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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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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基金是缴入中央国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政府性基金[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设立。基金主要向铁路货运货主征收费用,以作建设铁路网络之用。[2]基金自1991年起收取。[3]

虽然铁路建设基金征收的对象远不如三峡基金般广泛,但是中国铁路货运数量巨大,特别是煤炭,使23年来(1991年至2013年年底)铁路建设基金征收总额直逼10000亿元大关。由1997年起铁路建设基金上交年收入3%予中央水利建设基金[4]

2013年,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子公司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中国铁路总公司由铁路建设基金收取462.53亿元人民币(税前)。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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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财政部. 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czt.zj.gov.cn. [2021-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11). 
  2. ^ 程真媒体:中国政府性基金占财政收入四成 透明度不高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东方早报 2014年04月03日 08:58
  3. ^ 关于颁发《加强铁路建设基金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2016-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29). 
  4. ^ 關于印發《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2016-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29).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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