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洪保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洪保(1370年—?),字志道雲南大理太和人,明朝宣德時期的都知監太監。

生平

[編輯]

洪武三年(1370年),出生。建文元年(1399年),侍奉燕王府,隨侍明成祖朱棣左右。永樂年間,任內承運庫副使,奉詔招聘西洋各番國人。永樂四年(1406年),出使西域臨藏管覺、必力工瓦、拉撒、烏斯藏等國[1]。宣德五年(1430年),晉升都知監太監,擔任正使出使海外。

宣德年間,航海七度西洋,由占城爪哇,經過滿剌加蘇門答臘錫蘭山柯枝古里,直達西域的忽魯謨斯阿丹等國。根據《大明都知監太監洪公壽藏銘》記載,洪保在宣德九年(1434年)時,「公春秋六十有五,康強無恙,尚能乘槎泛海,竭忠報效。」

親屬

[編輯]
  • 洪長蓮(祖父)
  • 楊氏(祖母)
  • 洪賜(父)
  • 何氏(母)
  • 洪接(弟)
  • 洪子榮(侄)
  • 洪子誠(侄)
  • 洪金剛(從孫)
  • 洪福安(從孫)

參考文獻

[編輯]
  1. ^ 胡丹輯考. 明代宦官史料长编 上. 南京:鳳凰出版社. 2014.01: 124. ISBN 978-7-5506-1952-4. 
  • 《大明都知監太監洪公壽藏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