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
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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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机构 | 内政部移民署 |
有效地区 | 中华民国(台湾) |
类型 | 旅行证件 个人身份证件 |
用途 | 出入并于台湾停留 |
签发对象 | |
有效期 | 不定 |
费用 | 不定 |
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俗称“入台证”,是中华民国内政部移民署发给中国大陆人民及港澳居民[a],用以出入中华民国(台湾)的证件。持有有效中华民国护照及外国护照或旅行证件者不得申请。入台证有单次证、逐次证、一年多次证、两年多次证、三年多次证之分。另外,中华民国无户籍国民在申请居留证副本和定居时,及外国人在定居时,亦会获发同样名称的证件。
旧版入台证的机读区(Machine Readable Zone)代码中,第一个符号(表示证件型式[Type])为“H”或“M”,与用于表示护照的“P”和表示签证的“V”不同。在1980年代至1990年代,允许多次进出台湾的入台证称为“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多次入出境证”,外表为一本粉蓝色簿,封面印上中华民国国旗以及单次使用的“中华民国大陆同胞旅行证”[1],后来即称为“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外表为深蓝色簿,没有中华民国国旗,持证人可持凭有效经核可旅行证件配合入台证多次入出境台湾。而现时之入台许可证,皆为A4大小的纸张,样式也均类似。
中华民国护照持有人不得申请入台证,或持入台证入境台湾。惟若于海外遗失中华民国护照未及补办新照而须返台者,可于缴验证件确认身分无误后先行由航空或船运公司搭载回台,并于入境口岸由移民署制发单次入境许可(入国证明书),该许可亦使用此入台证规格样式。
最初时,港澳居民申请入台证,必须到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香港)或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澳门)申请。如今,合资格来台的香港及澳门居民可透过网际网路申请入台证,出入境时须持凭查验。
申请方式
[编辑]港澳居民申请方式
[编辑]在2010年9月之前,香港及澳门合资格的居民(即在香港/澳门出生或曾以港澳居民身份来台)者,若要申请单次入台证,需要先在相关网页填写资料,然后持收件编号、有效期六个月以上之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英国国民(海外)护照及香港身份证/有效期六个月以上之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或1999年前取得之葡萄牙护照及澳门身份证正本到中华旅行社,中华旅行社的香港国际机场办事处/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澳门)领取临时入境停留通知单。入台证有效期为三个月,费用为港币七十五元,可出入境两次,每次停留三十天。只可在桃园国际机场、高雄国际机场或台中国际机场出入境;预先办理入台证者,可以透过小三通或两岸包机出入台湾。
2010年9月起,港澳居民进行网路申请手续后,只要自行列印入出境登记表即可,不需要付款及预先再到机场或相关单位领取入台证,此举几乎等同于免签证待遇。[2]然而,如非合资格的港澳居民或申请其他种类的入台证,仍然需要亲至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香港)/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澳门)办理申请手续。现时经网上办理入台证的港澳居民,入台证有效期为三个月,可以停留最多三十天,但只可以入出境一次,之后要再重新上网申请。[3]
2017年起,台湾原为要求旅客具备6个月以上有效期的护照以及有效入台证才可入境,然而台湾陆委会于2017年修订《入出国查验及资料搜集利用办法》,香港及澳门居民现时入境台湾的护照有效期已放宽至3个月以上。[4]
港澳居民临柜申请
[编辑]第一次访台湾之香港、澳门居民,或香港、澳门居民未于香港或澳门之台湾代表机构申领入台证,或未先于移民署网站申办入台许可并列印者,可于抵达台湾时,持有效期六个月以上之上述港澳有效旅行证件正本到桃园国际机场、台中国际机场、高雄国际机场、台北松山机场、基隆港、台中港、高雄港、金门水头码头、马祖福澳港或澎湖马公港申请短期停留入台许可,有效期为30天,费用为新台币300元, 但只可出入境一次,且入境时仍应填写入国登记卡。临柜申请即落地签证: 在港澳地区出生者, 目前可凭有效旅行证件,不必事先申请并取得入台证,可直接以落地签证进入台湾地区。而非港澳地区出生者,若于1983年以后曾经申请并或得过入台证,有过入境记录,也不必再次申请入台证,可以凭移民署电脑记录或护照记录,直接以落地签证方式进入台湾地区。
在中国大陆未注销户籍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及持有香港签证身份书的香港居民和持有澳门非永久居民身份证的澳门居民(合资格港澳人士之随行配偶或二亲等内血亲者除外)只可以循旅居香港、澳门之大陆地区人民之途径申请入台证。[5][6][7]实务上以查核首次以港澳居民身分来台的大陆出生之港澳人士是否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作准。
中国大陆人民申请方式
[编辑]-
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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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签发的旧版多次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
开放中国大陆旅客来台观光后,在中国大陆工作和生活之中国大陆居民是由旅行社代办入台证,开放初期一般为在台湾移民署柜台窗口领证,并配合中国大陆当局签发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一并查验。凡以个人及组团名义赴台湾旅游(移民署归类为第一类观光)者,亦可透过代办旅行社网路申请来台许可,而旅居在中国大陆以外(第三类观光)的则可通过所在国中华民国领事馆或台北经济文化事务处以及移民署网站申请。
经移民署核准,可自行列印纸本入台证(须彩色列印,黑白影印无效)并配合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来台观光,该入出境许可证样式为A4大小,与曾经流通之入出境许可证有别,惟仍统称为入台证。
申请所需财力证明
[编辑]以下五项条件满足任何一项即可。
- 相当于人民币2.5万元以上的银行存款或金融机构开立的已存一个月以上的存款证明(存款无需冻结)。
- 最近一个月内超过2.5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流水单(须盖有银行或金融机构章戳)。
- 年薪资收入相当于人民币12.5万元以上的薪资证明文件。
- 银行核发的信用卡(必须是金卡或金卡以上)扫描件。
- 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澳洲、纽西兰、韩国及申根等国家或地区之有效居留证、永久居留证或有效签证。
申请所需文件
[编辑]- 办理入台证所需资料(一般成年人)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第三类观光则应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 大陆地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影印扫描
- 户口簿(第三类观光无需提供)
- 2吋照片
- 紧急联络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有紧急联络人的页面)
- 财力证明(四选一)
- 行程表
- 办理入台证所需文件(就学签证)
- 带相片的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无需财力证明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第三类观光则应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 大陆地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影印扫描
- 户口簿/人口卡,若是学校集体户口则需学校的集中户口簿(第三类观光无需提供)
- 2吋照片
- 紧急联络人表,与紧急联络人的身份证明,紧急联络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有紧急联络人的页面)影印本
- 行程表
单次入境许可
[编辑]中华民国护照持有人若于海外遗失护照未及办理新照而须先行返台者,可事先请载客之交通运输业者(如航空公司、轮船公司等)与移民署通报并申请搭载许可,经缴验证件确认身分无误后先予登机(船),搭载返台,再于入境口岸配合机(船)公司之申请许可书,由移民署发给单次入境许可证,该证亦使用入台证规格及样式。单次入境许可限该次入境使用,且入境后应即持凭此证办理新护照。
入金证
[编辑]如果来访人士是中国大陆人民,仅是前往金门县、连江县、澎湖县地区,可以申请标有“限停留金门马祖澎湖地区”的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俗称“入金证”)。入金证无需提前申请,可在入境时提出申请,费用为400元新台币。
过境
[编辑]中国大陆人民及港澳居民经桃园机场持有联程机票当日转机且不入境的情况下,无需申领和使用入台证,仅需持有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如护照、旅行证、香港签证身份书等)。 但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旅客若从中国大陆出发,除非从重庆、南昌或者昆明出发经台湾转机前往其他地区,仍需持有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有效的签注(团队旅游除外),方可通过中国边检检查。
参见
[编辑]备注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歷史上的今天】1989.08.15_大陸海外留學生抵台參訪. 华视新闻. 2016-08-10 [2021-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2) (中文(繁体)).
- ^ 內政部通過「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中华民国大陆委员会. 2010-03-25 [2022-1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25) (中文(繁体)).
- ^ 港澳居民網路申請入臺證. 我的E政府. [2019-07-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09) (中文(繁体)).
- ^ 護照不足6個月有效期仍可出國? 進出各國的護照有效期情報. U Travel. 2018-09-20 [2018-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14) (中文(繁体)).
台湾陆委会于去年修订“入出国查验及资料搜集利用办法”,香港及澳门居民现时入境台湾的护照有效期已放宽至3个月以上
- ^ 林扁. 【2023 入台證教學】大陸出生之香港居民網上簽證申請. FlyAsia. 2022-11-28 [2023-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07) (中文(台湾)).
- ^ 乙、旅居香港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 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香港办事处). [2022-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16) (中文(台湾)).
- ^ 旅居澳門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 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澳门办事处). [2022-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16) (中文(台湾)).
外部链接
[编辑]- 内政部移民署. 香港澳門居民短期停留申請. [2023-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21).
- 内政部移民署. 港澳居民網路申請臨時停留許可(網簽). [2008-09-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2-22).
- 内政部移民署. 自112年9月1日上午9時起受理赴國外及港澳留學、工作、取得當地依親居留權及永久居留權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觀光。. [2024-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