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德璟
蔣德璟 | |
---|---|
大明太子少保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 |
籍貫 | 直隸歙縣(今安徽) 福建晉江縣福全所 |
字號 | 字中葆,號八公,又號若柳 |
出生 | 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 福建晉江縣福全所 |
逝世 | 隆武二年(1646年) 福建晉江縣福全所 |
配偶 | 父蔣光彥 弟蔣德瑗 |
出身 | |
| |
著作 | |
|
蔣德璟(1593年—1646年),字中葆,號八公[1],又號若柳,福建晉江福全所人,祖籍直隸歙縣(今安徽),明末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編輯]蔣德璟中式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登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編修。因不附魏忠賢,遭排斥。
崇禎時,遷少詹事。崇禎十一年(1639年)楊嗣昌任兵部尚書,增餉銀二百八十萬兩,後來楊嗣昌卒於軍,德璟上奏:「嗣昌倡聚斂之議,加剿餉、練餉,致天下民窮財盡,胥為盜。又匿失事,飾首功,宜按仇鸞事,追正其罪。」。
崇禎十五年(1642年)首輔周延儒薦拔「德璟可大用」,與黃景昉、吳甡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閣參與機務,之前崇禎帝問:「天變何由弭?」對曰:「拯百姓,即弭天變。近加遼餉千餘萬、練餉七百萬,民何以堪!祖制:三協止一督、一撫、一總兵。今增二督、三撫、六總兵,又設副將以下數十人;權不統一,何由制勝」。崇禎十六年(1643年)改任戶部尚書,晉太子少保文淵閣大學士。德璟博聞強識,「九邊厄塞、河漕屯牧、鹽策水利、曆律刑法,莫不究其利弊。」[2]性鯁直,能用人,陳子壯、倪元璐、顧錫疇皆由他推薦,謂「賢才不可不惜」[3]。
崇禎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日益勢大,戶部主事蔣臣請行鈔法,聲稱每年造鈔三千萬貫,一貫定價一兩,每年可得銀三千萬兩,然而蔣德璟認為「百姓雖愚,誰肯以一金買一紙」,但崇禎帝仍然採納鈔法[4]。二月,賊勢漸逼,崇禎帝令群臣廷議,討論到少詹事項煜讓太子南遷之議,蔣德璟大力支持,但崇禎帝不作回應[5]。後來又與崇禎帝爭論「練餉」利弊,使得崇禎帝震怒切責,因而蔣德璟三月二日引罪去位。不久後,李自成攻入京師,崇禎帝自縊煤山,明亡。
弘光元年(1645年)六月,唐王朱聿鍵立於福州,改元隆武,蔣德璟與林欲楫、黃景昉、陳洪謐同時被召用,隆武二年(1646年)九月朱聿鍵敗走,德璟絕食,是月卒於家中[6]。
家族
[編輯]著作
[編輯]著有《敬日堂集》10卷、《視草》10卷、《奏疏》10卷、《花磚小草》1卷、《使淮詩》1卷、《使益詩》1卷、《使還詩》1卷、《小賦集》1卷、《海北省視》2卷、《黃芽園詩》1卷、《石桃丙舍稿》2卷、《中興一統鏡》1卷、《榕壇十八答》1卷、《 經珠經經》1卷及《愨書》、《詩文集》等。
評價
[編輯]陳盟雪《崇禎內閣行略》評價曰:「德璟世家閥閱,諳練典故,謹飭好修,循默守成,未能有所發攄,僅克保其身而已。士論惱之。」
軼事
[編輯]蔣德璟的官話帶有些許的口音,其他朝臣覺得聽起來很吃力,但就屬明思宗喜歡且聽得懂[7]。
參考文獻
[編輯]- ^ 《天啓二年壬戌科進士履歷》:蔣德璟,八公,詩一房,丙申十月初三日生。晉江人,己酉二十名,會二百五十九名,二甲六十九名,戶部政,改庶吉士,丁憂,丁卯授編修,誥敕。升侍講,起居注。壬申升右中允,癸酉應天主考,甲戌升右諭德,甲戌升右庶子,掌司經局印。戊寅升左庶子,掌左春坊印。己卯升詹事府少詹事,管理……管會典副總裁,教習(庶吉士),升禮部右侍郎,壬午升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癸未加太子少保,改戶部尚書,進文淵閣。
- ^ 《泉州府志》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51):蔣德璟,字申葆,晉江人。父光彥,江西副使。德璟,天啟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
崇禎時,由侍讀歷遷少詹事,條奏救荒事宜。尋擢禮部右侍郎。時議限民田,德璟言:「民田不可奪,而足食莫如貴粟。北平、山、陝、江北諸處,宜聽民開墾,及課種桑棗,修農田水利。府縣官考滿,以是為殿最。至常平義倉,歲輸本色,依令甲行之足矣。」十四年春,楊嗣昌卒於軍,命九卿議罪。德璟議曰:「嗣昌倡聚斂之議,加剿餉、練餉,致天下民窮財盡,胥為盜,又匿失事,飾首功。宜按仇鸞事,追正其罪。」不從。
崇禎十五年二月,耕耤禮成,請召還原任侍郎陳子壯、祭酒倪元璐等,帝皆錄用。六月,廷推閣臣,首德璟。入對,言邊臣須久任,薊督半載更五人,事將益廢弛。帝曰:「不稱當更。」對曰:「與其更於後,曷若慎於初。」帝問:「天變何由弭?」對曰:「莫如拯百姓。近加遼餉千萬,練餉七百萬,民何以堪!祖制,三協止一督、一撫、一總兵,今增二督、三撫、六總兵,又設副將數十人,權不統一,何由制勝!」帝頷之。首輔周延儒嘗薦德璟淵博,可備顧問,文體華贍,宜用之代言。遂擢德璟及黃景昉、吳甡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同入直。延儒、甡各樹門戶,德璟無所比。性鯁直,黃道周召用,劉宗周免罪,德璟之力居多。開封久被圍,自請馳督諸將戰,優詔不允。
次年,進《禦覽備邊冊》,凡九邊十六鎮新舊兵食之數,及屯、鹽、民運、漕糧、馬價悉誌焉。已,進《諸邊撫賞冊》及《御覽簡明冊》。帝深嘉之。諸邊士馬報戶部者,浮兵部過半,耗糧居多,而屯田、鹽引、民運,每鎮至數十百萬,一聽之邊臣。天津海道輸薊、遼歲米豆三百萬,惟倉場督臣及天津撫臣出入,部中皆不稽核。德璟語部臣,合部運津運、各邊民運、屯、鹽,通為計畫,餉額可足,而加派之餉可裁。因復條十事以責部臣,然卒不能盡厘也。 - ^ 《明史.蔣德璟傳》:「十七年,戶部主事蔣臣請行鈔法,言歲造三千萬貫,一貫價一兩,歲可得銀三千萬兩。侍郎王鰲永贊行之。帝特設內寶鈔局,晝夜督造,募商發賣,無一人應者。德璟言:「百姓雖愚,誰肯以一金買一紙。」帝不聽。」
- ^ 《明史.蔣德璟傳》:「二月,帝以賊勢漸逼,令群臣會議,以二十二日奏聞。都御史李邦華密疏雲輔臣知而不敢言。翼日,帝手其疏問何事。陳演以少詹事項煜東宮南遷議對,帝取視默然。德璟從旁力贊,帝不答。」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51):十七年,戶部主事蔣臣請行鈔法,言歲造三千萬貫,一貫價一兩,歲可得銀三千萬兩。侍郎王鰲永贊行之。帝特設內寶鈔局,晝夜督造,募商發賣,無一人應者。德璟言:「百姓雖愚,誰肯以一金買一紙。」帝不聽。又因局官言,責取桑穰二百萬斤於畿輔、山東、河南、浙江。德璟力爭,帝留其揭不下,後竟獲免。先以軍儲不足,歲僉畿輔、山東、河南富戶,給值令買米豆輸天津,多至百萬,民大擾。德璟因召對面陳其害,帝即令擬諭罷之。
二月,帝以賊勢漸逼,令群臣會議,以二十二日奏聞。都御史李邦華密疏雲輔臣知而不敢言。翼日,帝手其疏問何事。陳演以少詹事項煜東宮南遷議對,帝取視默然。德璟從旁力贊,帝不答。
給事中光時亨追論練餉之害。德璟擬旨:「向來聚斂小人倡為練餉,致民窮禍結,誤國良深。」帝不悅,詰曰:「聚斂小人誰也?」德璟不敢斥嗣昌,以故尚書李待問對。帝曰:「朕非聚斂,但欲練兵耳。」德璟曰:「陛下豈肯聚斂。然既有舊餉五百萬,新餉九百餘萬,復增練餉七百三十萬,臣部實難辭責。且所練兵馬安在?薊督練四萬五千,今止二萬五千。保督練三萬,今止二千五百;保鎮練一萬,今止二百;若山、永兵七萬八千,薊、密兵十萬,昌平兵四萬,宣大、山西及陝西三邊各二十餘萬,一經抽練,原額兵馬俱不問,並所抽亦未練,徒增餉七百餘萬,為民累耳。」帝曰:「今已並三餉為一,何必多言!」德璟曰:「戶部雖並為一,州縣追比,仍是三餉。」帝震怒,責以朋比。德璟力辯,諸輔臣為申救。尚書倪元璐以鈔餉乃戶部職,自引咎,帝意稍解。明日,德璟具疏引罪。帝雖旋罷練餉,而德璟竟以三月二日去位。給事中汪惟效、檢討傅鼎銓等交章乞留,不聽。德璟聞山西陷,未敢行。及知廷臣留己,即辭朝,移寓外城。賊至,得亡去。
福王立於南京,召入閣。自陳三罪,固辭。明年,唐王立於福州,與何吾騶、黃景昉並召。又明年以足疾辭歸。九月,王事敗,而德璟適病篤,遂以是月卒。 - ^ 清·周學曾等,《晉江縣志》(卷76):「同邑蔣公德璟素留心邊計,痛恨楊武陵創練餉加派之說,荼毒天下。所手輯《御覽備邊》冊,可千萬言。蔣公語微帶鄉音,而先帝偏以是喜之。」
延伸閱讀
[編輯][在維基數據編輯]
官銜 | ||
---|---|---|
前任: 陳演 |
明朝內閣首輔 1644年 |
繼任: 魏藻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