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乌坎事件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2011年陸豐烏坎事件
乌坎事件
乌坎村口之一幢建筑,上面写着“毁我耕地,贪官必惩”;右为乌坎村内之派出所
日期2011年9月21日─2012年4月
2016年6月─2016年9月
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东海街道乌坎村
参与者陆丰市乌坎村民
结果第一次爆发:由副省长成立工作组处理,村内以民主选举重选村委会成员与村民代表,土地问题仍未完全解决。
第二次爆发: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多名村民代表被警方逮捕,在抓捕过程中多次发生警民冲突。

乌坎事件,又称乌坎村事件,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汕尾市所属陆丰市乌坎村的一宗群体事件。

第一次抗争发生于2011年,原因是由于土地被村委会成员私下变卖问题,村民代表过去两年十数次之上访仍丝毫没有解决之下,村民与地方政府发生矛盾所衍生。过程里发生村民薛锦波刑事拘留时突然死亡[1],激起村民对于政府的不信任感而爆发对抗,最后由中共广东省委书记朱明国牵头成立工作组介入结束双方对峙局面。

第二次抗争肇因于村民一直到2016年为止,都未能讨回被侵占的土地,乌坎村民原计划召开村民大会商讨相关事宜,村民委员会主任林祖恋(原名林祖銮)被警方带走,于是乌坎村民游行声援林祖恋。尔后警方清晨突袭乌坎村,抓捕多名村民代表爆发警民冲突,造成中国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起流血群体事件

面对地方政府强大的压力,甚至付出性命为代价,乌坎村村民坚持要求返还土地,因而引起国内外媒体的关注。过程中村民一人一票选举出了自己的村民委员会,曾被赞誉为“中国基层民主选举典范”、“社会管理创新”,有人将其与中国小岗村相类比。[2]

背景

[编辑]

村民委员会在当地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陆续转让3,200亩农用土地,卖地款项达七亿多元人民币[3],而补助款每户只有550元[4]。其中村民委员会此前已经转让给丰田畜牧场的一块土地,存在跟房地产开发商碧桂园洽谈合作以及转让土地的问题。

取得村民土地使用权准备兴建滨海新区碧桂园的开发商为祖籍乌坎的港商陈文清,他于1980年代成为香港的广东海陆丰商会会长,同时也是广东省人大代表。

乌坎居民中有二十几位青年从2009年6月21日至2011年3月底之间十数次组织村民代表到陆丰市信访局以至广州的广东省信访局上访均无果,此举引起村民酝酿2011年9月21日及往后的历次示威抗争行动,这些青年中有部分自发成立“乌坎热血青年团”。

事件凸显社会深层次矛盾,农民、投资者、政府三方都存在不满和利益冲突。据调查显示,中国每年民众集体维权的群体性事件多达十余万起,其中强行征地与补偿不足引发的群体事件占到了6成左右。

第一次抗议经过

[编辑]

发起游行

[编辑]

2011年9月21日,两、三千名村民手持横幅前往开发地块、村内存在土地争议的企业、村委会以及市政府游行请愿,一度封堵公路,当天政府没有表态;政府人员出走之下,村委会办公大楼人去楼空。

9月22日,上午百多名武警特警尝试进驻村内以武力驱散正在集会的市民(包括妇女儿童),警民在进村的公路上发生激烈冲突,十多人受伤,其中有两个儿童被打至重伤,需急救。村民情绪被激化之下,随后围攻村口附近之乌坎边防派出所,向其内投掷石块、竹枝和敲打并推翻停在门外的两架警车与两辆私家车,有十多名警察受伤;警方施放水炮驱散并拘留4人。

9月23日,早上当地人再度聚集乌坎边防派出所外,要求当局释放3名被拘留村民,及交代征地赔偿问题。

9月24日,全体村民推选的15位代表与陆丰市和东海镇多次沟通并向政府提出三项诉求:

  1. 查清乌坎村改革开放以来土地买卖情况
  2. 查清村委换届选举情况
  3. 公开村务、财务状况

陆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邱晋雄代表市委市政府答复称:市、镇两级将组成强而有力的工作组进驻乌坎村,调查核实村民代表提出的问题,每7天公布一次工作进展;乌坎村“两委”干部要全力配合市工作组,村民代表参与监督。此外陆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邱晋雄还要求村民代表配合政府做好工作,以及村民绝对不能组织过激行为等[5]。但这工作组没真正开展调查,镇政府委派至乌坎的党委代书记陈润基与取得土地者陈文清为舅侄关系,加上之前历次上访均无下文之下,村民对此并不信任。

9月29日,村民在仙翁戏台上组织村民见证之下,以姓氏规模比例推举出117名有投票权的村民代表,其内再由每个姓氏挑出一人,共38位候选人,再在其中选出“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13名成员。

  • 理事长:杨色茂(78票)
  • 理事会顾问:林祖銮
  • 副理事长:张德家(73票)、薛锦波(63票)、孙楚浩(63票),
  • 理事成员:黄金奇(60票)、庄汉碧(57票)、蔡礼绸(56票)、曾昭亮(49票)、李永平(48票)、林水清(43票)、刘水森(39票)、洪锐潮(39票)、张建城(38票)[6]

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的职责在于监督与配合陆丰市政府的调查工作,其后召集村民发起村民大会;财政来源来自于向村民募捐款项,每笔捐款与支出都在村内主要庙宇张贴公开。

11月1日,东海镇党委对存在违纪问题的乌坎村党支部书记薛昌、副书记陈舜意予以免职处理,并接受陈舜意辞去村民委员会主任的申请。

11月17日,市纪委对薛昌陈舜意进行了立案查处。

11月21日,约10时半据陆丰市宣传部称有400名左右的乌坎村民聚集到陆丰市政府办公大楼前上访,打出“打倒贪官”、“还我耕地”、“惩治腐败”、“官商勾结‧扼杀民主”的七彩标语、横幅等等至11时半左右村民自行离去[7],但参与者庄烈宏接受阳光时务周刊访问时表示当天有4000人参加游行。庄烈宏父亲庄松坤表示在该次上访后,陆丰市政府有人前来村内散发“陆丰市委书记杨来发回复村民代表的讲话要点”传单,并派匿名人员(不配工作证)前来让老妇孩童签名确认[8],当天下午及翌日,村内几次数百人集会,并在市内发起数天的罢市、罢渔。

拘捕村民

[编辑]

12月9日下午,汕尾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陆丰市委书记杨来发、市长邱晋雄向国内媒体通报了乌坎村“9‧21”事件的处置情况,把乌坎村民申诉定性为“(事件与)在境外的某些机构、势力和媒体与乌坎村事件确实有一定关系,把问题炒得沸沸扬扬,无限放大”[9],当中提到乌坎村党支部书记薛昌、副书记陈舜意予以免职处理,并接受陈舜意辞去村委会主任的申请,市纪委对薛昌陈舜意进行了立案查处。陆丰市市长邱晋雄表示:村民关心的财务审计问题、土地问题(包括出让土地与宅基地问题)、村委会选举问题、扶贫助学与丰田畜产有限公司污染问题五大项诉求已全部获处理与落实[10]

公安部门将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乌坎村妇女代表联合会定性为非法组织并取缔,乌坎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副会长薛锦波、另还有张建城、洪锐潮、庄烈宏、曾昭亮五人拘捕。

12月10日,乌坎村民在微博内发布图片显示,有村民因不满政府解决事件的手法,再度举行集会活动,其中有人高举写有“反对独裁”、“还我人权”、“开放全国选举”、“还我耕地”、“打倒官商勾结”、“打倒贪官”、“反对做假事”、“反对造假人”等横幅。大批手持盾牌的武警和防暴警在乌坎村口附近之丰田蓄牧场戒备;当时村民与警方曾爆发冲突,民众于当天中午陆续散去。

12月11日凌晨4时,汕尾市政府声言要严惩集会组织者,并以武警尝试强行进村,清除进村路障,受到村内近万名村民强烈抵抗,于清晨七时撤退[11][12][13],双方自该天起在村口设置路障,陆丰警方检查进村人士,禁止外来车辆或粮车进入村内。乌坎村民则对一些拿不出记者证或身份有可疑的人士查问,以防政府人员混入村内,但宣称欢迎媒体及网民。[14]

薛锦波关押期间死亡

[编辑]

12月11日,陆丰市新闻办发报新闻称“犯罪嫌疑人薛锦波,在汕尾市看守所羁押期间(第三天),突感身体异常,被紧急送往汕尾市逸挥基金医院抢治。经持续抢救无效,在当天上午11时许宣告死亡”。汕尾市逸挥基金医院称“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已初步排除其它死因。”[15]

12月13日,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新闻稿,汕尾市检察机关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对薛锦波的死因进行第三方鉴定[16]

  1. 死者颈项部、背腰部及四肢背侧未受压部位的广泛紫红色改变,为尸斑
  2. 双手腕、膝关节等部位见局限性瘀斑,且对称,损伤程度轻微
  3. 体表其余部位未见明显外伤,未触及骨折征
  4. 尸斑显著,口唇、指甲床紫绀,符合猝死的一般病理改变。

《阳光时务》记者在薛家采访薛锦波女儿薛健婉时,其女提到在殡仪馆认尸时薛锦波遗体状况“眼睛闭着、嘴巴张开、胸部破损,到处都是瘀青,手都肿了,手腕瘀青,有伤、大拇指明显倒过来变形了,断了的样子、额头和下巴都破皮出血,鼻孔里也有血,都干了,脖子整一圈都是黑色的。脸和身上其他地方颜色都不一样,发青发紫,都是黑的,头上肿了一个大包。背部有很多被脚踢过、踩过伤痕,靠近肺的地方肿了一个大包。膝盖一直到脚腕都是瘀青、破皮、浮肿”,[17]并坚称父亲绝无心脏病史。认尸过程被全程被监视下进行,不能对其拍照,手机也全部被没收,要求领尸下葬也被拒绝(隔年2月16日发还给遗属),与政府公布的讯息很大程度不吻合。

陆丰市新闻办为平息村中“庄烈宏、曾昭亮已死亡,同样指甲扯脱,脚筋挑断”的流言[18],在陆丰市宣传文化网发布“乌坎‘9‧21’事件被羁押人员家属探视”消息,公开四位被拘留者──张建城、洪锐潮(在汕尾市看守所)、庄烈宏(在广州市天河区之广东省看守所)、曾昭亮(在深圳市上梅林之深圳第二看守所)与其家属在12月13日下午探视的视频信息。[19]

12月14日下午,汕尾市委、市政府召开媒体见面会通报了陆丰乌坎村上访事件犯罪嫌疑人薛锦波死因调查情况,称“其皮肤的瘀斑属于轻微外力导致的轻微毁伤,可排除死亡是由外力导致的可能性”、“心源性猝死是由于心脏原因导致的猝死。据调查,死者有哮喘病史。”会上汕尾市代市长吴紫骊称薛锦波“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被扣留;而公安机关在整个审讯、羁押过程都有全程录音录像[20]

12月22日下午,在同一天被刑事拘留的张建城在被释放,向明报记者讲述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连续31小时(于9日下午3时至10日晚上10时)被审问情况[21]提到薛与他一起被审问,薛比他早他两小时完成审问(即估计有29小时),张建城称亲眼看到薛被四人从监房内抬出,当时还听到有人说薛“全身都是黑的”,张叫了薛十多声但没有回应。

与汕尾公安对峙

[编辑]

12月11日,自薛锦波离世那一天起,村内临时委员会在村委会附近的旧电影院门前设立薛的小灵堂,村民每天都聚集于此悼念薛锦波。

12月15日上午,村民大会上乌坎村民表示,现在就算是广东省政府的官员也不可信,并要求中央政府介入调查[22],而陆丰市政府则警告,将严惩为首煽动村民闹事之人。

12月17日,村民大会中有人要求当局在5天内交出薛锦波的尸体,否则准备到陆丰市政府游行示威。[23]

12月18日,双方对峙之下,警方采取封村、断水、断电、断粮等方式,粮车不许进入,渔港也被封锁,渔民无法出海捕鱼。[24]香港明报记者现场所见,附近村民自发送去粮水。由于有村民在小路运送附近村内大米进村,加上有自种的菜蔬和自己养殖的鱼类出售,市场仍有少量交易。有村民表示怕被当局抓捕,男丁不敢出陆丰市区采购粮食,孩子生病也不敢带其出市区看病。而网上传闻称解放军第41、第42集团军紧急向乌坎方向移动,[25][26]明报记者求证被陆丰市新闻办黄主任否认[27]

12月19日,乌坎村民收到12月18日由汕尾市委举行之乌坎事件媒体见面会的录影光碟,市委书记郑雁雄提出让步方案,包括保证军警不会强行入村,但在场他公开说道:“做干部不容易,手段一天比一天少!”“你以为请武警不用钱吗!”“对着干没有好下场,怎么收场?”,更称村民接受境外媒体报道是“借外力打自己兄弟”,又说“有问题不找政府,找几个烂媒体!”。

当天周边21条村的政府领导,突然集体入村“了解情况”,由乌坎村民选临时代表理事会会长杨色茂接见并向其宣明立场。

下午二时,乌坎代表临时理事会发起集会,号召翌日再度游行,要求当局释放三名被拘留代表并归还薛锦波遗体。杨色茂即场号召100名年轻人成立维安队,另募集500人作预备队。[28]

12月20日,南方日报报道该见面会上,郑雁雄表示:原先已冻结的丰田畜产有限公司用地,由政府出面协调、赔偿征地者损失,收回404亩事件所涉用地,通过征求规划部门和村民意见后再重新开发,并充分保障村民利益;郑雁雄亦称,乌坎村事件是群众不满村党支部和村委主要负责人连续任职时间过长,在村务管理、土地出让和已出让土地面临升值或转让的情况下,出于对利益变化的关切。[29]

省委副书记朱明国介入事件

[编辑]

2011年12月20日上午,中纪委委员、省委副书记朱明国在陆丰市政府举行之“陆丰市干部群众大会”宣布,成立省工作组处理乌坎事件。会中发表6点声明提到事件起因“部分基层干部在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并直指“林祖銮杨色茂等组织者和挑头者”

随后汕尾市官方代表进乌坎村,乌坎代表临时理事会向政府代表提出多项要求以换取取消游行,其中包括停止与收回涉及以前不合法的土地买卖,由政府赔偿被征地者损失,未来开发前先征求村民意见,另给陆丰政府五天时间交还薛锦波遗体[30]

晚上广东卫视播出上午在陆丰市政府召开的干部群众大会,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称群众的主要诉求合理,大多数群众过激行为是可以理解和原谅,提出村内只要不再组织与政府对抗,不会进村抓人,而林祖銮和杨色茂等组织者用实际行动悔过自首和争取立功,政府可考虑从宽处理,不抓捕[31],但亦有村民表示不相信[32]

晚上八时左右,陆丰市警方与村民双方筑起的路障均撤除,晚上11时,林祖銮召开记者会称翌日早上九时与朱明国会面,决定将定12月21日发起的示威游行取消[33],村民连日来集会游行告一段落。

12月21日早上,《南方日报》刊登昨日朱明国谈话内容的报导,但只剩下5点声明依旧坦承事件起因于“部分基层干部工作出了问题”,但语气较为和缓,并删除“林祖銮杨色茂等组织者和挑头者”的指控。乌坎村民从月初开始与汕尾警方对峙时,已不断在微博向外强调“我们只是对土地问题提出抗议,我们是党员,是团员,请政府和媒体不要再夸张我们的性质”,接受BBC采访时村民们表示,“对陆丰这些贪官肯定应该严惩的,因为他们太贪得无厌。”、“我们相信我们的省领导,我们的中央领导能处理此事。”[34]这让陆丰市政府最初把村民行为简单定性为“勾结境外势力”的说法“套路”变得空洞。

林祖銮朱明国郑雁雄陆丰市信访办公室会面,会议期间,没有媒体在场拍摄记录、录音器材,双方各派一名笔录员书面记录[35]

郑雁雄口头承诺

  1. 同意为猝死村民薛锦波再进行死因鉴定
  2. 两天内释放仍被扣押的三名村民
  3. 承认村民组成的临时代表理事会身份
  4. 承诺不会秋后算账。[36]

朱明国接受了村民的要求

  1. 交还薛锦波遗体
  2. 要求安排五家国际著名传媒机构代表,亲验薛遗体
  3. 承认临时理事会村代表地位。

之后不久,乌坎村召开村民大会,宣布取消原先定于21日下午的游行,并撤掉村内的横幅标语,恢复乌坎村的生产和生活[37]。省工作组在12月21日晚上进入乌坎村时受村民夹道欢迎[38]

结束对峙

[编辑]

12月22日,下午三时半郑雁雄、陆丰市委书记杨来发、副书记邱晋雄等陪同朱明国进村与林祖銮在办公室会谈,受数百村民欢迎[39],当天中午,被拘留村民张建城被获释回村,取保候审[40][需要较佳来源]

12月23日,被刑事拘留中第一个被释放的张建城,向明报记者讲述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连续31小时(于9日下午3时至10日晚上10时)被审问情况[21]提到薛与他一起被审问,薛比他早他两小时完成审问(即估计有29小时),张建城称亲眼看到薛被四人从监房内抬出,当时还听到有人说薛“全身都是黑的”,张叫了薛十多声但没有回应。

另外两位被捕者庄烈宏洪锐潮下午获释回村。新华社发稿称“羁押期间能够主动坦白交代犯罪事实,有悔改表现,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全案,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41],但没有提及曾昭亮的去向。

筹备选举

[编辑]

1月15日上午,广东省陆丰市乌坎村召开党员大会,省委组织部王叶敏宣布村党总支部正式成立,由民选代表、乌坎村临时代表理事会顾问林祖銮担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重新选举筹备小组组长,负责领导村委会重新选举工作,乌坎村党总支部成立后,该村原党支部自行解散。[42]林祖銮新启蒙公民参与立法研究中心熊伟随即着手筹备往后的选举工作。

组织选举委员会

[编辑]

2月1日,村代表于乌坎学校举行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大会,由全村村民(以新一村、一村至六村共七村小组)一人一票选出,选举采用“无候选人直接选举”办法,为保证选举公平,避免选委会成员参与村民委员会,采用“自荐与他荐相结合”方式,避免让选委会成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自荐参选“村选举委员会”选民需签字声明不参选村委会,他荐的话需每人征集50名选民签名支持。

投票于早上9点开始,下午4时结束,全程(包括晚上的点票统计)有中外记者穿梭采访,现场设有秘密写票箱(室外)与秘密写票区(室内以布帘分隔)并设义工代写人,以方便不识字之选民;选举开始前需查验票箱,选民以50人为单位分批进场投票,选举后随即在记者面前烧毁余票;选举后随即进行点票与唱票(实际参加推选的村民有6242人,收回选票有6180张),至晚上11点完成点票,产生以11名代表组成的选举委员会。据翌日的第12号公告名单如下:

  • 主任:杨色茂    
  • 副主任:孙焕松、洪天彬、张水妹
  • 委员:杨金朝、杨银桥、李炎森、蔡义涛、吴炳枝、卢本秋、庄汉深

11位选举委员会成员组织往后的乌坎村民委员会的重新选举工作,主要包括宣传动员、制定本村重新选举工作方案、审查登记和公布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组织投票选举等,任期从推选产生之日起至新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并完成工作交接之日止。[43][44]是次选举除外国记者外,于翌日在新华社中国青年报新京报南方日报见报 。

村民代表选举

[编辑]

2月4日,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确定。

2月11日,通过村民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村民代表,选举7个村民的小组与其组长。选举由早上9点至下午3点于乌坎学校举行,过程大致上与2月1日的选委会推选大会相同。[45]

据每15户一名村民代表的原则,乌坎村确定107名村民代表的分配为:新一村21名,一村15名,二村13名,三村13名,四村11名,五村15名,六村19名。同时每个自然村将选出一名村民小组组长。本次投票中共收回村小组长选票6449张,村代表选票6491张,原定第五届村民代表名额为107名,由于有两对候选人得票完全相同,同时当选之下,最后名单上的村民代表总数为109人[46],据村委员公告,是次推选的村民代表名单如下:

  • 新一村(22人):蔡富忠、蔡开廉、朱大奎、吴建生、张伟群、蔡嘉粼、黄汉钗、蔡开洲、蔡宏波、蔡振团、洪瑞娜、陈鹏飞、郑秀梅、郑惠浩、曾向清、黄俊阳、张桂雄、郑礼群、谢子臣、黄镇瑞、李振连、蔡 旭。
  • 一村(16人):林祖銮、李炎森、沈锦城、陈良珠、陈素转、朱 旭、朱少坑、陈少领、洪 楚、朱昌锥、伍来益、吴陆平、伍虾龟、李木雄、吴色连、蔡加虾。
  • 二村(13人):林水清、张水妹、庄金填、张建城、张建兴、朱兴满、邹烈权、李 权、张贵孟、蔡文坚、谢长流、蔡振波、黄少杰。
  • 三村(13人):卢木秋、薛重加、杨锦贞、吴 真、黄锦波、吴瑞度、徐明森、李巧河、黄水胜、吴俊营、刘文灿、薛流粦、薛建瑞。
  • 四村(11人):薛健婉、庄烈宏、孙焕松、孙文良、杨祝柳、庄汉深、朱益锐、庄松坤、林汉彬、蔡义丰、张炳存。
  • 五村(15人):蔡景群、洪木秋、刘灶层、陈炎宗、卢木材、曾和琴、郑照临、黄 度、黄两平、洪 国、孙 松、曾华灶、薛伟民、洪少峰、刘壮雄。
  • 六村(19人):杨色茂、洪天彬、孙镇钗、魏永汉、蔡礼绸、庄木菊、孙汉平、刘水森、曾建文、孙汉培、杨金朝、洪镇锐、杨孙淡、孙景钗、林特坎、杨德怀、孙少丰、陈镇监、陈清波。
——乌坎村第五届村民委员会重新选举公告(第11号)

薛锦波遗体归还家属

[编辑]

2月14日下午,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陆丰市委书记杨来发、汕尾市委副书记兼代市长了邱晋雄等数人进乌坎村,与村党总支书记林祖銮闭门会议,商讨交还薛锦波遗体事宜。

2月16日上午,汕尾市官方正式把薛锦波遗体交还其家属并发放90万人民币抚恤和殓葬费,但并未再提及致死之责任问题,包含村代表与家属在内的近百人于陆丰市永安殡仪馆召开告别式[47],并由村党总支书记林祖銮致悼词。

2月17日,下午3点在村内乌坎村旧影院场广场举行追思会,而遗体不能按薛家意愿土葬,只能被火化。林祖銮在追思大会上称薛锦波为一位好伙伴、杰出的乌坎村好乡贤,爱憎分明、坚持原则、大公无私、光明磊落、团结群众、品德兼优、深得群众信任与爱戴;他的死使乌坎全村村民浸泡在悲痛之中。

朱明国带领工作组的进驻肯定村民诉求合理,村民维护自己合法土地权益行动进入新阶段,并称事迹铭记在乌坎的村史里,但悼词中没提到查明真相、追究责任等问题及其评价,亦没邀请媒体代表或第三方法医再对薛锦波遗体进行检验。

薛健婉自由亚洲电台电话访问中,对“家属获90万元赔偿以换取不再追究当局责任”之传言表示不想回应,只道:“我祇能一句,希望民主选举社会能早日到来。其他的事我都不想回应,现时父亲的事总算了结,至少我们已经将他好好安葬,令他入土为安”[48]而在有线电视在该追思会的新闻稿称“政府亦只同意发放家属九十万元,作为抚恤和殓葬费用”[49]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长选举

[编辑]
乌坎村民2012年3月2日投票选举村委会

2月29日,第五届村民委员会重新选举在3月3─4日举行,选出一名主任、两名副主任和四名委员与各村小组代表。村主任有林祖銮与曹镇才自荐参加、副主任由薛健婉、杨色茂、陈少领、洪锐潮与张德家自荐、委员自荐者则有杨祝柳、孙文良、薛俊良、陈昌来、黄雪华、沈锦城、林宝加、陈素转、吴真、洪瑞卿、黄汉钗、张建城、魏永汉、蔡景群与庄烈宏、吴真;杨色茂因参选村委会一职,主动辞去选委主任,主任一职由洪天彬接任。这22位自荐者在仙翁戏台举行竞选演讲会,吸引大批村民在场观看。

在这次选举前,《东方日报》报道村民内部形成温和派与激进派;后者认为村委会将来持续抗争以追回被贱卖土地。前者则认为村委会先交接现有的土地和资产,其余容后再议[50]。另《明报》报道,选委会获悉村内有宗族以宗族关系邀本姓氏村民吃饭开会拉票[51],而《东方日报》称有村民透露,省市政府官员在是次选举前有低调到乌坎村巡视,并与村民或参选人私下接触[52]

3月3日,选举于乌坎学校举行,投票时间从早上9时至下午3时。除大批记者外还有附近其他村民或一些各省上访者赶至,美国驻广州领事馆主管人权事务的副领事包德宝(Paul Baldwin)早上亦有到场,一度遭工作人员阻挡,经双方交涉后获准进场,但他只逗留10分钟后离开,全程没发表谈话。

选举结束后随即由工作人员封箱与点票,同时间各村的余票汇总到主席台上把票角剪掉,并贴上封条,其上由数名选委签名封存,而点票后的选票以村为单位亦汇总到主席台前以同一方式封存。3点半时公布投票人数:全村8363名已登记选民中,共6812名村民投票与委托投票,投票率81.45%。唱票过程在前幢课室(主席台前)开始,每村选票分两组唱票,一人以潮州话普通话唱票另一人在立板上记好,唱票员身后有两、三位工作人员监察。

晚上7时左右点票陆续完成,由选委会副主任洪天彬宣布仅林祖銮以6205高票当选主任、杨色茂以3609票当选副主任,其他候选人因得票均不过半数。选委会同时宣布明日于同地、同时段举办村委会其余席位之差额选举(尚缺副主任1人、委员4人),也公布薛健婉于当天下午与选委会联系申请退选,其候选资格由黄雪华替上。

3月4日,投票结束后选委会公布是次选举:全村8208名已登记选民中,共6185名村民投票与委托投票,投票率75.35%。洪锐潮得4196票当选副主任,庄烈宏得4115票、张建城3168票、陈素转3604票、孙文良2773票当选委员[53][需要较佳来源]

至此第五届村委会当选成员如下:

  • 主任:林祖銮
  • 副主任:杨色茂、洪锐潮
  • 委员:庄烈宏、张建城、孙文良、陈素转

亦同时选出各村之村民小组长成员(带※号者为当选):

  • 新一村:蔡富忠※、黄汉钗
  •  一村:朱仕沛※、李木雄
  •  二村:张水妹※、庄金填
  •  三村:薛流粦※、吴 真
  •  四村:薛庭波 、柳进兴※
  •  五村:洪汉卿※、黄两平
  •  六村:杨银桥※、陈永育

3月6日,7位村委会当选委员至陆丰市民政厅领取当选证。

后续

[编辑]

消息封锁

[编辑]

乌坎事件在中国国内常规媒体也有见报道[54],但只局限于官方(广东省委与陆丰市委)发出之通稿;但中国境内的互联网,以关键字“乌坎”、“薛锦波”和“陆丰”等关键字,于各大门户网站查询微博和关键字网页曾一度遭封锁[55]

在中国大陆通过搜索引擎依然可搜索到乌坎事件的相关消息,但多只是报纸转载官方之消息;官方新闻多只见于南方网(转载陆丰市委宣传部或广东省官媒南方日报消息)、南方日报、广东卫视(如郑雁雄与会议与讲话[56][57])与汕尾市政府官方网站[58]

国内媒体在零星上访以至军民对峙僵持时(自11月底至12月20日),至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前基本上只能刊载陆丰市政府的通稿,并不见独立采访报道,包括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等,尽管有大陆记者亲赴乌坎采访(如南方都市报有记者以个人名义前往[需要较佳来源]),因南方网只转载陆丰市政府之消息,所以乌坎村内曾有“南方网报道失实,丧失职业道德”横幅出现。12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乌坎转机”提示我们什么》评论以后,各地报纸网站开始刊发独立之评论与采访报道,如同日发表的新京报,亦开始有见官媒侧访如中新社之《广东乌坎村见闻》[59],除此之外报纸转载南方日报之乌坎事件官方报道也被放至显著位置,如南方都市报,及后至村委员重选时各地报纸亦见有相当多之评论。

另外除媒体外,当地年青村民除负责驻守进村要道外,还有青年村民如张建兴(张建城弟弟)与吴吉金(绰号鸡精)等自行拍摄录像编辑成视频《乌坎!乌坎!》或集会相片,通过网络供网民下载发放,向外界表达诉求及寻求网民关注甚至声援;在事件僵局以至选举前后,他们每天以微博(主要在新浪微博)向外发放当天村内集会与选举情况之图文与视频(这些图文有被媒体采用),成为事件中除媒体以外最重要的消息传播方法,这也是事件中消息传播的一个亮点。

汕尾市委书记演讲风波

[编辑]

2011年12月19日,汕尾市市委书记郑雁雄在于陆丰市召开的陆丰、东海、乌坎干部群众代表见面会上发表讲话。该演讲谈话长达几个小时,篇幅很大。该讲话为与会者通报了三个问题,“第一个,就是什么事?乌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第二个是怎么看,这个事情我们该怎么看待?站在村子里的角度,站在陆丰、东海的角度,站在汕尾、站在更高一级的角度怎么样来看待这个事情?第三个就是怎么办?这个事情发展下去是怎么个了结法?总不能没完没了吧?总要解决!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必须要解决!”[60]

演讲稿在互联网上传播,骚动一时,比如披露陆丰市人民政府为乌坎村部署的武警官兵的维稳成本巨大,郑说“你以为请武警不用钱呐?!”郑雁雄同时抨击村民接受国外媒体采访是“借外力打自己兄弟”,他表示:“国家这样政策,我自己也身有感受,你说,像这样负责任的政府,你不指望,你指望国外几个烂媒体、烂报纸、烂网站,好坏都颠倒了。”他又说:“境外的媒体信得过,母猪都会上树。”

北京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孙立平认为这个讲话广泛地被误读而备受奚落和指责,“如果我是村民,我会怎么想”、“我也会……”等,至少表明官方愿意从民众的角度,“设身处地”地理解这个事件的逻辑。[61]

朱六点与朱五点

[编辑]

2011年12月20日上午,中纪委委员、省委副书记朱明国在陆丰市政府举行之“陆丰市干部群众大会”宣布,成立省工作组处理乌坎事件,随后朱明国和林祖銮的会谈与官民双方撤除路障,舆论认为是乌坎事件中破解僵局的一个转折点。

在汕尾市人民政府属下之汕尾党政信息网内有此条报道,当中列举会议上朱明国提到之以下六点(简称“朱六点”):

  • 群众的主要诉求是合理的,部分基层干部在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省工作组一定要彻底摸清乌坎村民的合理诉求,一定要认真回应和解决村民的合理诉求,一定要严肃查处违法腐败行为,一定要为乌坎村民办好事办实事,最终一定要让乌坎重新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 大多数群众的一些过激行为是可以理解和原谅的,党和政府不会追究他们的责任。参与打砸行为的,只要有悔改表现的可以给予解脱。
  • 只要有诚意和政府一起来解决问题,什么事情都可以谈,都可以找到出路。政府保证出来与政府理性谈判的代表人员人身安全,来去自由。
  • 政府承诺村内只要不再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不再组织与政府对抗,不再被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不会进村抓人。
  • 林祖銮和杨色茂等组织者和挑头者,只要在两个月内,多做促进问题解决的事情,不再组织村民妨碍进村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公务,用实际行动悔过自首和争取立功,政府是可以考虑从宽处理,不抓捕。若再有重大立功行动,可既往不咎。
  • 林祖銮和杨色茂等组织者和挑头者明知政府已经在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如果仍顽固不化,继续煽动村民与政府对抗,死心塌地为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必当追究。
——朱六点全文[62][63]

  但其中的第六点因为仍把林与杨定性为组织起对抗事者论,被村民认为是没有诚意的表现,在村内以至微博上引起过讨论。

  在翌日出版的《南方日报》或《南方都市报》上,这篇报道更动为只有五点的讲话,原来的第六点被删除,(简称“朱五点”),内容比前者详细之余,语气比之前更缓和与开明。

  • 坚持民意为重,以最大决心、最大诚意、最大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省工作组将尽快进村开展工作。
工作组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各项工作,“一定要彻底摸清乌坎村民的合理诉求,一定要认真回应和解决村民的合理诉求,一定要严肃查处违法腐败行为,一定要为乌坎村民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让乌坎重新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 坚持群众为先,依靠群众解决乌坎问题。陆丰乌坎村群众的主要诉求是合理的,基层党委政府在群众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失误,村民出现一些不理性行为可以理解。从2009年6月21日开始至今年9月21日之前,上访都是事出有因和相对理智的。“9‧21”之后,出现了打砸公私财物行为和冲击边防派出所行为,但其中违法犯罪的人毕竟是极个别,大多数并没有打砸行为。对于那些有过煽动群众打砸,有过妨碍政府进村解决问题等违法行为的人和组织者,“只要你们有诚意和政府一起来解决问题,什么事情都可以谈,都可以找到出路。”朱明国郑重承诺。
  • 坚持以人为本,全力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优恤工作。一名在押犯罪嫌疑人突发疾病死亡,尽管其生前有犯罪嫌疑,但其猝然离世令人痛心。各级领导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站在死者家属的角度考虑问题,认真倾听死者家属的诉求,做好安抚优恤和有关善后工作。同时,要做通家属工作同意尸检,使第三方法医尽快作出最终的尸检和死因鉴定结论。
  • 坚持阳光透明,及时公布调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处置乌坎事件,既要解决村民的合理诉求,解决内部存在的问题,也要防范有人恶意造谣生事。为此,工作组的工作一定要阳光透明,及时公布工作进展,让主流媒体能够及时地发出权威声音,引导大家正确认识事件性质,压缩谣言的传播空间。
  • 坚持法律为上,依法依规、讲情讲理,妥善解决问题。政府回应和解决群众的诉求界定是否合理,首先要以法律法规来界定,同时要以人为本,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对前段部分乌坎村民在参与上访游行过程中出现的不理智行为给予充分理解和谅解,参与打砸的只要有悔改表现要给予宽待;即使是对策划、组织违法行为的头面人物也要给出路,只要他们有悔改表现,不再组织村民妨碍工作组进村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都一律给足出路。村民代表向工作组反映诉求,将确保他们来去自由、保证人身安全。
——朱五点全文[64]

  而本来刊载朱六点的汕尾党政信息网在翌日把朱六点的第六点删除,其他原文照录

资深媒体人笑蜀评论认为[65]这是把民间维权简单粗暴地打成“勾结境外势力”(因为有国外媒体进村采访)标签化与敌对化套路失去作用的一个象征。乌坎村民声明“一切抗争仅基于利益,仅限于基本权利,非政治对抗”,这种坚韧的理性,避免了事件极端化,也因此让陆丰市以至广东省政府的这种定性套路失去作用,从而临忙修改,由乌坎事件看到中国民间维权抗争常态化是中国社会转型的关键。

村民与媒体的关系

[编辑]

此次事件受到了境内外媒体的普遍关注。不少境外媒体派记者进驻村内,其中包括BBC每日电讯报NHK纽约时报、台湾东森电视与香港多家电视台与报纸等。选举期间更有接近30个中外媒体如法新社、台湾中天电视、日本NHK朝日电视台、时事通讯社,亦不乏官媒(新华社)与香港媒体(大公报文汇报等)。

纵使乌坎村与陆丰市市区需要半小时车程之遥,傍晚后已没有公交车往来市区与村内,交通稍有不便,乌坎村民因看到境外记者能公开报道乌坎事件详情并见报引起汕尾市官方重视等,从12月初军民对立时一直对记者媒体表示感谢,而报道消息以视频截图或者翻拍报纸等多种方式在微博传至村内,村民认为境外记者在传播消息以至促进广东高层了解陆丰以至乌坎村民诉求方面有其功德,表示“感谢你们,没有你们报道,我们没有胜利!”。村内村民因此乐意借出自家房子让记者暂住、洗澡,或者是休息与借用网络作为发稿之用。

因为郑雁雄曾公开称“境外媒体信不过”或者汕尾官方怀疑“(事件与)在境外的某些机构、势力和媒体与乌坎村事件确实有一定关系”之下,记者自发支付膳食、宿费并立下收据作证,以防汕尾官方把记者与村民扣上“勾结境外势力”的罪名。[66]

陈增新遭双开

[编辑]

2012年8月10日,广东省纪委公布汕尾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增新(曾于2006年6月─2011年9月28日陆丰市委书记)涉严重违纪正接受调查[67][68],翌年1月15日被双开[69]

庄烈宏、杨色茂、洪锐潮遭威胁

[编辑]

2014年2月初,村代表之一的庄烈宏与妻子到纽约寻求政治庇护[70]。原村委副主任洪锐潮及杨色茂两人,在2014年3月的乌坎村换届选举时,于遭受威胁后坚持参选;3月18日,洪锐潮以涉嫌受贿罪被刑拘,后在缺席选举时(被拘留中)被选为村委副主任。而杨色茂于3月13日以涉嫌受贿被刑拘,后取保候审,同月31日宣布退选[71]

直到同年9月中旬,洪、杨两家人接到判决书,才知道二人被陆丰市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及两年。洪锐潮姐姐洪瑞卿认为他们是被冤枉的[72]

10月8日起,乌坎村民于村内仙翁戏台前聚集多日,除了不满洪锐潮和杨色茂被判刑外,也因为附近一宗有争议的土地准备动工修建房地产项目,还有换届后一直未召开过村民大会,引发村民不满。

第二次抗议经过

[编辑]

林祖恋被捕

[编辑]

2016年6月17日,自上次抗争乌坎村村民一直未能讨回被侵占的土地,乌坎村民原计划与2016年6月19日召开村民大会,商议透过上访追讨被村民侵占的土地[73]。然而,村民委员会主任林祖恋(原名林祖銮)突然被警方带走。

2016年6月18日清晨,广东省陆丰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乌坎村党总支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林祖恋因涉嫌利用职权受贿,已于本周五(6月17)日被陆丰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74]

2016年6月20日,乌坎村村民准备游行到陆丰市政府,要求释放林祖恋,遭到政府派出工作组的阻挠,最后在村内游行[75]

2016年6月21日,汕尾市政府举行新闻通报会,会上批评国外媒体煽动炒作事件并播放林祖恋认罪片段。在视频中片段中,林祖恋承认自己在民生工程及代表村集体购买资产时收取回扣。但是林祖恋的前妻杨珍否认其前夫存在贪污问题,并认为其前夫是被迫认罪的。她亦表示,前夫打电话给她时仍然坚持自己无罪,并敦促村民继续为被征用的土地抗争[76]

2016年6月22日,林祖恋孙儿林立义接受香港《信报》专访,证实自己20日在陆丰被捕,羁押了12小时获释,他相信警方以他要挟祖父:“我判断爷爷被迫在视频认罪,有六成是我(被抓)的因素。”

林祖恋遭判刑、闯入村中抓捕

[编辑]

2016年9月8日,林祖恋涉嫌“受贿、串通投标、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在广东佛山禅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当局在多个路口及法院附近一带严密布防,现场没有家属或声援民众聚集,林家只有三名家人获准进入法庭,外媒记者被禁止在现场采访。法院当庭宣判林祖恋串通投标不成立,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1个月,罚款20万元人民币,官方报道林祖恋表示不上诉[77]

一些乌坎村民当天发起小规模的罢市及游行活动,声援林祖恋。[78][79]

2016年9月13日凌晨,大批防暴警察突袭了乌坎村以抓捕持续性抗议活动的组织者,有村民称上千武警包围了村庄[80],村民与警察之间发生了武力冲突,有几十人受伤[81],官方声称“有13人因扰乱公共安全而被逮捕”[82]。村民表示有大约70人被警方抓走[83]。路透社记者报道说,防暴警察在乌坎周围设置了一条警戒线,傍晚警察再次挨家挨户搜查,寻找带头抗议的人和记者。香港now新闻台电话采访村民,得知被捕人员家属正在被做“思想工作”,被官方要求放弃游行。另外有村民对香港now新闻台表示特警车辆在巡逻、市场过半数商店没有开门[84][85][86]。这是中国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起流血群体事件[87]。另外,警方还悬赏通缉魏永汉、蔡加虾、杨少集、刘汉钗和洪永忠五人。有村民称当局想通过大规模抓人行动以阻止民众继续抗议[88]

2016年9月14日,抓捕中乌坎村采访报道的五位来自于《明报》、《香港01》及《南华早报》的香港记者被陆丰公安强制押返深圳返港,有记者称受到警察的拳打和掌掴,记者还被要求签署保证书保证以后不会再到陆丰违规采访,香港记协强烈谴责陆丰市政府以暴力手段阻碍记者采访乌坎村民的维权行动;乌坎村内的广播禁止村民带记者进村,而举报记者的人会得到2万元的现金奖励。[89][90]

2016年10月9日,消息人士向香港《明报》透露,林祖恋在狱中突然提出上诉[91]

2016年10月12日,二审在佛山中院开庭,林否认受贿罪指控[92]

2016年10月20日,法院就二审作出公开宣判,维持原判[93]

2016年12月26日,海丰县法院发表公告称,被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魏永汉、洪永忠、杨锦贞、吴芳、张炳钗等九名村民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处2年至10年有期徒刑。[94][95]

影响

[编辑]

省内各地响应

[编辑]

2011年12月18日,广州一部分人进行了声援乌坎村民的集会,在广东省省会广州市发起示威活动,大约有12人在广州市内的广场上发放传单,后来传单被警方没收,这也成为乌坎村抗议行动开花的首例,而三名声援乌坎村民之抗议人士遭广州警方刑事拘留。[96]

2011年12月15日,陆丰龙头村有村民示威[97]。此外,汕头澄海溪南镇也爆农民示威,逾千村民星期日上街游行,高呼“我们觉醒了”,抗议官员出让土地。而龙光村白篮村崎砂村等村民,亦相继酝酿维权活动。龙光村不满政府暴力镇压,村民已表决声援乌坎村。[98]

2011年12月20日广东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民众因抗议政府不顾反对兴建第二座燃煤电厂──华电集团发电厂工程,有三万名民众在镇政府办公大楼集会,并冲往深广高速公路堵路抗议;据法新社报道有武警向示威群众发射催淚瓦斯,并用警棍殴打抗议民众[99]新华社当天晚上11点发出新闻稿,引述汕头市委宣传部称汕头市委、市政府已决定暂停把这一项目上马[100]

相关评论

[编辑]

政界

[编辑]

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评论此次乌坎选举时说,乌坎的民主选举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落实过程做得非常扎实,这让乌坎在过去选举中走过场的现象得到纠正。[101]

学术界

[编辑]

台湾国立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执行委员、社会学研究所助理教授陈明祺指出,乌坎事件和海门镇事件显示,中国基层政府官员良莠不齐,造成民怨长期积累。乌坎村官员很久没改选,引发弊端,中国政治虽引进基层民主选举,但仍无法解决草根治理问题。另外,中国很多地方政府倚靠出让土地,做为财政收入,但过程不透明,加上地方官员贪污腐化,使得地方政权不仅腐化还黑社会化。[102]

台湾铭传大学公共行政学教授杨开煌表示,广东省近期处理乌坎村海门镇等群众抗争事件,显示出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中国新一代地方领导人已经体认到,稳定来自和谐,而非压制;应该沟通而非封锁。这也可能成为中国地方官员处理民众抗争事件的模式。所以乌坎村、海门镇群众抗争事件,对汪洋而言危机就是转机,处理得好,不仅可转危为安,甚至还有加分效果。[103]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2010年11月在新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土地问题已占全部农村群体性事件的65%。并表示土地纠纷有以下几种:一是不经农民同意强迫征地,二是补偿过低,三是即使补偿低还发不到农民手中,四是补偿款被贪污挪用。因土地产生的还有其他纠纷,但主要还是因征地和占地引发。[104]

北京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孙立平引述评论家幽壹的分析,村民的诉求很简单,在卖地的过程中,他们不知情也没有得到过赔偿,就是要求讨回多年来失去的三千多亩土地。从投资人角度来说,在前几年或十几年前受陆丰政府官员邀请投资,在征地等方面也给予优惠政策,征地赔偿款也已支付出、土地使用亦完成相关程序、投资项目正在进行中,村民现在声称对征地不知情,要求无条件收回全部土地。从当地政府的角度说,当地政府没什有额外预算可购地返还,假若真如此进行此类事件恐怕层出不穷。认为村民、投资者和政府三方都有道理,也都有委屈。[61]

媒体

[编辑]

香港东方日报文章指出,乌坎村事件,原本只是村民要求法办贪官并追索征地款的案件,要求合理合法处理,当局做法却倒行逆施,借口“ 境外敌对势力介入”,不惩贪官反而镇压百姓,以派出上千军警封堵乌坎村,断粮、断水、断电的手段逼迫村民就范,令广东省形象一再蒙羞,连累省委书记汪洋在中共十八大的政治行情。[105]

金融时报记者拉胡尔·雅各布文章提到:“中国农村的土地名义上归集体所用,但官员们可用开发的名义将土地所有权托管,并换取补偿金。不过村民们常常认为补偿金过低,无法反映出土地出让带来的效益。”[106]

联合报评论称,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将采取惩贪或镇压的处理方式,乌坎村事件的处置或许可视为改革契机,借此整顿吏治、严惩腐败,解决长期土地被盗卖的问题,自然可使民怨平息;反之不仅影响其政绩,也会被解读成中共高层因中共十八大前的大位之争。[107]

人民日报新京报[108]在12月22日乌坎事件获初步解决发表评论,评论上表示群众固然不能“有诉求就过激,一过激就违法”,基层政府也不能把本属正常的诉求表达,用“堵”和“压”使之演变成过激对抗,评论也赞扬广东省委派遣的工作组化解了村民激烈的情绪,人民日报评论“为问题的彻底解决,为当地的稳定和谐,创造了基本条件”,“这种有错即纠的政治勇气,体现了我们党一以贯之的宗旨:对群众利益负责,就是对党的事业负责”。[109]

事件人物

[编辑]
维权村民代表
  • 杨色茂: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理事长(78票当选)。2014年3月13日,因涉嫌在该村民生工程项目中收受贿赂,被陆丰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予以刑事拘留[110]
  • 张德家: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副理事长、秘书长(73票当选)
  • 薛锦波: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副理事长(63票当选),2011年12月9日被刑事拘留,12月11日死亡。
  • 孙楚浩: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副理事长(63票当选)
  • 林祖恋(原名林祖銮):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顾问。2016年6月17日因涉嫌利用职权受贿被陆丰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 黄金奇: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理事(60票当选)
  • 庄汉碧: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理事(57票当选)
  • 蔡礼调: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理事(56票当选)
  • 曾昭亮(曾向清):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理事(49票当选),2011年12月9日被刑事拘留
  • 李永平: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理事(48票当选)
  • 林水清: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理事(43票当选)
  • 刘水森: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理事(39票当选)
  • 洪锐潮(洪镇锐):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理事(39票当选),2011年12月9日被刑事拘留
  • 张建城: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理事(38票当选),2011年12月9日被刑事拘留
  • 张建兴:乌坎村热血青年团成员
  • 庄烈宏:乌坎村热血青年团成员,2011年12月9日被刑事拘留
村官
  • 薛昌:1970年至2011年任中共乌坎村党支部书记。2011年11月1日被免职。
  • 陈舜意:中共乌坎村党支部副书记、乌坎村村民委员会主任。2011年11月1日被免去党支部副书记职务,并同意其辞去村民委员会主任职务。
  • 陈润基:中共乌坎村党支部代书记,由中共东海街道办事处党委任命,接替薛昌。
  • 朱茂铨:中共乌坎村党支部代书记,2011年12月5日由中共陆丰市委任命,接替陈润基。原任东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曾任市镇与乌坎村之间的协调员
政府官员
  • 黄雄:中共东海经济开发区书记、中共东海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东海街道办事处主任,2011年12月5日免去中共东海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职务
  • 郑俊雄:中共东海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2011年12月5日任命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联合早报. 廣東陸豐再爆衝突羈押村民離奇死. 2011-12-12 [2011-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2-12). 
  2. ^ 烏坎:民主道路必然崎嶇. 纽约时报中文网. 2012-09-29 [2019-06-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3) (中文(繁体)). 
  3. ^ 官商勾結賣地引發維權. Apple Daily 苹果日报. [2016-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6). 
  4. ^ 中国广东陆丰乌坎村抗议活动升级:薛锦波葬礼和一些鲜为人知的事情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1-12-21.,中国财经日报,2011年12月17日发]
  5. ^ 陆丰9·21乌坎事件基本平息 村民代表终获满意答复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南方网2011年9月24日
  6. ^ 呼啸村庄──乌坎的死亡与反抗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2-01-07.,张洁平 著,阳光时务2011年12月16日
  7. ^ 陆丰迅速妥善处置村民上访[永久失效链接],南方日报2011年11月22日
  8. ^ 乌坎在行动(视频)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2-05-10.,阳光时务2011年12月2日
  9. ^ 汕尾通报“9·21”陆丰乌坎村事件处置结果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南方网2011年12月9日
  10. ^ 汕尾通报“9·21”陆丰乌坎村事件处置结果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南方网2011年12月9日
  11. ^ 公安催淚瓦斯攻村千警封锁断粮 乌坎村五被捕村民两死三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自由亚洲电台2011年12月12日
  12. ^ 陆丰千警催淚瓦斯攻村 万人阻拉人 一被捕者猝死[失效链接],明报2011年12月12日
  13. ^ 公安机关开展清障行动,推进乌坎维稳工作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3-10-19.,汕尾党政信息网2011年12月11日
  14. ^ 乌坎村1.3万人剩粮7天,全村抗争近4月,逾千武警海陆围堵 明报,2011年12月18日
  15. ^ 陆丰“9‧21”案件一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间心源性猝死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2-02-02.,汕尾党政信息网2011年12月11日
  16. ^ 检察机关介入犯罪嫌疑人薛锦波死因调查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南方网2011年12月13日
  17. ^ 父亲薛锦波之死──薛锦波长女薛健婉自述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阳光时务第9期,2011年12月15日
  18. ^ 陆丰村民死前疑遭酷刑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太阳报2011年12月13日
  19. ^ 乌坎‘9‧21’事件被羁押人员家属探视[永久失效链接],陆丰市新闻办2011年12月14日
  20. ^ 汕尾通报乌坎事件嫌疑人死因调查结果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南方日报2011年12月15日
  21. ^ 21.0 21.1 连审31小时 首获释村民曾想死 薛锦波死前亦曾被连审29小时,明报,2011年12月23日
  22. ^ BBC记者深入乌坎直击村民抗议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BBC中文网,2011年12月15日
  23. ^ China's rebel villagers in Wukan threaten to march on government offices. [2011-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2-17). 
  24. ^ 存粮有限广东乌坎村警民继续对峙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BBC中文网,2011年12月18日
  25. ^ 中国广东乌坎村,面临解放军镇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苹果日报,2011年12月19日
  26. ^ 逾千解放军进驻乌坎[永久失效链接],成报,2011年12月19日
  27. ^ 市政府否认,解放军进驻[失效链接],明报,2011年12月19日
  28. ^ 政府突愿赔,村民指分化拒接受,保证不派军警,未肯归还薛锦波遗体,明报,2011年12月20日
  29. ^ 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通报乌坎事件有关决定,政府收回并赔偿404亩涉事用地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南方日报,2011年12月20日
  30. ^ 汕尾市参与解决乌坎危机,村民筹划大游行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华尔街日报中文版,2011年12月20日
  31. ^ 认真落实朱明国副书记讲话精神,加快平息乌坎事态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2-01-07.汕尾市人民政府网,2011年12月20日
  32. ^ 乌坎村将与政府谈判提出取消游行的条件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国际财经日报,2011年12月20日
  33. ^ 乌坎村民明晤粤省委副书记顺延示威游行一日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商业电台2011年12月20日
  34. ^ 中共党报发表评论为乌坎事件定调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BBC中文网,2011年12月22日
  35. ^ 乌坎自治组织获批合法 建政62年首承认 允放人还尸,明报,2011年12月22日
  36. ^ 粤工作组答允再鉴定薛锦波死因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商业电台,2011年12月21日
  37. ^ 中国广东陆丰市乌坎村抗议事件21日新进展:达成共识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2-01-07.,中国财经日报,2011年12月22日
  38. ^ 乌坎村民欢迎省工作组进村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南方网,2011年12月21日
  39. ^ 朱明国走访乌坎村 称给村民的承诺不会变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2-01-10.,南方都市报2011年12月23日
  40. ^ 张建兴微博,12月22日 15:06发表
  41. ^ 乌坎被刑拘三村民取保候审[永久失效链接],大公网,2011年12月23日
  42. ^ 广东乌坎村成立党总支部及村委会重新选举筹备小组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新华社2012年1月15日
  43. ^ 乌坎村昨推选出村民选举委员会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南方日报2012年2月2日
  44. ^ 乌坎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 选委会由11人组成 一个月后将选举村委会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国青年报2012年2月2日
  45. ^ 乌坎村推选出村民代表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南方日报2012月2月12日
  46. ^ 乌坎村民代表和组长选举投票结束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BBC中文网2012年2月12日
  47. ^ 乌坎抗争英雄遗体回家明报2012年2月17日
  48. ^ 乌坎村民代表薛锦波遗体已还家属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自由亚洲电台2012年2月17日
  49. ^ 乌坎村民为薛锦波举行追思会[失效链接],香港有线电视2012年2月17日
  50. ^ 乌坎内讧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12年3月3日东方日报
  51. ^ 乌坎终极选举 中央派员观察 宗族摆酒拉票 气氛诡异恐有人捣乱,2012年3月3日明报
  52. ^ 乌坎今选村委 官方监视村民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12年3月3日1东方日报
  53. ^ WH鸡精微博,2012年3月4日19时48分发表
  54. ^ 乌坎村民周三突围,“死就死”,拟游行至市政府,促还遗体土地 明报,2011年12月19日
  55. ^ 乌坎村的抗争被消声,微博实名制进一步收紧言论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无国界记者,2011年12月19日
  56. ^ 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通报乌坎事件有关决定 政府收回并赔偿404亩涉事用地. 南方日报. 2011-12-20 [2019-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19). 
  57. ^ 省工作组进驻陆丰解决乌坎事件. 南方日报. 2011-12-21 [2019-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22). 
  58. ^ 陆丰市乌坎事件情况(Debriefing of Wukan Incident).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2011-12-16 [2019-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4-09). 
  59. ^ 广东乌坎村见闻:秩序井然 工作组与村民拉家常. 中新网. 2011-12-24 [2019-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8). 
  60. ^ 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12‧19乌坎讲话实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11年12月22日
  61. ^ 61.0 61.1 孙立平教授:乌坎所展示的长治久安之路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人民网时政频道2012月1月19日
  62. ^ 广东汕尾传达朱明国讲话,声称乌坎挑头者再闹必追究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汕尾党政信息网2011年12月20日
  63. ^ 认真落实朱明国副书记讲话精神 加快平息乌坎事态[永久失效链接],陆丰市宣传文化网,2011年12月20日
  64. ^ 省工作组进驻陆丰解决乌坎事件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南方日报2011年12月21日
  65. ^ 笑蜀:乌坎是中国必须闯过去的一个坎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凤凰网评论2011年12月21日
  66. ^ 村民杀鱼慰劳,境外记者争付费[失效链接] 明报,2011年12月22日
  67. ^ 陈增新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2-08-13.,广东纪检监察网2012年8月10日
  68. ^ 汕尾市政法委书记陈增新违纪被查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财新网2012年8月10日
  69. ^ 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增新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广东纪检监察网2013年1月15日
  70. ^ 原乌坎村委庄烈宏滞留美国寻求政治庇护 曾被称“乌坎首害”. 观察者网. 2014-03-27 [2021-06-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6). 
  71. ^ 乌坎民主受挫,村委副主任遭拘. 德国之声中文网. 2014-03-21 [2021-06-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5). 
  72. ^ 杨色茂、洪锐潮受贿罪成被判刑乌坎村再起波澜村民指民主倒退. 自由亚洲电台. 2014-10-10 [2021-06-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5). 
  73. ^ 民選村領導被拘押 烏坎村戒備中開大會. BBC中文网. 2016-06-19 [2016-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19). 
  74. ^ 乌坎民选村主任被立案调查. 德国之声. 2016-06-18 [2016-06-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18). 
  75. ^ 【烏坎直擊】村民計劃今上訪 市政府勸阻遊行. 苹果日报. 2016-06-21 [2016-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24). 
  76. ^ 【烏坎直擊】市府播林祖戀認罪片 林妻:不信佢受賄. 苹果日报. 2016-06-21 [2016-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24). 
  77. ^ 乌坎“民选村主任”林祖恋受贿被判囚三年零一个月. BBC中文网. 2016-09-08 [2021-06-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21). 
  78. ^ 乌坎前村支书罪成获刑3年1个月 村民发起罢市游行活动声援林祖恋. 自由亚洲电台. 2016-09-08 [2016-09-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09). 
  79. ^ 乌坎“民选村主任”林祖恋受贿被判囚三年零一个月. BBC中文网. 2016-09-08 [2016-09-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0). 
  80. ^ 当局强闯广东乌坎村抓人,爆发流血冲突. VOA. 2016-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29). 
  81. ^ Tear gas, rubber bullets fired as Chinese riot police clash with villagers after Wukan arrests.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016-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3). 
  82. ^ 中国警方清晨抓捕13名乌坎村民. BBC中文网. 2016-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4). 
  83. ^ 广东乌坎村“70人被陆丰警方逮捕”. BBC. 2016年9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9月16日). 
  84. ^ 五名村民被通缉 乌坎何去何从. 德国之声. 2016-09-14 [2016-09-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5). 
  85. ^ 广东乌坎村“70人被陆丰警方逮捕”. BBC中文网. 2016-09-14 [2016-09-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6). 
  86. ^ 8點新聞報道 2016 09 14. 香港新闻台. 2016-09-14 [2016-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5). 
  87. ^ 乌坎流血冲突后70人被逮捕. 美国之音. 2016-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5). 
  88. ^ 乌坎村局势趋平静 陆丰警方悬赏通缉五人. BBC. 2016年9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3月5日). 
  89. ^ 乌坎民警冲突:香港记者称被抓被打. BBC. 2016年9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9月16日). 
  90. ^ 香港记协抗议陆丰警方殴打驱赶港媒记者. BBC. 2016年9月1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9月16日). 
  91. ^ 林祖戀突上訴 周三佛山開庭 家人事先不知 感「太怪」. 明报. 2016-10-09 [2016-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10). 
  92. ^ 乌坎村原村委会主任林祖恋受贿案二审开庭. 新浪广东. 2016-10-13 [2021-06-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5). 
  93. ^ 乌坎村原村委会主任林祖恋受贿案二审维持原判. 自由亚洲电台. 2016-10-20 [2016-1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22). 
  94. ^ 乌坎事件:九名村民被判有期徒刑2至10年. BBC中文网. 2016-1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29). 
  95. ^ 乌坎村抗议者判重刑 村民噤声. 美国之音. 2016-1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29). 
  96. ^ 聲援烏坎村 大陸出現零星示威活動. 中央广播电台. 2011年12月19日 [2011年12月19日]. [永久失效链接]
  97. ^ 陆丰龙头村过千村民效乌坎抗争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自由亚洲电台,2011年12月15日
  98. ^ 乌坎村事件启发邻市村民站起来. 自由亚洲电台. 2011年12月19日 [2011年12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1月10日). 
  99. ^ 廣東海門逾萬民眾抗議反對建電廠. BBC中文网. 2011年12月20日 [2011年12月2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12月21日). 
  100. ^ 市委、市政府妥善處置潮陽區海門鎮部分群眾堵塞深汕高速公路的行為. 汕头都市报. 2011年12月21日 [2011年12月2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1月14日). 
  101. ^ 乌坎之路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廉政瞭望》2012年第12期
  102. ^ 学者看法/人民维权步步逼 官方选择性退让 联合报,2011年12月22日
  103. ^ 铭传大学教授杨开煌:乌坎村抗争 考验汪洋 联合报,2011年12月22日
  104. ^ 于建嵘:圈地是城市对农村掠夺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5-05-09.,新京报,2010年11月5日
  105. ^ 一村尚难治 何以治天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东方日报 神州观察,2011年12月16日
  106. ^ 乌坎抗议活动升级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FT中文网,2011年12月16日发布
  107. ^ 乌坎村事件/惩贪?镇压? 牵动汪洋前途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联合报,2011年12月20日
  108. ^ “法律至上”就没有迈不过的“乌坎”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5-05-09.,新京报2011年12月22日
  109. ^ “乌坎转机”提示我们什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人民日报人民时评,2011年12月22日
  110. ^ 乌坎村委副主任杨色茂涉嫌受贿被刑拘 曾是上访维权积极分子. [2014-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15).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