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邪教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邪党

邪教(英语:cult)是一种于心理学层面操纵或施压其成员的、有危害性的组织或个人,亦可以指代其信仰;在法学上没有定义邪教的地区(如法国),这类组织或个人可能会被认为是为一种“反常”的宗教[1]

对于邪教这一概念的准确描述存在不同观点,有观点认为应当使用“不受欢迎或具有潜在危害”来描述传统上邪教的概念,而非使用“邪教(cult)”这一词汇——因为不论精神控制、反社会危害性、信仰内容、领袖魅力等等,都不能有效区分邪教与非邪教;[2][3]而坚持使用“邪教”概念的人,则提倡给邪教下定义:利用宗教及其他文化形成反社会的学说,并以此作为对他人精神控制的手段,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极端团体[4]。根据自身所持的价值观,不同人士和团体会对邪教有不同认定,世俗权力也会将一些信仰贬斥为邪教,政治因素是决定一个信仰是否是邪教的重要因素[5],反邪教活动也常牵涉人权争议及宗教迫害

词源

[编辑]

中文“邪教”一词中的“邪”来源于佛教概念附佛外道的定义[6][7] ,其中的“邪”是用来称呼与所谓的正统佛教教义抵触的教派。唐玄宗佛教徒立场,议论摩尼教时也用“邪见”称呼摩尼教教义[8]。宋朝时,已有“邪教”的称谓[9]。与“邪教”相当的称谓还有源自早期道教的“左道”、“旁门”等。

《新兴宗教研究中心期刊》主任认为,“邪教”一词语自明朝末期以来使用,其本意为“非正统教义(heterodox teachings)”。[10]

英文中,被认为最贴切于中文“邪教”的词汇是“cult”。英文中“cult”一词于某些情况下含有贬义,但其负面色彩远没有中文“邪教”一词强烈,并且可以于其他不涉及宗教或非负面的情况下使用,例如个人崇拜 (Cult of Personality)或邪典电影(Cult Film)——此处用的是其原有的、中性的宗教崇拜英语Cult (religious practice)意义。某些新兴宗教的支持者认为邪教一词的英文翻译用 “evil cult”更为妥当。[11]

将“邪教”(cult) 的概念引入到社会学分类的是美国社会学家霍华德·贝克尔英语Howard P. Becker。贝克尔的邪教源于主流宗教文化以外的观点,加剧了邪教组织与主流宗教之间的矛盾。[12] 邪教与“异见教派”(英语:sect)不同;异见教派是宗教分歧的产物,在信仰和行为上保持着与传统主流宗教的连续。[13]

一些人可能以反社会行为作为邪教的划分标准,伊朗人民圣战者组织前成员、学者Masoud Banisadr 2005年表示,“如果你问我恐怖组织都是某种邪教组织,我的答案是肯定的。即使他们是作为一个普通的现代政党或组织。”[14]

对邪教一词的批评

[编辑]

由于“洗脑”并非如想像的一般“强力”且“不可抗拒”,且加入被定性为“邪教”的信仰团体的人也有一定的自主意识之故,因此区分邪教和正当宗教也比很多人想得困难,邪教与正当宗教之间的区别也比人们想得模糊;[2]此外,有理由认为应该避免使用邪教这词汇称呼任何信仰团体、也有理由认为邪教是一种偏见性的称呼,而这是因为在事实上,正当宗教的危害性不亚于被定性为邪教的信仰团体、正当宗教的信仰内容的合理性也未必高于被定性为邪教的信仰团体之故;[3]甚至很多正当宗教也有一个具有魅力的创始人;而邪教和正当宗教的区别,往往就是存在时间,或政府的定义;而受欢迎程度则是使得一个信仰团体被视为邪教的重要原因。[5]

有鉴于邪教难以定义的事实及其他的一些争议,学术界已开始摒弃使用这个主观概念,取而代之的是不含贬义色彩的中性的“新兴宗教”概念[15][16][17],一些学者更认为“邪教”一词是对于具有不同教条和仪式的团体的人身攻击[18]。宗教学者罗德尼·斯塔克(Rodney Stark)和威廉·西姆斯·本布里奇(William Sims Bainbridge)在1996年出版的《宗教的未来》(The Future of Religion)中下评论说“在开始时,所有的宗教都是由隐蔽、微小且偏离主流的‘邪教’起家的。”[19];此外,一些反邪教的个人和团体本身也有争议,而反邪教人士所用的取消编程等手段,和他们眼中的邪教的手段相当类似,甚至伤害还大于这些人眼中的邪教[20]取消编程等部分具体的反邪教的手段更会构成人权侵犯,甚至导致宗教迫害

社会学研究

[编辑]

虽然现在大多数学者不再将任何新的宗教运动称呼为邪教,一些社会学家仍然赞成保留这个称呼。其他一些学者和非学术界的研究者在使用这个词时将批判的重点放在邪教团体和参与者之间的关系上。这些批评的前提是邪教团体以某种形式的强制劝说或精神控制来招募会员,压抑他们的理性思维能力,并使他们丧失为自己作出最佳利益选择的能力。现在大多数社会科学家认为在研究宗教运动中精神控制的理论并没有获得科学印证。[20][21]

对邪教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但这些研究的结果,就和邪教本身是否存在一样有争议:

精神控制

[编辑]

精神控制的研究认为,强制劝说常常通过若干关键步骤完成:[22][23]

  • 参入者的身体或情绪被处于一种不安的状况;
  • 他们的所有问题被归结为一个简单的解释,并且这个解释被反复强调;
  • 他们常常得到一个有魅力的领导人或群体的无条件的爱和接纳;
  • 他们在组织内得到了一个新的身份;
  • 他们被与朋友、亲戚和主流文化隔离开,接触外部资讯受到严格控制。[24]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研究者都认可“洗脑”(brainwash)这种说法,尤其是在2000年前的一些研究中。[25][26][27]在另一些过时的研究,如美国宗教科学研究协会英语Society for the Scientific Study of Religion[28]在1990年指出的,没有足够的研究就此事达成共识,而且“不应该自动将人身强制和控制的技术等同于非物质性的强制和控制的技术”。

而在一些较新的研究中,洗脑(brainwash)的说法开始减少,逐渐开始使用诸如“服从于(邪教)权威”、“记忆操纵”、“持久且强制的奴役”等较为具体的说法。[29]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地区,在审查了一系列重大案件后,“洗脑”一词被认为不应当应用于法院判决过程中。[30]

潜在危害

[编辑]

根据拉特格斯大学社会学教授 Benjamin Zablocki 的观点,被定性为邪教的团体存在虐待会员的高风险。部分原因是成员对富有魅力的领袖的阿谀奉承造成了领袖泛用权力。Zablocki 教授对邪教的定义是由要求绝对效忠的崇拜关系构成的一种具意识形态的组织。[31]其他一些研究指出,对被认为是邪教组织最常见的指控是性虐待和建议他们的成员不要使用常规的医疗服务。[32]

然而一些研究指出,一些旨在让人脱离邪教的反邪教团体,其所以让人脱离邪教的手段,如取消编程等,对个人所造成的危害甚至大于他们眼中的邪教所造成的危害。[20]

加入组织

[编辑]

迈克尔·朗格尼给出了三个转变信仰参加邪教的不同的模式。根据朗格尼的审议模式 (deliberative model),人们说,加入邪教组织主要是因为他们怎样看待一个特殊的群体。朗格尼指出,这种观点是在社会学家和宗教学者中间最受到支持。根据“心理动力学模型”(psychodynamic model),个人选择参加是为了潜意识的心理需求。这种观点在心理健康专业人员中间比较流行。最后,人们加入不仅仅是因为自己的心理需求,同时也受到邪教的心理操纵的影响。朗格尼声称,这些拥有丰富的与邪教信徒直接接触经验的心理健康专家们倾向于赞成最后一种看法。[33]

一些学者青睐于某一个或几种混合的观点。也有学者指出,参加邪教是为了寻求社区团体和精神探索[34]。有人甚至质疑“转变信仰”的概念是否正确,有人可能只是希望从属于某个社团[35]

退出组织

[编辑]

一些人认为,“邪教”会用各种手段胁迫其成员不得退出;不过布罗姆利和哈登社会学家指出,邪教成员退出后必须承担后果的说法缺乏实验证据支持,但却有大量实验证据反对这个说法。这些实验证据包括绝大部分的退出离开发生在他们参加的两年之内,也包括绝大部分的退出是他们自己的意愿,其中三分之二(67%)认为“这种体验使他们更开智”。[36]

研究显示,退出“邪教”后的创伤并没有固定的形式,甚至很多人并未因此受到创伤。虽然出现心理和社会问题在脱离后并不少见,这些问题的特点和强度大大依赖于个人的特点和作为“邪教”成员时的经历、为什么要退出以及退出的方式;[37]然而更常见的是退出后没有出现创伤,像“瑞典政府新兴宗教运动(调查)委员会”1998年的报告指出,绝大多数新兴宗教成员从中获得正面的经验,他们的退出也没有经历创伤。虽然该报告描述了极少数退出的人需要帮助(每50,000人中有100人需要帮助),该报告没有建议任何额外政府资源以帮助他们的康复,因为这些案件是非常罕见的。[38]

定义和特征

[编辑]

在仍然赞成保留邪教这个词的研究者中,史蒂夫·哈桑 (Steve Hassan) 的精神控制研究对邪教的定义和特征研究比较具代表性。[39] 在2000年出版的《释放束缚:使人们能够为自己着想》(Releasing the Bonds: Empowering People to Think for Themselves)一书中,他分别从行为、资讯、思维和情绪四个方面对邪教作出描绘:

  • 行为控制
    • 强硬的清规且有责罚制度
    • 居住环境,家人、情人、同居者、甚至往来者受到规范
    • 衣着打扮等受到规范
    • 食物受到规范
    • 睡眠受到规范
    • 无自由休闲的空间
    • 教义的授课及组织活动(如念经礼拜冥想等)占去生活中最大部分的时间
    • 主要决定不能自作,必先取得批准
    • 须汇报思想,将自己感受与行动报告给上层干部
    • 集体思维高于个人
  • 资讯控制
    • 使用谎言,包括控制消息,歪曲资讯
    • 减低教外信息的散布或不鼓励接触这些,包括对教批评的说话,和使成员过度忙碌以至无暇接触外界
    • 形成成教内和教外对垒的局面,由教主决定谁可知甚么
    • 鼓励教徒互相举报,成立相互监督制度
    • 大量并广泛使用教义和由教派传播的信息,并大肆宣传
  • 思维控制
    • 须全然依赖并服从教主或讲师
    • 将教义定为真理,宣扬非黑即白的二元思维论
    • 不能批评教主或教义
    • 使用特殊语言代替常规的思想表达
    • 压制思考,只容许“好”及“正确”的想法,否定批判、理性想法以及建设性的批评
    • 长期冥想,咏唱咒语和祷告
    • 不准容纳别的信仰
  • 情绪控制
    • 使人的感受受到控制
    • 相信所有问题都是自己的错,而教主或干部是不会错的
    • 过度夸大罪恶感
    • 过度夸大恐惧,包括怕自由意志,怕外界,怕敌人,怕失去救赎,怕离开教派,怕遭否定
    • 使用过大的情绪波动来控制人
    • 强迫人公开悔罪
    • 出现非理性的恐惧,比如害怕领导人,害怕离开,不会反驳领导,如离开即对前途无信心
    • 教外没有快乐可言,故不能离去
    • 对离开教派者杯葛
    • 离开教派即属堕落
    • 离开教派即有灾祸

根据上海《文汇报》援引法国研究人员的成果,相对于正常宗教而言,邪教拥有如下十个特征:[40]

  1. 对其信徒实行精神控制,信徒必须遵循“精神领袖”的旨意而行动。
  2. 通过信徒大肆敛财。
  3. 脱离正常社会生活。
  4. 侵犯个人身体。
  5. 吸收儿童入会。
  6. 具有反社会性质,即社会是如此“丑恶”,只有加入“教会”才能净化灵魂。
  7. 扰乱社会正常秩序。
  8. 不断引起司法纠纷。
  9. 经常性地转移资金。
  10. 试图渗入公共权力机构,以求扩大影响。

也有一些说法认为,可以用教派是否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来简单地判断是否此教为邪教;[41]但应当注意的是,被视为正统宗教的宗教,也会呈现符合邪教定义的特性,而被视为邪教的信仰和被视为正统宗教的信仰之间,也未必有任何实质的区别。[原创研究?]

政治因素的影响

[编辑]

政治上,宗教可能可以成为有力的辅助,也可能成为影响安定的主要因素。全球各政府对新兴宗教组织的态度各异,但有些政府认为应该将“邪教”组织与“合法”的宗教组织区别对待。[42] 比如,法国和比利时接受邪教组织“洗脑”的观点,但欧洲其他国家像瑞典和意大利则小心对待“洗脑”理论,而对新兴宗教组织采用更中性的态度。 [43]政治因素经常决定一个宗教是否是邪教,而政治立场对邪教定义的影响最显著的例子就是基督教的地位在罗马帝国时期的戏剧性变化。

不是所有的国家都承认“邪教”,像例如在美国,由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之故,因此政府极少干涉宗教自由,而多数被视为非法的宗教团体都涉及对他人的犯罪活动;而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下,诸如“洗脑”(“洗脑”本身被认为是一个具有强烈主观性的用语)、强力说服信徒捐献、非常规医疗措施等各种看似“邪门”的作为,在事实上都是受保障的。[44]

罗马帝国与基督教

[编辑]

基督教创立初期,由于早期信徒的积极活动,教徒数目快速增长。罗马帝国当局对这个新兴的宗教团体从忽视渐渐转变为重视。有鉴于维护统治阶层的利益的考量,罗马帝国皇帝尼禄当采用各种手段迫害基督徒,将基督教定为邪教,并将其成员送入斗兽场任野兽杀害。基督教受迫害三百年,直到4世纪罗马元首君士坦丁大帝在位期间基督教的地位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于这位皇帝宣布归信基督教,因此基督教也从所谓的“邪教”被合法化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基督教取得统治地位后,又以其他宗教为异端邪教,东罗马帝国皇帝狄奥多西二世曾经在435年颁布命令,禁止犹太人以外的异教徒仪式,将异教徒神庙改成基督教堂,反抗者处以死刑。[45][46]

美国与人民圣殿教等

[编辑]

人民圣殿教,全称是“人民圣殿基督徒(使徒)教会”,由美国基督教牧师吉姆·琼斯于1955年在印第安纳州创立。1978年11月,在教主琼斯的带领下,900多名信徒一起在南美洲的圭亚那热带丛林集体自杀,该教从此被世人视为邪教之尤。

琼斯1977年接受《纽约时报》访问时说“最崇拜的偶像是毛泽东。他还在传教过程中,讲他是列宁转世。他实际上是一个狂热的社会主义者。”[47]据《洛杉矶时报》[48]报导,记者问:“琼斯的想法中,马克思主义基督教哪个优先?”时,自杀惨案的幸存者之一斯里福(Silver)说:“琼斯主要是一个社会主义者,接着,还是一个无神论者。”

因此琼斯曾设立了一个“人民论坛”,宣称对古巴欣喜若狂,常常流露向往苏联古巴。1977年,琼斯带领近千名成员移至南美圭亚那,实现社会主义理想,在圭亚那丛林建起社会主义农业公社(agriculture commune),取名琼斯镇。琼斯镇施行共产主义暴政,公社成员的护照财产被没收,几十警卫白天晚在周围巡逻,禁止人们与外界联系。琼斯采用毛主义常用的高音喇叭洗脑术,说来自美国的法西斯主义和各敌对势力正热衷破坏其社会主义试验。

他的信徒每天就像在劳改营一样,工作下来,还要斗私批修,批评和自我批评,就是从毛泽东中国共产党那里学来的。[47]《洛杉矶时报》提到,“圣殿教采用批评和自我批评,一种被毛泽东提倡的技术来加强纪律”。公社成员一天工作12小时,完了后要进行“自我批评”,谁没有完成任务,或对公社的成功表示出了怀疑,就受惩罚,或被剃头被戴黄帽子,殴打、虐待和处死时有发生。这些行为类同于文革中剃阴阳头、戴高帽子游街。为了考验公社成员的忠诚,琼斯多次组织 “集体自杀演习”。《华盛顿邮报》报道,琼斯让人们喝了(假)毒药以后,让他们一个一个的站起来,回答“为什么为社会主义而死是自豪而荣幸的”。

琼斯枪杀前来调查的国会议员里奥·瑞恩后,召集全体公社社员“集体自杀”,[49]提到,死亡前的人们,口中喃喃自语,“让我们为革命而死。用我们的死,曝光这个种族主义法西斯的社会。在这种伟大的革命自杀中而死,是多么美好啊!”。

前罪犯和创作歌手查尔斯·曼森(Charles Manson)吸引了很多追随者,特别是女性,他们都相信一场种族战争即将到来。曼森说科学教撒旦教对他的信仰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他告诉那些加入“曼森家族”的人,当非洲裔美国叛军赢得这场种族战争时,他们会受到幸存者拥戴,成为美国的领导者。作为曼森家族的领导人,查尔斯影响了加州的9人谋杀案,其中包括在家中被杀害女星莎朗·泰特和其他四人。曼森家族的罪行罄竹难书,包括策划暗杀杰拉尔德·福特总统。查尔斯·曼森被判处死刑,但由于加州废除了死刑,他在狱中生活了几十年,死于2017年11月19日。[来源请求]

大卫教派是大卫·考雷什离开“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后分出来的,他们坚信世界末日临近。考雷什弹得一手好吉他,他自称弥赛亚,能和上帝对话。他也认为所有女人都是他的精神夫人,导致和教内的未婚、已婚女人关系复杂。[来源请求]

成员们在德州韦科镇大卫教派的山庄囤积军火,为即将到来的启示做准备。他们引起了联邦烟酒与军火管理局的注意,为调查非法军火,他们准备搜查韦科镇大卫教派的山庄。随后发生激烈的枪战,4名执法人员及6名信众死亡。双方对峙51日,于1993年4月19日以悲剧收场。19名儿童被释放后,谈判陷入僵局,联邦调查局和州警方在坦克的掩护下攻入山庄,并施放了催泪瓦斯。电视台在做现场直播,庄园突然起火,很快吞没了整个庄园。最后,有76人遇难。调查人员确定,在火灾中没有死亡的人或死于枪伤或死于混凝土墙倒塌。[来源请求]

原圣托马斯大学(休斯顿)教授马歇尔·阿普尔怀特(Marshall Applewhite)带领着几十个人创立了天堂之门教,鼓吹外星人、UFO。在一次濒死体验后,阿普尔怀特于1974年创立了这个教派,他和他的追随者相信地球的尽头即将到来,地球将被“回收”。所以信徒准备离开地球,登上黑尔-波普彗星的飞船。为了上天堂,他们必须放弃他们的尘世身躯来作出最终的牺牲。1997年3月26日加州兰乔圣菲镇,在喝了掺有氰化物的菠萝汁和伏特加酒后,包括阿普尔怀特在内的39人死亡。当警察找到他们的尸体时,所有人都穿着黑色的衣服,配袖章和网球鞋。在集体自杀之前,他们的网站上写着:“黑尔-波普彗星即将关闭天堂之门......我们在地球上这22年的课堂生活终于有了一个结果--从人类进化层’毕业’出去。我们很高兴地准备和所有成员一起离开‘这个世界’”。[来源请求]

沃伦·杰夫斯(Warren Jeffs)领导的耶稣基督后期圣徒原教旨主义教会是摩门教会的一个分支,两者有一个相当明显的区别:一夫多妻制。由于倡导一夫多妻制,杰夫斯被教会驱逐,稍后组建了自己的教派,他在亚利桑那州犹他州得克萨斯州的信徒激增到一万多名。由于被控教会内部有乱伦行为以及与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联邦官员在2008年突袭了杰夫斯在德克萨斯州埃尔多拉多的牧场。杰夫斯被控多项性侵儿童罪,被判处终身监禁。[来源请求]

创立于1968年,初时名为天父的儿女(The Children of God,COG),俗称神的孩子(God's Kids),1978年更名为爱之家(The Family of Love),1995年再更名为家庭(The Family),2004年又更名为家庭国际(The Family International),由大卫·摩西·白克于1968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杭廷顿海岸(Huntington Beach)成立组织。由于其教育宣扬滥交和恋童而遭到世人怀疑,1970年代Ted Patrick成立了名为“FREECOG”的组织,提供警惕信息。1974年,纽约州司法部公布对“天父的儿女”的调查,指其存在逃兵、强奸、洗脑、逃漏税、诱拐青少年、袭击信徒父母、反常性行为等罪嫌。[来源请求]

“天父的儿女”最高机构为“皇室”,大卫·摩西·白克为“国王”,活动基本单位为“家庭”。打着“信奉耶稣”、“唯独圣经”的旗号,宣扬“世界末日即将到来”,弥赛亚耶稣再临时,唯有加入“天父的儿女”,进入“天国”,籍此诱骗信徒对大卫·摩西·白克进行个人崇拜,以大卫·摩西·白克所著《摩西书信》为经典,宣扬“世界末日”邪说,攻击一切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宣称“上帝的爱即是性爱”,令少女信徒采取类似卖淫的方式发展教会、招收信徒及募款,并邀集少女在组织中实行群交、滥交,提倡儿童性行为。该组织要求其成员绝对服从“皇室”,为“主”抛弃全部,奉献一切财产,并且要奉献“肉体”供应皇室滥交。[来源请求]

该组织为了躲避美国政府的追查,开始向海外转移。其于1980年渗透中国大陆,陆续派出来自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等9个国家的37名成员入境,以从事教职的名义,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武汉等地传教,招收信徒。后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之一。[来源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基督教、法轮功、全能神教等

[编辑]

路透社报导说,无神论中国共产党不允许其他意识形态挑战其统治,所有宗教活动必须经过它的批准。[50]《纽约时报》2014年文章称,中国共产党“反邪教”的目的在于加强政府控制,并认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华传统信仰备受打压,文化大革命中,寺庙教堂被拆除、焚毁等,僧侣与神父被强迫还俗、婚嫁,削弱了儒家和佛教等传统信仰体系;而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中国人重新燃起对信仰的渴望,但在现阶段,大量民众依旧缺乏宗教常识。[51]中国政府公安部历年认定邪教名单,2000年列出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邪教组织有7种,2005年、2014年名单公布14种,不过被镇压的法轮功都未曾出现在名单内[52][53]

路透社报导,联合国人权专员在2010年在联合国大会上报告关切中国信仰自由问题,他指出法轮功等社会弱势信仰团体经常被指责为“邪教”,因此常受社会歧视、甚至升级为针对“颠覆阴谋”的打击[54]

外媒报导,共产党于2018年6月左右,在全中国校园掀起抵制宗教信仰的运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用强行灌输、威胁恐吓、诱骗举报等手段对学校的孩子进行洗脑,以达到彻底铲除宗教的最终目的。”不让学生相信任何宗教,只让相信共产党无神论,当局人员把天主教基督新教称做“邪教”,要求学生举报有宗教信仰的父母同学,有宗教信仰的学生,也将被学校上报上级部门。[55][56]

基督教中国家庭教会

[编辑]

中国共产党查封基督教中国家庭教会,并称一些家庭教会为邪教,例如华南教会等等。例如伊春当局称,不参与(共产党控制、政治色彩浓厚的)三自爱国教会的,就是邪教[57][58][59][60]

黎广强及另外两名中国人因为运送《圣经恢复本》提供给福建省地下教会被抓,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提起公诉,后被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两年及三年有期徒刑。[61]

对华援助协会《中国大陆境内基督教会和基督徒遭受政府逼迫的 2015年度报告》报告称,中共把家庭教会当成对政权有威胁的“邪教”来看待,中共的最终目的就是全面取消非三自教会。[62]外媒报导,中共人员例如浙江某中学亦称,中共已将“天主教、基督新教定为‘邪教’,绝对不能信,要信只能信共产党。”[55]

2015年,中国各地出现中共当局下发的宣传画,直接将基督教家庭教会指为“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中国反邪教协会发布的20种邪教名单中,与基督教有联系的就有15种之多。郭宝胜表忧心示,“只要不去(中共官方控制的)三自教会,就有可能被‘邪教’化,就有可能以刑法300条来对待。”[63] 依据2017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6号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未经登记的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赠。家庭教会显然没有获得宗教场所登记,故属于非法活动。[来源请求]

中国共产党

[编辑]

法国《费加洛报》报导,历史学家章立凡表示,“共产党政权也是个教派”,中共把藏传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视为意识形态上的敌手,宗教控制的强化其实展露出中共对失去社会掌控的恐惧[64]。有观点认为,中国共产党是自己所定义的邪教。《纽约时报》2014年刊登慕容雪村文章〈中国反邪教意在加强政府控制〉称,自共产中国1949年建政后,所谓“共产主义信仰”被推崇为“宗教”,儒家和佛教等传统信仰体系被削弱;2014年6月1日,中共官媒中央电视台公布“邪教组织的六个特征”,包括个人崇拜、无视道德以及限制人身和精神自由等等。慕容雪村指出,这六大特征,都能在共产中国找到现实证据,“这段话在网上被大量转发,许多人都有意地将它指向共产党自身,含蓄地发表评论道:感谢政府感谢党,我终于知道哪个才是最大的邪教了。”[51]苹果日报与自由时报报导称,不少网民揶揄这六大特征说的是中国共产党,“我们就是在邪教管治下!”[65][66] 中共党史专家司马璐指出,共产党组织从延安时期就是“类似巫教的邪教”统治,例如“把领袖宣传得是神的化身”、“一切罪恶都可以打着党和领袖的旗帜,对党员和人民操生杀大权”、“不准许党员和人民有独立思想,只许党员做工具,做机器人”,“必须要党员和人民相信:你们是有原罪的,例如小资产阶级思想……”,对党员与人民施行精神奴役[67]

全能神

[编辑]

全能神是由“呼喊派”骨干赵维山于1989年创立的,是基督教新教地方召会运动变种组织,该教派虽对外宣传其创始人与“女基督”是河南的一名郑姓女子,但其只是傀儡。“全能神”于东京、纽约、旧金山、多伦多、新加坡、韩国、印尼、马来西亚等国家或地区建立分部。

2014年,发生的5·28山东省招远市“麦当劳”快餐店命案再次引发了公众对“全能神”这一邪教组织的强烈关注。10月11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帆等五名被告人故意杀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帆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被告人张立冬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被告人吕迎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张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张巧联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法轮功

[编辑]

法轮功是一种气功修炼团体,规模极盛时传播于两岸以及洲等超过70个国家[68]:126,依据中国政府在1999年以前的估计,大约7000万人到上亿人修炼[69],主管机关是中国政府国家体育委员会(而非宗教局)。1996年后时任中共党总书记江泽民当局改变胡耀邦政府对气功的三不政策,党媒开始批评法轮功。1999年因修炼法轮功的人数太多,江泽民发起了一场镇压法轮功的运动[50]。美国国会众议院2010年要求停止镇压的605号决议文指“中共当局在过去十年,在世界范围内以大量资源长期虚假宣传”[70] ,中华民国国会2004年决议指出,法轮功在数十国上亿人修炼“促使社会道德提升,并使广大的修炼民众身心健康”,并指中共“发动全国宣传机器,全面抹黑、污蔑李洪志先生,故外界亦一再质疑,大陆当局一手炮制天安门自焚案等事件,意图挑起一般人民对法轮功的仇恨。”[71]

BBC及一些观察家指出,中共高层对法轮功的态度存在分歧[72][73]。在江泽民1999年镇压法轮功前一年,刚退休的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发起并亲自率团独立调查法轮功数月,做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报告提交中央政治局[74][75]

加拿大前亚太司长大卫·乔高引用蒙特利尔大学教授大卫·欧比对法轮功的详细研究结论指“法轮功不是邪教”;因报导法轮功获得普利策奖的《华尔街日报》前北京分社社长伊恩·约翰逊认为中共是以西方反邪教运动的合法性来掩盖当局的镇压,因为法轮功不符合对邪教的共同定义,并指中共方面说法不被支持、从不允许法轮功受害者单独受访[76]。《南华早报》报导引述法国内政部反邪教小组表示“法轮功从未触犯法律,仅仅是一个遵守法国法律的自由的协会。我们不能滥用邪教这个词,并把它用于任何一个宗教运动,无论是老的还是新的。根据法国法律,法轮功不该被称作邪教。”[77]

自由之家资深专家库克2012年出席美国国会听证会发表证词说,“修炼法轮功的中国公民,目前依然生活在不断遭受绑架和酷刑的威胁当中。法轮功及其创始人李洪志先生,以及各种同音字,一直是中国互联网上被新闻检查最严厉的字词,而由任何(中共)国营媒体或由其外交官所提及的都是妖魔化标签了的措辞。”[78]

国际特赦组织报告指出,北京当局于1999年7月后对法轮功修炼者的镇压,进行多方面的宣传战,并施加包括劳改、意识型态改造(亦有称"洗脑")、再教育及法律范畴外的威胁措施(拘留、强制劳动及刑求等),有时导致学员死亡。[79]
在中共公安部2000年发布的公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中,里头对于“现已认定的邪教组织情况”,列出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邪教组织有7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7种,其中并未提到法轮功[80][81]公安部2005年(公通字[2005]39号)认定14种,也没有法轮功。公安部2014年6月公布名单有14种,但法轮功仍不在其内[52],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中,并无针对任一特定邪教的定义作出解释,仅对处理邪教组织的方式予以解释[82]法轮功在俄罗斯越南目前为止都是合法的。[来源请求]

纽约时报曾经报道,中国的法轮功信徒控诉政府操控宣传、监禁和拷问,而在美国纽约法拉盛,华裔移民与法轮功信徒展开意识形态战争,两派在此划定地盘,进行持久激烈的对抗。[83]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与巴哈伊教

[编辑]

相关运动

[编辑]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引用

[编辑]
  1. ^ Rousselet, M.; Duretete, O.; Hardouin, J. B.; Grall-Bronnec, M. Cult membership: What factors contribute to joining or leaving?. Psychiatry Research. 2017-11-01, 257 [2024-03-15]. ISSN 0165-1781. doi:10.1016/j.psychres.2017.07.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15). 
  2. ^ 2.0 2.1 Zoë Heller. What Makes a Cult a Cult?. The New Yorker. 2021-07-05 [2022-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3. ^ 3.0 3.1 Guy P. Harrison. Why No One Should Ever Use the Word "Cult". Psychology Today. [2022-08-28]. 
  4. ^ 张纯琍,邪教·宗教·政治 [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5. ^ 5.0 5.1 Tina Rodia. Is it a cult, or a new religious movement?. Penn Today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2019-08-29 [2022-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14). 
  6. ^ 摩诃止观》卷十上:“邪人不同又为三:一、佛法外外道,二、附佛法外道,三、学佛法成外道。”
  7. ^ 楞严经》:“彼等群邪,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炽盛世间,潜匿奸欺,称善知识,各自谓己,得上人法,玄惑无识,恐令失心,所过之处,其家耗散。”
  8. ^ [唐]杜佑,《通典》卷40:“末摩尼本是邪见,妄称佛教”
  9. ^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76,:“食菜事魔,即今人所谓邪教也”
  10. ^ Marco Respinti. 中共與神的角力. 意大利BitterWinter. [2019-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9). 
  11. ^ Irons, Edward. Falun Gong and the Sectarian Religion Paradigm. Nova Religio. 2003, 6 (2): 244–62. ISSN 1092-6690. doi:10.1525/nr.2003.6.2.244. 
  12. ^ Richardson, 1993 p. 349
  13. ^ Stark and Bainbridge, 1987 p. 124
  14. ^ Banisadr, Masoud. Cult and extremism / Terrorism. Combating Terrorism and Protecting Democracy: The Role of Civil Society (Centro de Investigación para la Paz). 19–20 May 2005 [21 November 2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05). 
  15. ^ Richardson, 1993
  16. ^ Lewis, 2004
  17. ^ Dawson, Lorne L. Cults and new religious movements: A reader. Wiley-Blackwell. 2003. ISBN 1405101814. 
  18. ^ Bromley, David Melton, and J. Gordon. 2002. Cults, Religion, and Violence. West Nyack, N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 ^ Gallagher, Eugene V. 2004. The New Religious Movement Experience in America. Greenwood Press, ISBN 0-313-32807-2. p. xv.
  20. ^ 20.0 20.1 20.2 Elizabeth Aileen Young. The use of the »Brainwashing« Theory by the Anti-cult Move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pre-1996. Zeitschrift für junge Religionswissenschaft. 2012-07, 7: 5–19. doi:10.4000/zjr.387. 
  21. ^ Dick Anthony and Thomas Robbins. Conversion and "Brainwashing" in New Religious Movements. Centre for Studies on New Religions. 2004: 1–40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3). 
  22. ^ Galanter, 1989; Mithers, 1994; Ofshe & Watters, 1994; Singer, Temerlin, & Langone, 1990; Zimbardo & leipper, 1991
  23. ^ Cordón, Popular Psychology 46–47. [2011-0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01). 
  24. ^ Psychology 101, Carole Wade et al., 2005
  25. ^ Gene G. James, Brainwashing: The Myth and the Actuality Fordham University Quarterly, Volume LXI, June 1986
  26. ^ Novit Evas, Bette Interpreting the Free Exercise of Religion: The Constitution and American Pluralism, () pp. 91–3, UNC Press, ISBN 978-0-8078-4674-2
  27. ^ Singer, Margaret; Lalich, Janja. Cults in Our Midst. September 1996. ISBN 0-7879-0266-7. OCLC 35979557. ... only 5 to 6 percent of cult members demonstrate major psychological problems prior to joining ... 
  28. ^ Society for the Scientific Study of Religion, council meeting on 7 November 1990 (Online)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9. ^ Parsons, Ailsa; Turner, Richard; Ingleton, Hailee; Dubrow-Marshall, Linda; Kefalogianni, Maria; Omylinska-Thurston, Joanna; Karkou, Vicky; Thurston, Scott. Flowing towards freedom with multimodal creative therapy: The healing power of therapeutic arts for ex cult-members. The Arts in Psychotherapy. 2021-02-01, 72. ISSN 0197-4556. doi:10.1016/j.aip.2020.101743. 
  30. ^ Richardson, James T.; Adeliyan Tous, Sajjad. “Brainwashing” and mental health: an update. Friedman, Howard S. (编). Encyclopedia of Mental Health (Third Edition). Oxford: Academic Press. 2023-01-01: 290–297 [2024-03-16]. ISBN 978-0-323-91498-7. doi:10.1016/b978-0-323-91497-0.00019-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05). 
  31. ^ Dr. Zablocki, Benjamin 存档副本. [2005-03-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5-03-08).  Paper presented to a conference, Cults: Theory and Treatment Issues, 31 May 1997 in Philadelphia, Pennsylvania.
  32. ^ Kranenborg, Reender Dr. (Dutch language) Sekten... gevaarlijk of niet?/Cults... dangerous or not? published in the magazine Religieuze bewegingen in Nederland/Religious movements in the Netherlands nr. 31 Sekten II by the Free university Amsterdam (1996) ISSN 0169-7374 ISBN 978-90-5383-426-8
  33. ^ Langone, Michael英语Michael Langone, "Clinical Update on Cults", Psychiatric Times July 1996 Vol. XIII Issue 7 存档副本. [2011-0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7-23). 
  34. ^ Galanter, Marc M.D.(Editor), (1989), Cults and new religious movements: a report of the committee on psychiatry and religion of the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ISBN 978-0-89042-212-0
  35. ^ Bader, Chris & A. Demaris, A test of the Stark-Bainbridge theory of affiliation with religious cults and sects. Journal for the Scientific Study of Religion, 35, 285–303. (1996)
  36. ^ Hadden, J and Bromley, D eds. (1993), The Handbook of Cults and Sects in America. Greenwich, CT: JAI Press, Inc., pp. 75–97.
  37. ^ F. Derks and the professor of psychology of religion Jan van der Lans The post-cult syndrome: Fact or Fiction?, paper presented at conference of Psychologists of Religion, Catholic University Nijmegen, 1981, also appeared in Dutch language as Post-cult-syndroom; feit of fictie?, published in the magazine Religieuze bewegingen in Nederland/Religious movements in the Netherlands nr. 6 pages 58–75 published by the Free university Amsterdam (1983)
  38. ^ Report of the Swedish Government's Commission on New Religious Movements (1998), 1.6 The need for support  (Swedish)[失效链接],English translation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he great majority of members of the new religious movements derive positive experience from their membership. They have subscribed to an idea or doctrine which corresponds to their personal needs. Membership is of limited duration in most cases. After two years, the majority have left the movement. This withdrawal is usually quite undramatic, and the people withdrawing feel enriched by a predominantly positive experience. The Commission does not recommend that special resources be established for the rehabilitation of withdraws. The cases are too few in number and the problem picture too manifold for this: each individual can be expected to need help from several different care providers or facilitators.
  39. ^ Praise For Releasing The Bonds: Empowering People to Think for Themselves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0-12-30., Freedom of Mind Center
  40. ^ 文汇报. 邪教的十个特征. 人民网. [2014-1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11). 
  41. ^ 存档副本. [2020-08-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5). 
  42. ^ Edelman, Bryan and Richardson, James T. Falun Gong and the Law: Development of Legal Social Control in China. Nova Religio. 2003, 6 (2): 312–331. doi:10.1525/nr.2003.6.2.312. 
  43. ^ Richardson and Introvigne, 2001 pp. 144–146
  44. ^ Are Cults Legal?. HG.org Legal Resources. [2021-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24). 
  45. ^ Fergus Millar. A Greek Roman Empire: Power and Belief Under Theodosius II, 408-450.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0 June 2006: 121–123 [2014-05-06]. ISBN 978-0-520-9414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07). (英文)
  46. ^ Mos Maiorum Foundation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英文)
  47. ^ 47.0 47.1 琼斯镇集体自杀30年 琼斯本人崇拜毛泽东和列宁. 自由亚洲电台. 2008-11-25 [2017-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3). 
  48. ^ 《洛杉矶时报》1978.12.10
  49. ^ 《洛杉矶时报》1978.11.26
  50. ^ 50.0 50.1 Rights protesters, China supporters greet President Xi in Seattle. 《The Fiscal Times》. Reuters路透社. 2015-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0-03). 
  51. ^ 51.0 51.1 慕容雪村. 中國反邪教意在加強政府控制. 纽约时报. 2014-06-19 [2017-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3). 
  52. ^ 52.0 52.1 中國公布官方「邪教名單」引發網友關注. BBC. 2014-06-03. 
  53. ^ 中國列14邪教名單 法輪功未上榜. 苹果日报. 2014-06-03 [2017-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3). 
  54. ^ LOUIS CHARBONNEAU. U.N. envoy defends Falun Gong, "evil cult" for China. REUTERS路透社. 2010-10-22 [2016-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8-30) (英语). "Small communities, such as.. Falun Gong and others are sometimes stigmatized as 'cults' and frequently meet with societal prejudices which may escalate into fully fledged conspiracy theories," Heiner Bielefeldt told the U.N. General Assembly's human rights committee. 
  55. ^ 55.0 55.1 學校:中共最大的「洗腦基地」. 寒冬BitterWinter. 2019-01-11 [2019-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20). 
  56. ^ 嚴禁宗教信仰花樣百出 還要學生舉報自己的父母. 自由时报. 2019-01-13 [2019-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13). 
  57. ^ 伊春当局:不去三自教会者即为“邪教”. 美国之音. 2015-05-05 [2017-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3). 
  58. ^ 中國再捕50名地下教會成員. BBC中文网. 2000-08-27 [2017-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03). 
  59. ^ 大赦國際發表聲明指責中國當局酷刑虐待地下教會成員. 自由亚洲电台. 2002-02-05 [2017-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3). 
  60. ^ 山东曹县警方以打击邪教名义粗暴打压基督徒. 自由亚洲电台. 2014-08-03 [2017-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3). 
  61. ^ 港商黎广强被判处两年徒刑. 2002 [2017-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23) (英国英语). 
  62. ^ 中國大陸境內基督教會和基督徒遭受政府逼迫的 2015年度報告. 对华援助协会. 2016-06 [2017-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3). 
  63. ^ 姚长进. 中國家庭教會面臨被定為「邪教」的危險. BitterWinter. 2019-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05). 
  64. ^ 中國要求重譯宗教經典 法媒:思想箝制恐自食惡果. 中央通讯社. 2019-12-23 [2021-09-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8). 
  65. ^ 央視教辨邪教「這不是中共嗎?」. 苹果日报. 2014-06-04 [2017-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3). 
  66. ^ 央視教導辨別邪教 網友諷「這不是中共嗎?」. 自由时报. 2014-06-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28). 
  67. ^ 李怡. 建黨七十年,騙局七十年. 台湾《远见》杂志. 1991-07-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05). 
  68. ^ David Ownby, Falun Gong and the Future of China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ISBN 978-0-19-532905-6.
  69. ^ 【蘋話當年】2001年法輪功學員被指自焚 疑中共抹黑. 香港苹果日报. 2015-01-23 [2017-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6). 
  70. ^ H. RES. 605. 美国国会. 2010-03-16 [2017-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3). ...Chinese authorities have devoted extensive time and resources over the past decade worldwide to distributing false propaganda... 
  71. ^ 立法院公報 93卷33期 院會記錄(2004年決議全文-要求停止打壓法輪功). 立法院国会图书馆. 2004年6月 [2017-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3). 
  72. ^ Spiegel, Mickey; Joseph Saunders, Sidney Jones, Malcolm Smart, Jim Ross. Dangerous Meditation: China's Campaign Against Falungong (PDF). Human Rights Watch. 2002年1月 [17 March 201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5-09) (英语). 另连结、isbn:1-56432-270-X 
  73. ^ BBC国际媒体观察部. 網絡封殺與解禁暴露中共權斗激烈. BBC英国广播公司. 2012-04-06 [2016-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4-09). 
  74. ^ Benjamin Penny, "The Religion of Falun Gong," p 56. ‘Falun Gong has hundreds of benefits for the Chinese people and China, and does not have one single bad effect.’
  75. ^ 丹尼·谢克特Danny Schechter. 《Falun Gong's Challenge to China》. New York: Akashic Books/ 中文版 博大出版. 2000: 63~67. 
  76. ^ Johnson, Ian. Wild Grass: Three Portraits of Change in Modern China(中譯本:苛稅、胡同和法輪功:底層中國的緩慢革命). New York, NY: Vintage. 2004: 251–252; 283–287 [2016-10-03]. ISBN 037571919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20). 
  77. ^ 南華早報:法國頒布的反邪教法不是針對法輪功的. 南华早报. 2001-06-19 [2016-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1). 
  78. ^ Sarah Cook(自由之家资深专家). The Origins and Long-Term Consequences of the Communist Party’s Campaign against Falun Gong 收錄於《FALUN GONG IN CHINA: REVIEW AND UPDATE》 (PDF).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 2012-12-20 [2017-01-1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12-29). 
  79. ^ China: The crackdown on Falun Gong and other so-called "heretical organizations". Amnesty International国际特赦组织. 2000-03-23 [17 March 2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3-07-11). 
  80.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我国已认定的邪教组织情况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8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通 知 ﹚公通字[2000]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3-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24). 
  82.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13-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22). 
  83. ^ Kilgannon, Corey. 法轮功是邪教吗?纽约华人为此上法庭. 纽约时报中文网. 2016-06-30 [2024-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12) (zh-cmn-hans). 

来源

[编辑]
书籍
期刊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