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
外观
(重定向自战略互惠关系)
中日四个政治文件 “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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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9月2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 |
1978年8月1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和平友好条约 |
1998年11月26日 | 中日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
2008年5月7日 | 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 |
《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日语:「戦略的互恵関係」の包括的推進に関する日中共同声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于2008年5月6日至10日在日本国进行国事访问期间,5月7日与日本国内阁总理大臣福田康夫在东京都共同签署的联合声明文件[1]。此次为10年来,中国领导人首次正式访日。
2007年12月,日本首相福田康夫访问中国,展开“迎春之旅”,敲定了此次胡锦涛访日。此次访日,被媒体称为,中日关系中的“暖春之旅”。
主要内容
[编辑]内容重申两国决心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实现中日两国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目标。
这是自1972年规范关系正常化的《中日联合声明》、1978年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和1998年为共同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中日联合宣言》以后,以前三项文件为基础,双方官方签署的第四个政治文件。
参考文献
[编辑]- ^ 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 新华网. 2008-05-07 [2017-0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19).
外部链接
[编辑]-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献: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