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思仁
尊敬的丹斯里 羅思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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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第二任首席部長 | |
任期 1965年—1967年 | |
君主 | 沙巴州元首邦基蘭阿末拉菲 |
前任 | 莫哈末·法·史蒂芬 |
繼任 | 慕斯達法·哈侖 |
馬來西亞國會下議院 山打根 | |
任期 1959年9月11日 —1974年7月31日 | |
繼任 | 林培河(國陣) |
多數票 | 2,643(1969) |
馬來西亞國會下議院 加雅 | |
任期 1974年11月4日 —1978年6月12日 |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性 |
別名 | Peter Lo Su Yin(身份證名字) |
出生 | 英屬北婆羅洲山打根 | 1923年5月19日
逝世 | 2020年1月1日 馬來西亞沙巴亞庇KPJ沙巴專科醫院 | (96歲)
墓地 | 馬來西亞沙巴山打根 |
籍貫 | 客家人 |
國籍 | 馬來西亞 |
政黨 | 國陣 沙華公會(1962-1976) |
兒女 | 4 |
職業 | 政治人物 |
宗教信仰 | 基督 |
丹斯里羅思仁(1923年5月9日—2020年1月1日),馬來西亞政治人物,為馬來西亞沙巴州第一位華裔首席部長(1964–1967)。1961年,他創立沙巴聯合黨,並當選為笫一任主席。次年,該黨與沙巴民主黨合併,名為沙巴民族黨。1964年,沙巴民族黨與北婆羅洲華人公會合併,改稱為沙巴華人公會,羅思仁被推選為沙巴華人公會總會長。羅思仁還曾擔任過山打根市政局議員兼副主席(1958–1961)、北婆羅洲立法會議議員(1961–1963)及不管部部長(1964)。自馬來西亞成立後,羅思仁還擔任了15年的國會議員(1963–1978)。[1]
背景
[編輯]羅思仁在1923年5月19日於北婆羅洲山打根出生,祖籍中國廣東河源龍川紫市。年幼時,羅思仁先後到山打根聖瑪麗小學及新加坡聖安東尼學院就讀。在考獲高級劍橋文憑後,羅思仁編赴紐西蘭惠靈頓維多利亞大學法律系深造。羅思仁於1956年畢業後,到位於山打根的緞勞爾申與墨敬蘇(Donaldson & Burkinshaw,現稱為敦升)律師樓工作。隔年,羅思仁在山打根創立律帥樓(Syarikat Guaman Peter Lo & Co),執律師業。[1]
政治生涯
[編輯]1958年,羅思仁被委任為山打根市政局議員,並當上該局的副主席,任期三年。1961年,羅思仁創立沙巴聯合黨,並當選為第一任主席。同年,他還擔任北婆羅洲立法會議議員。適逢馬來亞時任首相東姑阿都拉曼推行「大馬來西亞計劃」,希望馬來亞與北婆羅洲、砂拉越、新加坡及汶萊合併,成立為一個國家馬來西亞。羅思仁領導的沙巴聯合黨的成員多為華裔商人和自由職業者,對於「大馬計劃」的建議,因擔心當地華人的權益受到影響而持反對立場。次年,沙巴聯合黨與沙巴民主黨合併,易名為沙巴民族黨,由沙巴民主黨領袖陳彼得擔任主席。兩黨合併後,羅思仁對於最初反對「大馬計劃」建議的立場有所改變,並依隨沙巴民族黨的主張,支持加入馬來西亞,但必須以英語為國家語言,反對馬來特權,要求與砂拉越、汶萊聯合實行自治,只有國防與外交權中馬來西亞中央政府掌握。
1962年12月,北婆羅洲迎來第一次選舉,選舉制度規定先進行地方和市議會選舉,然後由選舉團從中選議員選出國會議員與州會議員。當時,羅思仁被委任為立法會委員,直到馬來西亞成立。之後,他當選為國會議員,出任沙巴州聯盟憲法及司法小組委員會執行委員。雖然馬來西亞在1963年9月16日成立,但「大馬計劃」的建議因土地權的問題,引起鄰國印尼及菲律賓不滿。當馬來西亞正式成立,次日印度尼西亞及菲律賓宣佈與馬來西亞斷交,關係陷入緊張狀態,甚至準備開戰。1964年,在蘇聯、英國、澳洲、紐西蘭等國及美國國會政策影響下,美國政府派出羅伯特‧甘迺迪進行調停,並在泰國曼谷進行「三方會談」,以期促成印度尼西亞停火。9月,由內政部部長依斯邁·阿都拉曼率領的馬來西亞代表團前往曼谷進行會談,羅思仁為該代表團成員之一,但未成功改善馬來西亞與印尼及菲律賓之間的關係。
1964年,沙巴民族黨與北婆羅洲華人公會合併,改稱為沙巴華人公會,羅思仁則被推選為沙巴華人公會總會長。同年9月,羅思仁被調派到吉隆坡擔任不管部部長。12月,沙巴州首席部長法史蒂芬及沙巴州州元首慕斯達法關係鬧僵。最終,由時任首相東姑阿都拉曼裁決,在沙巴州議會進行選舉前,慕斯達法仍舊擔任州元首一職,法史蒂芬則到吉隆坡擔任沙巴事務的聯邦部長,沙巴州首席部長一職則由羅思仁取代。1965年,羅思仁以沙巴州首席部長身份主待東南亞通信電纜計劃(South East Asia Communication Cable, SEACOM)。此計劃為提升沙巴的通訊設備,使沙巴與馬來半島的人民得以聯繫。當時,羅思仁身兼國會議員,1965年11月的國會,他曾批評中央政府徵收營業稅和保護稅,有如一雙鋒利的剪刀,將沙巴這隻綿羊剪至全裸,其言論深獲商人與民眾的讚許。
1967年,沙巴舉行州選舉,當時羅思仁為沙巴華人公會爭取到六個席位。但在選舉的過程中,羅思仁所領導的沙巴華人公會面對一群獨立人士的對抗,而關昭明則是五名獨立人士的主要財務資助人。這主要是羅思仁在早前曾與關昭明發生爭執,後來沒有提名他為上議員,而將此職位給了沙巴華人公會的代表。這些獨立人士利用關昭明控制的報紙《婆羅洲時報》對沙巴華人公會進行攻擊,當中還批評沙巴華人公會的領袖喪失了作為華人社會代言人的權利。同時,獨立人士還以憲法保障條約《二十點協議》打擊羅思仁。當時,還列出三點說明羅思仁未兌現之前許下的諾言,此即羅思仁曾向公眾保證在終其政治生涯前,他都要以捍衛《二十點協議》為本。這三點為:一、利用政府資金修建回教堂,而國外基督教傳教士卻很難獲得入境證,這與《二十點協議》中伊斯蘭教不是沙巴官方宗教有異;二、稅收並未像規定的那樣逐步增加,而是迅速增加;三、《二十點協議》規定在獨立後沙巴的教育體制在十年內應保持不變,但教育體制已經出現不少變化。同時,《婆羅洲時報》還公佈羅思仁與彭德聰控制木業公司的股份,而且還詳細報導了羅思仁在擔任首席部長後,與邱錫洲的木材採伐契約不斷增加。最終,羅思仁在伊羅普拉州議席中以1,496張多數票敗給獨立人士葉伯良,因而卸下沙巴州首席部長一職。
雖然羅思仁在沙巴州選舉敗選,但並未影響其政途。他在國會選舉中還是獲勝,並繼續擔任國會議員。至於在國會中所討論過的課題,包括馬來西亞與俄羅斯在經濟與技術合作協議、修訂《勞工會條例》、馬來西亞與中國外交關係、股票行條例草案等等。1978年,羅思仁退出政壇,故有較多時間參與會館活動。期間,羅思仁還曾任過沙巴州客屬公會山打根分會理事長。[2]
逝世
[編輯]2020年1月1日晚,羅思仁在亞庇的KPJ沙巴專科醫院逝世,享壽96歲。[3]逝世後,羅思仁的靈堂設於福祿壽殯儀館以供民眾瞻仰。羅思仁共遺留下4名子女,安息彌撒於1月6日早上在天主教聖心堂舉行。[4]
封銜
[編輯]1983年9月,羅思仁獲沙巴州元首封賜太平局紳勛銜。
2007年5月12日,羅思仁獲國家元首封賜團結勳章。[1]
- 馬來西亞 :
- 效忠領袖勳章(PSM)- 丹斯里 (1996)[5]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1.2 Malaysia: Who’s Who Constitution Government & Politics, Edition 2011, Page 1129, Kusuya Management Sdn Bhd, Kuala Lumpur 2011, ISBN 978-983-9624-07-6
- ^ 何啟良主編, 阮消作. 罗思仁. 马来西亚华人人物志 第三卷. : 970–973.
- ^ Ex-Sabah CM Peter Lo passes away. Daily Express. 2 January 2020 [2 January 20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02).
- ^ 沙巴首名华裔首长·罗思仁逝世享寿96岁. 星洲網. 2020-01-202 [2020-0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02).
- ^ Semakan Penerima Darjah Kebesaran, Bintang dan Pingat. [2020-0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