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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瑙寺大殿及壁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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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瑙寺大殿及壁画
四川省第一批历史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四川省绵阳专区梓潼县兴隆乡
时代明代
编号10
认定时间1956年8月16日

玛瑙寺大殿及壁画位于四川省绵阳专区梓潼县兴隆乡,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明。1956年8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历史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佛家壁画10幅[1]。1980年7月7日四川省重新公布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时因毁坏而注销[2]

1970年5月,玛瑙寺因附近农民焚烧豌豆秆引起火灾,使这座明代成化年间民间画家绘制的40余幅神话故事壁画和2000多平方米明代建筑的艺术宝库毁于一旦[3]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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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 链接至维基文库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在工农业生产建设中注意保护文物的通知. 维基文库. 1956-08-16.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 链接至维基文库 关于重新公布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发〔1980〕154号). 维基文库. 1980-07-07. 
  3. ^ 四川省梓潼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梓潼县志》,方志出版社,1999.10,第8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