蕴真洞崖墓
外观
崖墓-蕴真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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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一批历史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乐山专区乐山县蕴真洞 |
时代 | 汉代 |
编号 | 20 |
认定时间 | 1956年8月16日 |
蕴真洞崖墓位于四川省乐山专区乐山县蕴真洞,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汉代。1956年8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历史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1]。
蕴真洞即白岩山崖墓11号墓,又名朝霞洞、治易洞、程公洞,传为宋逸民程公望注《易》处。南宋开禧元年(1205年)永嘉陈谦题“程公洞”三字刻于清风、朝霞两洞间,嘉定十五年(1222年)张方来游,惜其剥蚀,重书,刻于白云洞口。历代文人墨客来此游览题咏者甚多。洞下有小溪环流,名竹溪,碧水浓荫,景色清幽。由于墓室巨大,民国时做过监狱,办过伙食团。内有题刻6则。第4则为熙宁二年(1069年)题,年代最早。第6则碑刻记述当地官吏“同游白崖三洞,晚步羌洞院观”事。
注释
[编辑]- ^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在工农业生产建设中注意保护文物的通知. 维基文库. 195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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