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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合拍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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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合拍劇,係指臺灣中國大陸合作拍攝的電視劇網絡劇綜藝節目,所謂合製合拍,主要是指臺灣與中國大陸雙方共同集資,降低成本風險的製作模式。臺灣電視節目製作業者可透過合製過程匯集資金、分攤風險、拓展海外市場等。而兩岸合拍經歷20年的興衰起伏,從雙方的互相設限,直到2008年中國大陸對合拍劇登上黃金檔鬆綁,臺灣方面也祭出歡迎中國大陸主創人員來台拍攝的善意,重新開啟兩岸合拍的契機。目前兩岸雙方皆有意重新促成「合製合拍」模式,希望藉由合製合拍整合雙方在市場、創意、人才、技術的互補性,聯手擴展亞洲區域性市場。

四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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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期(1958-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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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勃期(1987-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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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兩岸合拍劇以國語連續劇為主。例如:知名作家瓊瑤女士的《六個夢》,於1989年赴中國大陸拍攝,並於1990年播出。劇中起用多位中國大陸演員,例如資深演員岳躍利與童星出身的金銘等等,是為兩岸合拍劇的先鋒。

長達20年的豐富合作經驗,中國大陸亦成為是臺灣影視產業最熟悉的合作對象。

低潮期(200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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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期(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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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代以後「合拍偶像劇」成為兩岸合拍劇的主要類型。自從中國大陸廣電總局2008年開放與臺灣的合拍劇視同中國大陸國產劇,可在中國大陸頻道黃金時段播出,近幾年兩岸合拍劇大幅增加,其收視表現有好有壞,但進一步觀察發現,無論是在題材、劇情、演員等各方面,凡臺灣主創人員及主要演員所佔比例較高者,在臺灣收視表現也較佳。

劇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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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點檔連續劇(1990年代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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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劇(2000年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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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勢、劣勢與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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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合拍劇形式屬於「聯合製作」。臺灣方面由有實力的電視製作業者主導,直接與中國大陸電視台合作。或者由代理的傳播公司扮演穿針引線的角色,在版權分屬上,臺灣版權歸製作單位,海外發行權則由代理的傳播公司擁有。

優勢(從臺灣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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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資金共享,降低拍片成本風險
  2. 有機會進入中國大陸市場
  3. 獲得海外版權,擴張海外市場
  4. 藉由合作了解產業與市場

劣勢(從臺灣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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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中國大陸投資風險仍偏高
  2. 主控權大多落在陸方
  3. 審查制使題材難以兼顧兩岸市場
  4. 核心產製技術轉移至合作方

優勢(從中國大陸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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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勢(從中國大陸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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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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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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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淡江人文社會學刊【第四十四期】
  • 2010影視產業趨勢研究調查報告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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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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