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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哈回合贸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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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会展中心于第六次WTO部长会议谈判当日

多哈回合贸易谈判(英语:Doha Development Round),又称多哈发展议程Doha Development Agenda, DDA),是世界贸易组织于2001年11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中开始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议程原定于2005年1月1日前全面结束谈判,但至2005年底为止仍未能达成协议,最终于2006年7月22日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的批准下正式中止,但在隔年1月31日全面重启。不过,2008年7月29日正式宣布破局。

谈判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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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哈回合贸易谈判包括8个谈判领域,包括:

  1. 农业
  2. 非农产品市场进入
  3. 服务
  4. 知识产权
  5. 谈判规则
  6. 争端解决
  7. 贸易环境
  8. 贸易与发展

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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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在墨西哥坎昆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第五次部长级会议上,各成员国在农业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令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

2004年8月3日,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议,达成《多哈回合框架协议》,为全面达成协议跨出一步。协议包括5部分:农产品贸易、非农产品市场准入、发展、服务贸易及贸易便利化。协议明确规定美国欧盟逐步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及降低进口关税,回应发展中国家的诉求。

2005年12月13日开幕的世界贸易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各国期望就多哈回合贸易谈判收窄分歧,并希望可于2006年完成整个回合的谈判。

2006年7月27日,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正式批准暂停多哈回合贸易谈判。

2006年11月16日,世界贸易组织贸易谈判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恢复多哈回合谈判的技术性讨论,并为谈判最终全面恢复作好准备。[1]

2007年1月31日,在世界贸易组织全体成员大使参加的会议上,与会大使一致同意全面恢复多哈回合各个议题的谈判。 [2]

2008年7月29日,基于印度中国美国在“特别防卫机制(special safeguard mechanisms)”的歧见,多哈回合谈判正式宣告破局。[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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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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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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