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
外觀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23年8月22日) |
理事會(Council)是協商、諮詢、評議、討論問題的會議,或行使行政、管理、司法、協商等功能的組織。理事會成員為理事,會議由理事長召集、主持,可設有副理事長、秘書長等協助人員。理事會既可以是國際機構、政府機構,也可以是企業內部機構,或是社會非盈利團體。在韓國的會社(公司),其董事會稱為理事會(이사회),董事稱為理事。在日本和韓國的私立學校中,會設有以理事長為首的理事會(校董會),理事長扮演相當於校監的角色,是位階在校長之上的實際最高負責人。
例如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亞奧理事會、歐洲理事會、各級供銷合作總社/聯社理事會、省市縣的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理事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宋慶齡基金會理事會、博鰲亞洲論壇理事會、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理事會、各級紅十字會理事會、各級對外友好協會理事會、各級殘疾人聯合會執行理事會等等。在企業內部,可以設各種用途的基金,如發明專利基金、技改基金、風險市場開拓基金等,基金設立理事會負責評議、分配基金年度份額的使用。
一般說來,理事會內部的各位理事(含法人理事)具有平等的權力,實行協商與民主投票來確定各項事務。理事會是人合性質的組織(包括自然人與法人),與董事會、股份制基金會這樣的「資合」性質的組織不同。後者是按出資多少享有不同大小的投票決策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