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克墩公会议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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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克墩公会议(英语:Council of Chalcedon),又称加采东大公会议,是于公元451年10月8日至11月1日在迦克敦举行的第四次基督教大公会议。与会的有东方教会的500位主教及教宗的数位代表。此会议产生了重要的基督论定义,界定了“基督的神人二性”。此会议将基督一性派定为异端。最后,会议制定了今天基督教著名的信经《迦克墩信经》。同时,会议法规第28条提到君士坦丁堡主教相对于其他主教具有较优越地位,亦即,地位与罗马主教相等。[1][2]。当时教宗良一世对此项决议表示了反对。[3]
历史
[编辑]当时有不同的基督论产生,东方教会出现了混乱。犹提干用“基督一性论”宣称基督只有一个位格,却只有一个神性,因基督的人性已被神性盖过。由于地方会议未能平息此主张,罗马皇帝马尔基安召集举行此大公会议。与会的大部分是东方教会的主教,西方教会的只有教宗委任的三位。会初,大家一致通过接纳尼西亚信经、教宗良一世的《大卷》及区利罗写给聂斯脱里的信件,视之为基督论的正统。犹提干因其主张,被会议定为异端。在皇帝马仙和政府代表极力要求下重定了信仰告白,最后制定了《迦克墩信经》。
公元449年,犹提干以政治关系唆使当时在位的狄奥多西乌斯二世于召开了一次以弗所会议(后世称为强盗会议)。
教会法
[编辑]会议共颁布了30条教会法。[3]其中第28条(君士坦丁堡与罗马同等)在后来召开的五六会议中按教会法第381条修正(君士坦丁堡次于罗马,但权力上完全等同)。[4]
具深远影响的结果
[编辑]- 界定了“基督的神人二性”,声明只有一位基督,祂是真天主上帝之子又是真圣人。基督的神人二性“不混合,不改变,不分割,不分离”。维护了基督单一位格的完整。
- 宣布:至圣天主上帝之子、圣母玛利亚之子是独一无二的位格,是真天主上帝之子又是真圣人。
- 颁布了二十七条教会法规。圣职人员和修士的伦理行为的教会法,其中圣职人员及主教与修士及修女必须严守贞洁的规定。
- 亚历山大科普特正教会、亚美尼亚教会等部分东方教会拒绝承认迦克墩公会议的决议,与承认迦克墩公会议的其余东方教会与西方教会分裂。当时东正教会与罗马天主教会尚未分裂。
参考来源
[编辑]- ^ 《迦克墩公会议法规》第28条
- ^ Schwerin, Philip, How the Bishop of Rome assumed the title of "Vicar of Christ", 页5
- ^ 3.0 3.1 Philip Schaff. NPNF2-14. The Seven Ecumenical Councils Canon XXVIII. [2019-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16).
- ^ Philip Schaff. NPNF2-14. The Seven Ecumenical Councils Canon XXXVI.. [2019-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