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绍
外观
元绍(?—?),字丑伦,河南郡洛阳县(今河南省洛阳市东)人,追尊魏昭成帝拓跋什翼犍的后裔,常山简王拓跋陪斤之子,北魏宗室、官员。
生平
[编辑]元绍年轻时聪明有智慧,升任尚书右丞,任内决断不回避有权势的人。景明四年(503年),魏宣武帝元恪命令元绍检查讯问赵脩,诏令曝光赵脩的奸诈邪恶,免去死罪,鞭打一百下,流放到敦煌当兵。元绍因赵脩以谄媚而得宠,因此命人秘密的鞭打赵脩三百下,令他致死。魏宣武帝听说后,责备元绍没有再次禀报。元绍说:“赵脩奸诈谄媚胜过董贤,是国家的大蛀虫,臣如果不因为他的过失除掉他,恐怕陛下又要背上汉哀帝的名声,受到万世的坏话。”魏宣武帝以元绍的言语正直,于是没有治他的罪。元绍出宫的时候,广平王元怀向元绍叩拜,道贺说:“阿翁是皇家的正直之士,即便朱云、汲黯如何能超过?”元绍说:“只遗憾杀他太晚,以为惭愧而已。”元绍在凉州刺史任内去世[1][2][3]。
家庭
[编辑]兄弟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魏书·卷十五·列传第三》:昭弟绍,字丑伦。少聪慧。迁尚书右丞。绍断决不避强御。世宗诏令检赵脩狱,以脩佞幸,因此遂加杖罚,令其致死。帝责绍不重闻。绍曰:“脩奸佞甚于董贤,臣若不因衅除之,恐陛下复被哀帝之名。”以其言正,遂不罪焉。及出,广平王怀拜绍,贺曰:“阿翁乃皇家之正直,虽朱云、汲黯何以仰过。”绍曰:“但恨戮之稍晚,以为愧耳。”卒于凉州刺史。
- ^ 《北史·卷十五·列传第三》:昭弟绍,字丑伦,少聪慧。迁尚书右丞。绍断决不避强御。宣武诏令检赵修狱,以修佞幸,因此遂加杖罚,令其致死。帝责绍不重闻,绍曰:“修奸佞甚于董贤,臣若不因衅除之,恐陛下复被哀帝之名。”以其言正,遂不罪焉。及出,广平王怀拜绍,贺曰:“阿翁乃皇家之正直,虽朱云、汲黯何以仰过!”绍曰:“但恨戮之稍晚,以为愧耳。”卒于凉州刺史。
- ^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五·梁纪一》:帝命尚书元绍检讯,下诏暴其奸恶,免死,鞭一百,徙敦煌为兵。而修愚疏,初不之知,方在领军于劲第樗蒲,羽林数人称诏呼之,送诣领军府。甄琛、王显临罚,先具问事有力者五人,迭鞭之,欲令必死。修素肥壮,堪忍楚毒,密加鞭至三百不死。即召驿马,促之上道,出城不自胜,举缚置鞍中,急驱之,行八十里,乃死。帝闻之,责元绍不重闻,绍曰:“修之佞幸,为国深蠹,臣不因衅除之,恐陛下受万世之谤。”帝以其言正,不罪也。绍出,广平王怀拜之曰:“翁之直过于汲黯。”绍曰:“但恨戮之稍晚,以为愧耳。”绍,素之孙也。
- ^ 西安市文物稽查队编. 《西安新获墓志集萃》. 北京市: 文物出版社. 2016年2月: 18–19. ISBN 978-7-5010-4477-1 (中文(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