳第三十一》
  74. ^ 《宋書 卷四十六 列傳第六》
  75. ^ 75.0 75.1 《宋書 卷五十四 列傳第十四》
  76. ^ 《宋書 卷七十四 列傳第三十四》
  77. ^ 77.0 77.1 《宋書 卷七十二 列傳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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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 ^ 80.0 80.1 80.2 《宋書 卷五十一 列傳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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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 ^ 《南齊書 卷三十三 列傳第十四》
  91. ^ 91.0 91.1 91.2 91.3 《南齊書 卷三 本紀第三》
  92. ^ 92.0 92.1 92.2 《南齊書 卷四十 列傳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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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 ^ 96.0 96.1 96.2 《南齊書 卷三十五 列傳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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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 ^ 《南齊書 卷四 本紀第四》
  99. ^ 99.0 99.1 《南齊書 卷五十 列傳第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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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 ^ 《梁書 卷十 列傳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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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 ^ 105.0 105.1 105.2 《梁書 卷二 本紀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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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 ^ 108.0 108.1 《梁書 卷四 本紀第四》
  109. ^ 《梁書 卷十二 列傳第六》
  110. ^ 110.0 110.1 110.2 《梁書 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七》
  111. ^ 《梁書 卷十七 列傳第十一》
  112. ^ 《梁書 卷五十五 列傳第四十九》
  113. ^ 《梁書 卷三十一 列傳第二十五》
  114. ^ 114.0 114.1 114.2 114.3 114.4 《梁書 卷三 本紀第三》
  115. ^ 115.0 115.1 《梁書 卷二十九 列傳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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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7. ^ 《梁書 卷三十四 列傳第二十八》
  118. ^ 118.0 118.1 《梁書 卷四十四 列傳第三十八》
  119. ^ 《北史 卷二十九 列傳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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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 ^ 《陳書 卷二 本紀第二》
  124. ^ 《陳書 卷八 列傳第二》
  125. ^ 《陳書 卷十 列傳第四》
  126. ^ 《陳書 卷十五 列傳第九》
  127. ^ 《陳書 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七》
  128. ^ 《陳書 卷二十 列傳第十四》
  129. ^ 129.0 129.1 《陳書 卷四 本紀第四》
  130. ^ 《陳書 卷三十六 列傳第三十》
  131. ^ 《陳書 卷十四 列傳第八》
  132. ^ 132.0 132.1 132.2 《陳書 卷二十八 列傳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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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 ^ 134.0 134.1 134.2 134.3 《陳書 卷六 本紀第六》
  135. ^ 《舊唐書 卷一百四十六 列傳第九十六》
  136. ^ 《舊唐書 卷九十二 列傳第四十二》
  137. ^ 《舊唐書 卷十 本紀第十》
  138. ^ 《唐刺史考全編》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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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先謙,《後漢書集解》,中華書局影印虛受堂本
  • 譚其驤等,1974,《中國歷史地圖集》,北京:中國地圖出版社
  • 周振鶴,1987,《西漢政區地理》,北京:人民出版社
  • 李曉傑,1999,《東漢政區地理》,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