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式協定
外觀
競爭式協定(contention-based protocol, CBP)是一種通訊協定,讓許多人可以使用無線通訊裝置接取同一個無線電頻道,而無需事先協調。IEEE 802.11的「先聽後說」(listen before talk)作業程序是最為人所知的一種競爭式協定。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在聯邦規則彙編第47篇第90.7條中,將「競爭式協定」定義為:[1]
- 「透過定義二個以上發送器同時試圖接取同一頻道所會發生之事件,以及建立發送器能提供其他發送器合理運作之機會的機制,讓多人可共享同一頻譜的一種協定。此一協定包括開始一個新的傳輸、確認頻道的狀態(可用或不可用)及在頻道忙碌時管控重新傳輸等程序。」
在美國,上述定義亦作為 3650-3700 MHz 頻段之行動寬頻服務的規則之一。[2]
參考資料
[編輯]- ^ 47 CFR 90.7 - Definitions..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2015-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30).
- ^ Rules for Wireless Broadband Services in the 3650-3700 MHz Band. (PDF). FCC 05-56.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2005-03-16 [2015-10-16].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3-08-23).
這是一篇與互聯網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