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傀儡調查/案件/這個那/存檔
这个那
2024年5月21日
[編輯]疑似傀儡
[編輯]這個那去年7月29日曾因違反編輯禁制被管理員@Mys_721tx:無限期限制建立條目,從而無法建立條目,直到今年5月3日解除編輯限制(被管理員@AT:解封),但「這個那」自1月23日起就已停止活動。而「沒吃完」(兩者用戶名有相似之處)自4月4日起開始編輯(去年8月18日註冊),其熱衷條目、編輯模式、所加來源格式及內容,如special:diff/82712715、special:diff/78191064魔法,special:diff/82696809、special:diff/77840114貓鬼,special:diff/82668322、special:diff/77777245邪靈,special:diff/82665330、special:diff/77523961魔鬼等;和「這個那」高度重疊,手法幾乎相同,專注於妖怪類條目,很難不懷疑兩者為同一人。與「這個那」一樣,「沒吃完」同樣粗劣翻譯日維妖怪條目,內容對應日維發表原創研究,來源未再確認內容,如在卵鬼神中,來源1缺乏準確認定,來源2替換為中文翻譯版本,檢索不到此妖怪[1],文字描述同樣缺邏輯;如參照討債鬼; 同樣關注分類(可能過度)如分類:巨大變身女主角;此外這個那和沒吃完均不會使用<ref name=>,見special:diff/82665330、special:diff/77523961魔鬼,舉例這個那在鷁和黿鼉裏,同樣將來源反覆貼上。沒吃完則同樣如此special:diff/82695433泰國鬥魚。--Kenny023(留言) 2024年5月21日 (二) 17:14 (UTC)
其他用戶的意見
[編輯]被指控使用傀儡的用戶也可在此段留言或進行討論。
U:沒吃完為U:這個那被永久封「命名空間條目的編輯」出現,編輯主題皆為妖怪,且引用填寫部分都會加內連造成大量紅鍊,如[2]與[3],都濫建品質不良的條目。--Outlookxp(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00:10 (UTC)
調查助理、監管員、巡檢管理員的意見
[編輯]- 等待管理員處理:同提報,編輯條目、編輯模式、所加來源格式及內容已足以DUCK--及時雨 留言 2024年5月25日 (六) 08:05 (UTC)
- 鑑於主帳號經由封鎖申訴解封,而且從多重帳號的使用方面而言,現在這個時間點封鎖傀儡帳號已經足以制止以傀儡帳號欺騙社群的行為,暫不封鎖主帳號,但仍需觀察後續情況。@这个那:您應了解您的行為是繞過封鎖,嚴重誤導、欺騙了社群,切勿再嘗試如此行事。--Tiger(留言) 2024年5月30日 (四) 01:40 (UTC)
- @Tigerzeng Reopen, per obvious log-out puppet leaving comments on my userpage, Special:Diff/82866110 -Lemonaka 2024年6月1日 (六) 07:10 (UTC)
- @Lemonaka@Tigerzeng抱歉......,那是我用手機避免被追蹤帳號Zinja31的求救留言,不是網友做的......。Zinja31(留言) 2024年6月1日 (六) 15:18 (UTC)
- @Zinja31:我不理解,方便的話麻煩詳細說明一下。如果不適合公開說,可以使用電郵。--Tiger(留言) 2024年6月2日 (日) 02:46 (UTC)
- @Tigerzeng沒有不方便說,就是因為維基可以讓用戶追蹤我的編輯紀錄,所以我不想讓人知道我找資訊高手求救,所以用手機去做,如此在zinja31就不會被訂閱者查到,沒想到弄巧成拙,害網友被封鎖。只好來做個解釋。如今既然害別人被封鎖,我只好承認那是我的手機IP。那是我保留私隱只好使用的手段。Zinja31(留言) 2024年6月2日 (日) 03:12 (UTC)
- 以後不要這樣做。社群很難容忍這類隱瞞、欺騙行為,即使本意並非如此。您既然參與過傀儡調查的話就應該能理解。WP:SOCK#NOTIFY這裏也提供了以非公開方式提前告知的途徑。--Tiger(留言) 2024年6月2日 (日) 06:24 (UTC)
- @Tigerzeng沒有不方便說,就是因為維基可以讓用戶追蹤我的編輯紀錄,所以我不想讓人知道我找資訊高手求救,所以用手機去做,如此在zinja31就不會被訂閱者查到,沒想到弄巧成拙,害網友被封鎖。只好來做個解釋。如今既然害別人被封鎖,我只好承認那是我的手機IP。那是我保留私隱只好使用的手段。Zinja31(留言) 2024年6月2日 (日) 03:12 (UTC)
- @Zinja31:我不理解,方便的話麻煩詳細說明一下。如果不適合公開說,可以使用電郵。--Tiger(留言) 2024年6月2日 (日) 02:46 (UTC)
- @Lemonaka@Tigerzeng抱歉......,那是我用手機避免被追蹤帳號Zinja31的求救留言,不是網友做的......。Zinja31(留言) 2024年6月1日 (六) 15:18 (UTC)
- @Tigerzeng Reopen, per obvious log-out puppet leaving comments on my userpage, Special:Diff/82866110 -Lemonaka 2024年6月1日 (六) 07:10 (UTC)
- 從時間來看,確認不是意外事件。It's confirmed that it wasn't an accident by comparing timings of edits. 已封鎖 Usre:這個那。--Tiger(留言) 2024年6月1日 (六) 07:31 (UTC)
2024年6月1日
[編輯]疑似傀儡
[編輯]Special:Diff/82866110,Merged to previous one.---Lemonaka 2024年6月1日 (六) 07:11 (UTC)
其他用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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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助理、監管員、巡檢管理員的意見
[編輯]通知上方處理類似案件的管理員@Tigerzeng:--(☎)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6月5日 (三) 16:36 (UTC)
- 結合上方5/21案件並轉交查登出編輯。--(☎)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6月7日 (五) 03:35 (UTC)
Sotiale:
This investigation cannot be conducted for several reasons, so it must be handled in a different way. I will contact admins or clerks if necessary.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6月11日 (二) 16:45 (UTC)
- 暫時擱置--(☎)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6月11日 (二) 16:45 (UTC)
- 已由監管員行動,關閉。--(☎)dt 2024年6月22日 (六) 15:11 (UTC)
2024年7月13日
[編輯]疑似傀儡
[編輯]個人近期在檢視條目中發現,於6月24日註冊的賬號「覺醒明全」,從編輯熱衷條目、編輯模式、所加來源格式及內容來看,明顯為「這個那」自上次註冊的現已被封鎖的分身「沒吃完」之後的另一個新分身,可以一望而知,該用戶偏好引用休閒書當來源,同樣的格式,引用來源填寫部分都會加內連造成大量不正確紅連(比照覺醒明全special:diff/83356846、special:diff/83299880與沒吃完、這個那)的行為一模一樣,另與「這個那」、「沒吃完」一樣同樣執著建立莫名分類,見[4][5][6]等等。
另請曾處理此案的管理員@Tigerzeng:前來看看,這種行為是不是明知故犯,對方在上次傀儡調查中沒有任何回應,不將您說的話當回事。好像沒有這回事似的,個人覺得如果對方如向上次那樣保持沉默,不對其相關行為做出解釋,可對其主賬實施永封處理。--Kenny023(留言) 2024年7月13日 (六) 21:24 (UTC)
其他用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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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那糟糕的編輯手法、濫建條目,一望即知。—Outlookxp(留言) 2024年7月13日 (六) 23:21 (UTC)
- 編輯傾向與其他用戶說的,其方式與跡象,是相似雷同的,倘若技術性比對結果顯示是同一位用戶所為的話,那麼建議管理員應該給予該用戶相對的處分。薏仁將🍀 2024年7月13日 (六) 23:50 (UTC)
- 別的不說,不過維基百科也沒說出版書籍不能當參考來源吧,而且買書又不是不要注意自己經濟能力,然後圖書館和租書店有沒剛好要的書又不是也不用找。然後嫌紅色連結多,那沒條目也暫時沒人打算弄條目的也不是不能先取消紅色連結。而且不說建立新分類的,幫原有分類做新的分類定向也叫濫建分類?覺醒明全(留言) 2024年7月14日 (日) 23:31 (UTC)
- 關於哪本書籍和網頁能否引用,若維基用戶有不同意見,是否以先討論為主,比較合乎維基精神,不適合太快下定論?Zinja31(留言) 2024年7月16日 (二) 12:11 (UTC)
- 完了 -Lemonaka 2024年7月17日 (三) 06:14 (UTC)
- 想過,不然這樣好了,因為一些事我自己沒有很清楚,就算建立條目也一下弄不了內容太多和太完善的。不然就算我建立條目,也可以就都先弄草稿,弄草稿時,其他人如果找到別的可以補充的可以一起來補充。等草稿內容足夠也編排夠好後,再看要不到時候轉正式條目。這樣怎麼樣?覺醒明全(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23:56 (UTC)
- 接受,他願意改善就好。—Outlookxp(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01:35 (UTC)
- 作為提報者,個人同Outlookxp君的意見。--Kenny023(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04:45 (UTC)
- 那決定好要怎麼弄了麼覺醒明全(留言) 2024年9月17日 (二) 10:22 (UTC)
- (!)意見:一個一望而知的傀儡案件,竟然拖到3個月後才處理,真是感到無語。可悲。--Kenny023(留言) 2024年10月13日 (日) 23:56 (UTC)
調查助理、監管員、巡檢管理員的意見
[編輯]- 嗯。@Tigerzeng。--路西法人 2024年10月13日 (日) 01:24 (UTC)
- 已封鎖但不標記用戶頁--Tiger(留言) 2024年10月13日 (日) 11:0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