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句号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Full stop
句号
一般标点符号
撇号  '
括号 [ ]  ( )  { }  ⟨ ⟩  ( )
冒号 :
逗号  ,  ،  
顿号
连接号 ‒  –  —  ―    
破折号      ——
省略号  ...      
叹号  !
句号  .
书名号 ‹ ›  « »  《 》  ﹏ ︴
专名号 _  
连字号
连字暨减号 -
问号  ?
引号 ‘ ’  “ ”  ' '  " "  「 」『 』
分号 ;  
斜线 /    
着重号
示亡号  ‌
隐讳号 ×
分字符
间隔号 ·
空格     
一般排版符号
和号 &
星号 *
@ @
井号 #
数字符号
反斜线 \
等号 =
倒感叹号 ¡
倒问号 ¿
乘号 ×
除号 ÷
序数标识 º ª
百分号 %
千分号
万分号
加号减号 + −
正负号负正号 ± ∓
度数符号 °
角分符号    
段落符号  //  
竖线 |    ¦
分节符号 §
参考标记
项目符号
脱字符 ^
波浪号 ~
上横线
下横线 _
虚缺号
剑标 † ‡ ⹋
同上符号
知识产权符号
版权符号 ©
copyleft
录音版权符号英语Sound recording copyright symbol
注册商标符号 ®
服务商标
商标符号
货币
国际货币符号 ¤

؋฿¢英语Brazilian cruzeiro$֏ƒ英语Florin sign英语Philippine peso sign£英语Ruble sign英语Indian rupee sign 英语Shekel sign圓 圆 円 元 ¥

特殊排版符号
三星符号英语Asterism (typography)
花型英语Fleuron (typography)
标示号
疑问惊叹号
反讽号英语irony punctuation
菱形
延音线
相关符号
  • 空白字元
其他语言标点符号

句号(“”“”),也称作句点,是用于陈述句末尾的标点禁止异议,西式半角句号是用“.”同义。

用法

[编辑]
  • 陈述句末尾的停顿,用句号。
  • 语气舒缓的祈使句末尾,用句号。[1]
  • 直述式文意已完足的句子,也用句号。[2]

在有些时候,句号也可以用在语气舒缓的反问句的末尾。

句号表示一句话的结束,新一句话的开始,提示读者该句的表达意思已结束。在朗读时,读到句号处应作出适当的停顿,一是给朗读者适当的休息,二是提示听者一句话结束了。

句点“.”亦有时可在中文使用,替代句号:

  • 在中国大陆,中西文同时大量混排时,为避免“。”和“.”穿插使用时的不便,可统一采用“.”(全角句点)。
  • 在科技文献及数理书籍中,为避免句号被排版人员误会作“0”或者“o”相混淆,也可采用“.”来替代。[1]

书面语中使用的“.”并不全是句点,常见用法有

  • 小数点:3.1415926
  • 下脚点,表示年份的省略:2006.8.1
  • 下脚点,表示序号:1. 2. 3.……

形状

[编辑]

中文、日文的句号一般占一个汉字的位置,不出现在一行之首。在中国大陆和日本,句号一般占一个字的位置,居左偏下,直行文稿时句号放在字下偏右[1];在台湾,句号上下居中,直行文稿时左右居中[2]

滥用

[编辑]
  • 在“虽然……但是……”“尽管……但是……”两种句式中,“但是”之前不能用句号。
  • 如在单句中多用句号,会使单句成为几个结构意思都不相同的句子。作者可能在写作时没有发现,可是读者读起来后意思就会有所改变。当然,在复句中多用句号会使其中的分句成为单独的句子,破坏了紧密的关系,也会使意思有所改变。
  • 极少使用句号,把几个句子合为一句,逗号到底。因为同一段落中上下句的意思或关系很密切,人们怕用了句号就割断了想表达的意思。其实在同一个段落中的每个句子彼此本来就存在着联系,所以才放在同一段里,当一层意思表达结束时就应使用句号。

电脑处理

[编辑]
  • 中式句号Unicode字符是U+3002:
  • 半形中式句号“”是 U+FF61,源自日本JIS编码
  • 英文(半形)句号“.”是U+002E,源自ASCII 0x2E。
  • 全角英文句号(又可视为中国大陆“句点”)是U+FF0E。
    • 中国大陆标准为靠左下,如“.︀”。
    • 如同中式句号,台港澳标准为置中,如“.︁”。
  • 另有“小句号”“”U+FE52,源自CNS 11643Big5

台港澳地区有时误将全角英文句号(U+FF0E )当作间隔号使用。[4][注 1]

备注

[编辑]
  1. ^ 中华民国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重订标点符号手册》修订版即误用“.︁”为间隔号。

参考资料

[编辑]
  1. ^ 1.0 1.1 1.2 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 [2013-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20) (中文(中国大陆)).  1995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6月1日实施
  2. ^ 2.0 2.1 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 《重訂標點符號手冊》修訂版--句號. 2017-12 [2013-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1-17) (中文(台湾)). 
  3. ^ Vertical Forms (PDF). [2010-11-1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4-09-28). 
  4. ^ Requirements for Chinese Text Layout 中文排版需求. w3c.github.io. [2021-07-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6).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