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定国
于定国(前2世纪—前40年),字曼倩,西汉东海郯县(今山东省郯城县西)人。汉宣帝时期,于定国先后担任光禄大夫、水衡都尉、廷尉等职,甘露年间,于定国接替黄霸为丞相,受封西平侯。汉成帝永光元年,关东地区发生灾荒,汉成帝下诏责备众臣,于定国对此感到惶恐不安,故上书请辞并获准,在其退休数年后,于七十多岁高龄时病逝,谥号“安”[1]。
生平
[编辑]于公治狱
[编辑]于定国的父亲于公曾任县里的狱吏、郡决曹等职位,判案公平,触法而被于公判刑者,没有因不服而心怀怨恨的。郡中的百姓为他立了生祠,称作于公祠[1]。
东海郡有个孝顺的妇人,孝妇年轻时便守寡,又无子女,却仍恭谨地奉养着婆婆,婆婆想让她改嫁,孝妇始终不答应。她的婆婆对邻居说:“我这孝顺媳妇事奉我很勤劳辛苦,我怜悯她年轻守寡又没有子嗣。我年纪大了,却这样长时间地拖累年轻人,该如何是好啊!”后来老太太为了不再拖累媳妇竟自缢而死。老太太的女儿为此告官说:“妇人杀死了我母亲。”县吏逮捕了孝妇,孝妇辩解说不是自己杀害了婆婆。但在县吏的严刑逼供下,孝妇最终仍是屈打成招[1]。
此案上呈到郡曹府,于公认为这名妇人奉养婆婆十多年,以孝顺闻名乡里,一定不会是她杀害了婆婆。但太守不同意于公的看法,即使于公竭力争辩,最终也无济于事,于公为此抱着判决书在郡曹府内大哭,借口得病辞去了官职。太守最终还是以谋杀婆婆的罪名将孝妇处死。孝妇冤死后,东海郡发生了连续三年的严重旱灾。后来新太守上任,派人占卜大旱发生的原因,于公说:“那名孝妇不该死,前任太守一意孤行强作决断,灾祸恐怕是由此而生。”于是太守宰杀了一头牛,亲自前往孝妇的坟前祭奠,并为她立碑表彰她的孝行,天上果然立即降下大雨,当年东海郡五谷丰收。郡中的人们由此更加敬重于公[1]。
早年经历
[编辑]于定国从小就跟随父亲于公学习法律,父亲死后,于定国也如同其父一样作过狱吏、郡决曹等官职,后来补任为廷尉史,并被推选和御史中丞从事办理谋反者的狱案,因才智出众而升迁为侍御史,又转任御史中丞。当时正值汉昭帝驾崩,昌邑王刘贺被诏入京师继位,但其行为却淫乱昏聩,于定国为此上书规谏。后来在刘贺被废黜改由汉宣帝即位后,大将军霍光兼领尚书事,他上书分条奏请汉宣帝,只要当时曾规谏过刘贺的大臣们都被破格升官。于定国因而升任光禄大夫,平尚书事,相当受到重用。几年后,又于本始三年改调水衡都尉,地节元年被越级擢升为廷尉[1][2]。
审案严谨
[编辑]于定国担任廷尉后开始拜师学习《春秋》,即使他已身居高位,但仍亲自手执经书,向老师行弟子之礼。于定国为人廉正谦恭,尤其敬重精通经术的士人,即使是地位低下,徒步行走前来拜访者,他都以平等的礼仪相待,崇敬有加,因此广泛受到士人们的赞誉。于定国判案公允平恕,尽可能地体恤鳏寡孤独之人,不是真正能确定的犯罪,他都尽量从轻发落,且格外注意保持谨慎的态度。朝廷上下都称赞他说:“张释之任廷尉,天下没有受冤枉的人,于定国任廷尉,百姓都自认为不会被冤枉。”于定国酒量甚佳,连饮数石也不会喝醉,当他在隆冬时节饮酒后,审核定案反倒变得更加精明了。于定国担任廷尉十八年后,于甘露二年接任退休的杜延年为御史大夫[1][2]。
官至丞相
[编辑]甘露三年,于定国接替病逝的黄霸担任丞相,被封为西平侯[2]。三年后,汉宣帝驾崩,汉元帝即位后,因于定国是在职的先帝旧臣,汉元帝相当敬重他。当时陈万年任御史大夫,与于定国共事八年,两人议论政事没有相抵触的情况。后来在贡禹接替陈万年为御史大夫后,却与于定国在政见上多有不和,由于于定国较为熟悉政事,所以在许多问题上汉元帝往往认同于定国的意见[1]。
然而,汉元帝刚刚即位不久,关东地区(指函谷关以东)便遭逢连年灾害,百姓流离失所,大批灾民涌入关内,有人上书把责任归咎于在朝的诸臣们。汉元帝因此多次在临朝听政时召见丞相、御史,让他们进宫接受诏书,逐条用职事责备他们说:“地方上那些狡诈不忠的官吏害怕因捕拿盗贼不力而遭受责罚,任意怀疑加害良民,甚至使无辜之人冤屈而死,有的官吏发现盗贼后,不立即去追捕,却反而拘禁丢失财物的人家,使得后来百姓再受到盗贼的劫掠也不敢向官府报告,因此使得灾祸和恶劣风气逐渐滋长扩展。老百姓多有冤屈,州郡官吏却不加处理解决,不断有上书鸣冤者来到京城。俸禄二千石的高官们选任不当的官吏下属,导致在位的官员多不称职。农田遭受灾害,官吏不肯减免其赋税,反而催收租赋,致使百姓越发穷困。关东流民饥寒交迫,疾病流行,朕已下诏命令官吏转拨漕粮,打开仓廪,拿出库藏之物救济灾民,赐给灾民们御寒的冬衣,这些措施维持到春天犹恐不足。现在丞相、御史你们打算怎样弥补这些过错呢?你们都要认真列举情状,陈述朕的过失。”于定国于是上书谢罪[1]。
到了永光元年,春天降霜,夏季寒冷,太阳暗淡而无光,汉元帝又下诏分条责备说:“一名从东部来的郎官禀报说关东地区发生饥荒,以至于出现父亲丢弃幼儿或儿子抛弃老父的情形。丞相、御史你们这些主管大臣为什么隐瞒不报告此事呢?还是从东部来的那位官员夸大其词了?两方面反映的情况为什么差异如此巨大,我希望了解真实的状况。今年的收成好坏尚难预料,假如还有水灾、旱灾发生的话,那事情可就麻烦了。公卿大臣们有什么可以防患于未然,或拯救已发生灾难的办法没有?请各位以实相告,不要有所隐瞒。”于定国见到诏书后,感到惶恐害怕,于是上书引咎自责,并归还侯爵的印章,乞求告老还乡[1]。
汉元帝答复说:“您辅佐我治理天下,不敢稍有懈怠休息,国家各种政事,都是由您所总揽。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现今我汉朝承接著周、秦以来穷困衰敝的局面,民俗教化衰落,百姓缺少礼仪,阴阳失调,灾祸出现,不是单一的原因所引起的,推类考察古代所记述的圣人言行,尚不敢自己独担过失,更何况是平常之人呢!朕日思夜想,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灾难的,还是没能完全搞清楚。经书上说:‘如果说天下有罪过的话,那么所有的过错都该归在朕的身上。’您虽身居要职,又何必独担责任呢?继续努力监察各郡国的太守、国相等地方官吏,不称职的别让他继续在位欺压百姓。请您继续主持国家大政,力求用尽你的聪明才智,还望您多进饭食,小心养护身体。”于定国再度上书说自己病情加重,坚决要求辞官归乡,汉元帝于是赐给他四匹马拉的坐车、黄金六十斤,罢官归家,丞相一职由韦玄成接任。此外同样因灾荒而请辞的官员还有大司马史高、御史大夫薛广德等人[2]。致仕几年后,于定国在七十多岁时逝世,谥号“安”[1]。
家族
[编辑]- 父于公:于定国的父亲于公在世时,某次他家里的闾门坏了,同乡的父老打算一同帮忙修理,于公对他们说:“把闾门稍微扩建的高大些,使其能通过四匹马拉的高盖车。我审理案件时积了许多阴德,从未制造过冤案,因此我的子孙里必定有兴旺发达者。”后来于公的儿子于定国果然官至丞相,孙子于永也官至御史大夫,子孙世代封侯[1]。
- 子于永:于永在于定国去世后承袭了父亲的爵位,他年轻时因嗜酒而多有过失,到了年近三十岁时却改变志节修养品行,因父亲的荫泽出任侍中中郎将、长水校尉。于定国死后,于永遵照礼仪居家守丧,以孝道而闻名。此后以列侯的身份授任散骑、光禄勋,官至御史大夫,后来当汉元帝正准备拜于永为丞相时,于永却正好过世了。此外,于永还被选为驸马,他的妻子馆陶公主刘施既贤惠又有德行,为汉宣帝和华婕妤所生之长女,同时其也是汉成帝的姑母[1]。
- 孙于恬:于恬为人不似父祖般贤良,没什么值得令人称道的行为[1]。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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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前任: 韩增 |
西汉水衡都尉 前71年-前69年 |
继任: 朱辅 |
前任: 李义 |
西汉廷尉 前69年-前52年 |
继任: 田听天 |
前任: 杜延年 |
西汉御史大夫 前52年-前51年 |
继任: 陈万年 |
前任: 黄霸 |
西汉丞相 前51年-前43年 |
继任: 韦玄成 |
前任: 无 |
西汉西平侯 前51年-前40年 |
继任: 于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