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政策
东方政策(德语:Ostpolitik),全称为新东方政策(德语:Neue Ostpolitik),指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西德)在1969年开始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东德)及其他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正常化。
源由
[编辑]受埃贡·巴尔1963年发表的重新接触改变关系演说的影响,维利·勃兰特的西德社会民主党政府自1969年上任起开始推行这一政策。
实现
[编辑]东方政策设想的缓和与苏联卫星国关系是从苏联开始的,苏联是唯一与西德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东方集团国家(尽管有前述的哈尔斯坦主义)。1970年,勃兰特签署了《莫斯科条约》,放弃使用武力并承认目前的欧洲边界。当年晚些时候,勃兰特签署了《华沙条约》,正式承认波兰卫星国。《华沙条约》实质上重复了《莫斯科条约》,并特别重申了西德对奥德-尼西线的认可。随后是与其他东欧国家的条约。
最具争议的协议是与东德签订的1972年《基本条约》,这是自分治以来两个德国首次建立正式关系。联邦共和国长期以来要求代表整个德国,这使情况变得复杂。布兰特总理试图通过重复他在1969年的声明来解决这一问题,尽管德国有两个国,但它们不能将彼此视为外国。
联邦议院的反对党基民盟拒绝了《基本条约》,因为他们认为政府太容易放弃了一些联邦地位。他们还批评了一些问题,例如无意中发表的埃贡·巴尔文件,该文件由勃兰特的助手埃贡·巴尔在基本问题上与苏联外交人Valentin Falin达成协议。
勃兰特政府是社会民主党和自由民主党的联盟,为反对《基本条约》,将许多国会议员投票给了基民盟反对派。1972年4月,反对派赖纳·巴泽尔(Rainer Barzel)似乎获得了足够的支持,成为了新的总理,但是在议会的决定中,他缺了两票。后来发现,德国民主共和国要求基民盟的这两名代表投票反对巴泽尔。1972年11月的新大选使勃兰特政府取得了胜利,1973年5月11日,联邦议会批准了《基本条约》。
根据《基本条约》,西德和东德接受彼此的事实上的大使,出于政治原因被称为常任代表。相互承认为两国加入联合国打开了大门,因为承认东德实质上使西德暂停了当时的领土主张。
激烈反对《基本条约》的巴伐利亚部长弗朗兹·约瑟夫·斯特劳斯(Franz JosefStrauß)是科尔在基民盟/基社盟内部的主要对手。
1987年,东德的埃里希·昂纳克成为首位访问西德的东德元首。
梵蒂冈外交
[编辑]东方政策一词也有时用于教宗保禄六世在同时期推行的加强与东欧国家关系的行动。
南韩
[编辑]1980年代,南韩改善与朝鲜的关系时也称为“北方政策”,由当时民主化后保守派的卢泰愚和金泳三政府制定,之后以金大中的阳光政策取代。
中华民国(台湾)
[编辑]1990年代李登辉政府初期,直至1999年总统李登辉发表特殊两国论之前,李登辉政府制定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和提出后被指是九二共识(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两岸关系政策。[来源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