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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深供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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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深供水工程
基本信息
始建日期1959年11月15日
供水日期1965年3月
上级公司粤海投资
工厂设备
沉淀池
1965年的东江深圳水利工程图表
华侨日报》在1960年2月29日报导香港革新会表示香港可向中国广东省寻求供应食水,惟必须顾虑日后与华界因为政治等问题发生纠纷,继而增加香港面对的困难,故此仍是须要强化香港的水源基建,还建议港府要留意海水化淡技术的最新发展
华侨日报》在1960年4月1日报导香港印度商会表示即使从中国广东省输入食水,也要推进原定的水源基建计划,以保障供水的稳定性,对于开支庞大的水务基建工程,港府应考虑向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寻求低息贷款
华侨日报》在1960年10月2日报导香港境内由香港深圳边界接驳至大榄涌水塘的输水工程即将完工及展开测试,此时广东省境内的东深供水工程仍未动工,至于香港政府向广东省政府采购食水的协议是在1960年11月15日签署,因此香港境内接收跨境食水的输水管道及隧道早在签署协议前已完成,并非在签署协议后港府才规划动工
横跨深圳河支流梧桐河的东深供水工程输水管
香港境内东深供水工程输水管

东深供水工程,全称东江深圳—香港供水工程,或简称东江—深圳供水工程,其是跨越广东省东莞市深圳市境内,水源取自东江,是香港供水的大型调水工程,因而俗称东江水”。该项工程,是以195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在邻近香港的深圳兴建水塘为发端,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域水利工程一部分的特定水源政治计划。在1960年计划初定后北京即经广东省政府向英方提出此项水利工程[1][2]。时任港督柏立基评估认为,该工程实为中国共产党的跨境战略,不过鉴于当时香港确有寻找额外水源之需,英国方面便接受此项计划,但同一时期亦计划在香港自行兴建大型水塘以维持水利自主[3]

1960年代时英国曾尽其所能增强港英在地自身的供水系统,务求制衡跨境水利潜在的主导力以增大港英自主性,如在签订双方供水工程合约之时,是拒绝掉中方原提出向香港免费供水的提议,反坚持按价购买内地食水,以表此项协定纯属经济交易而不是政治恩赐;时双方交涉时,英方也限于以港英政府与广东省政府间接洽为重,以避免供水计划成为国家层面间事务。时英国方面,亦反对公开中国大陆供港食水在后续逐步增加的协定,以保可继续在港兴建水塘,并回避在地居民藉该工程存在而反对在地水利工程[4],不过早在1960年2月港府与广东省政府仍在谈判供水协议之时,香港政界及工商界均公开表示港府必须考虑两地日后发生纠纷而引起的供水困难[5],建议应订立合约购买指定的水量而不是难以保障供应量的免费供水,也提到计划中的新水塘不能放弃建造[6],还建议港府应留意海水淡化等技术来提升香港供水的稳定性[5],由此可见香港内部对于跨境引入食水早有顾虑。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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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开埠初期,香港一直倚赖山涧水及雨水作为主要水源。水务署成立后亦建成了多个水塘及水库(不计私人水塘)。但随着人口压力及多次旱灾出现,维持全日供水在人口激增的1950年代日趋困难,香港政府自1920年代已构思从广东省购入食水以增加水源,并且在1957年大榄涌水塘完工后,加建连接到港深边界的输水管道,准备将来接收广东省的供水。1960年11月15日港府与广东省政府达成购入食水的协议,1961年2月1日香港首次输入广东省食水[7]。将东江水引到深圳的工程,于1963年由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批准动工。

近年东江水的污染及供水过剩情况一直极受粤港两方关注。按2010年实际输入6.81亿立方米的东江水计算,实际水价为每立方米4.6港元[8],比马来西亚售予新加坡的水价(每千英制加仑0.03马币)贵逾300倍。[9](新加坡须以原水价将处理好的食水卖给马方,新加坡称这部分每日的补贴为70000马币,即约12万5千港元。另外,马来西亚供水新加坡的设施,包括水管、水库、泵房等一律由新加坡兴建及维修,并须缴付土地租金,然两国对于供水问题依旧纷争不断)[10]

加上严重污染的净化费用,东江水总成本每立方米7港元,若海水化淡的费用,台湾海水化淡费用是3.85港元[11],2006年,新加坡海水化淡费用是0.49美金(约3.8港元),[12]年,美国加州海水化淡费用是0.46美金(约3.57港元),[13]年,以色列海水化淡费用小于0.4美元(约3.1港元),[14] 之下,费用只是东江水的一半,而且价格有下跌的趋势。而天津日产100万吨的淡化厂投资虽达170亿元,但当中包括了超过200公里长的输水设施,输送到北京的成本为8元,其长距离输送情况与香港类似。[15]有报导指沙特,海水食水日产量为300万m3,与香港用水量(约每日250万m3)相若,累计投资高达1630亿里亚尔(约合435亿美元),超过香港新机场和高铁的整体造价。[16]。2010年,日本与韩国组成财团投得在沙特的海水化淡建设项目,价值$18.92亿美元,即港币147.6亿,却已能每日生产1.025百万m3的水,也就是说,如有三个同样设施就已经可以满足香港用水需求有余,所需资金只是442亿港元。[17]但所谓的低成本都是利用了火电余热食水,相当于能源成本极低,与香港能源产业情况不同,大模铺开不可行。

中国大陆对水源地的生态效益的经济补偿一直在讨论完善中,即由国家协调建立一种流域上下游区际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马小玲研究员认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就是要使得生态补偿能持续、稳定地进行。[18][19]而跨省的补偿也一直不是很健全,为了保护东江源,江西省关闭了很多工厂。保护生态的效益香港需要向广东提供补偿,但最初几十年江西都没有从广东或香港得到很好的补偿。江西省方面经过长期的协商,双方才达成协议,广东从香港提供的资金收益中划拨一部分资金作为东江源的生态补偿。[20]

香港中联办前主任张晓明在谈及供水时也说:供水工程是凿山劈岭架管搭桥将位于东莞水源地的水位提高了46米后倒流83公里而进入深圳水库,再经过输水涵管输入香港的。沿江当地政府沿着水库修筑十几公里的防护林,对库区实行全封闭管理,武警边防官兵一天两次巡逻,有关部门每天对供港水质进行检测。50多年来水质一直稳定保持在优于国家二级水源标准以上。供水不只是用钱算账的问题,东江水沿途有深圳东莞等工业突飞猛进,而河源惠州等地也渴望发展,但都保护着向香港供水。供水工程是香港经济当年获得快速腾飞的最重要补给。[21]

2015年立法会大会继续辩论财政预算案时民建联蒋丽芸炮轰人民力量议员陈伟业指政府多余东江水“倒入海”浪费公帑之说“乱七八糟”,声称特区政府已指去年没有出现浪费东江水情况,过去5年亦没有将东江水排出大海或浪费,但根据香港水务署年报(2014-2015),2014年香港的东江供水量为7.24亿立方米,比香港政府每年购买8亿立方米东江水的数量为低,显示蒋丽芸的说法有误。[22]对于陈伟业指东江水受污染,斥内地“将屎水给香港人饮”的说法,蒋丽芸大表不满,声称东江水距离香港80多公里,输水系统全是密封式水管,确保香港人饮用水所订最高标准,每年维修、运作、电费昂贵,“内地把水蚀本卖给香港,希望大家有时饮水思源,你饮得人水就要感恩,不要讲风凉话”,虽2010年联合国已通过将饮用洁净水定为基本人权的议决,并承认水作为一项人权“一种法律权利,而不是一种商品,或是一种具施舍性质的服务”,无需感恩的说法,惟缺水地区依赖他人供水,这样的依赖关系并非“联合国人权”之类云云就可以简化成“应该”同“理所当然”。[23][24] 2018年,立法会议员(民建联)考察以色列海水化淡厂,并在脸书表示支持香港兴建海水化淡厂[25]。李嘉诚和记黄埔在2008年与IDE Technologies共同成立索莱克项目,在2013年开始在以色列营运索莱克海水化淡厂,每立方米水成本只需4.5港元[26],2015年更降至3.9港元[27],比东江水平近一半。 2020年12月21日港府与广东省签订新一份购买东江水协议,2021年至2023年三年港府分别斥资48.21亿,49.5亿,50.16亿合共斥资147.87亿港元买水,每年水价将按节省的水量作出扣减, 最低每年东江水取水量6亿1500万立方米, 最终供水量维持每年11亿立方米.较上一份3年合约144.21亿港元贵2.5%,由此可见,东江水价的不断持续上涨,令特区政府用在购买食水的公帑不断增加,使公帑无法好好运用之余,更同时造成了公帑和食水的浪费。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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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的妈滩拦河闸坝
1965年的塘头厦
1965年的司马抽水站

为深圳供水的东深供水工程经中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批准动工。1959年11月15日,深圳水库正式动工,工程过程采取人海战术。重点是主副坝的铺土碾压工程,当时除了压土机之外,取土运土几乎全部都是靠锄头铁锹肩挑手推车,原计划高峰时只有一万多名工人,后来为保证在雨季前能完成主坝土方工程,决定增加民工,当时任佛山地委书记兼宝安县委第一书记的李富林限3天内从各人民公社抽调2万多名民工到深圳水库,即总人数达到近4万人。

工地的工棚只能住1万多人,一下增加到近4万人,准备的时间只有两三天,实难应付。最后只好在工地的周边地段搭盖简陋的小工棚,上面用竹枝架起铺盖稻草,地下也铺上稻草,席地而睡,算是解决问题。

1960年3月4日,近一公里长三十米高的主副坝土方工程终于完成;3月5日上午11时,举行庆功大会,共两万人参加,当中包括马师曾红线女等人出席[28]

香港政府在1957年大榄涌水塘完工后,虽然尚未与中国当局达成供水协议,但港府当时已开始铺设由大榄涌水塘至边境的水管,并开挖输水隧道,为接收跨境供水做好准备工作。1960年9月,香港境内接收跨境输水的管线及基建工程已经完工,可将中国广东省的供水由罗湖经水管及输水隧道输送到大榄涌水塘,只在等候中国广东省完成供水管线及中国当局批准接驳跨境输水管[29]

不过,迟至1960年11月15日,香港政府才首度与广东省达成协议,每年由深圳水库向香港提供50亿加仑(2,270万立方米)食水。1963年,双方达成共识,兴建东江──深圳供水工程(东深供水工程),但计划受到1963年的天旱延误。广东省人民政府也让香港自珠江口,本流去大海的食水,自行取水,再用人民币$0.1 一立方米卖回给香港使用和饮用。

1963年6月10日,周恩来代表审阅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向香港供水问题的谈判报告》,中共中央则在6月15日发出《关于向香港供水谈判问题的批复》,指出: 我们已经做好供水准备,并已发布了消息,而且已在港九居民中引起了良好的反应[30]:559。到1963年底周恩来离开中国大陆前停留于广州、听取时广东省水利电力厅刘兆伦厅长详细汇报还有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意见,同意该工程项目运作[31]。而细节上,“中国政府将承担全部工程的设计和修建,并负担全部费用”[32]

到1964年1月24日,时英驻华代办贾维代为回复港英政府意见予时外交部西欧司司长谢黎,表示香港政府欢迎中国方面修建东江至深圳水库水道而有更多供水的可能性,并会安排必要的技术层面会谈[33]。1964年4月,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同意将该工程列入1964年国家基建计划,拨付 1964年上半年东深工程投资1,200万元,并相应增加广东省的基建预算[31]

1964年4月22日,双方正式签订协议,同意自1965年3月起,广东省每年向港方出售不少于150亿加仑(6,820万立方米)食水,每天最高供水量可提高至6,200万加仑,售价为每立方米人民币1角,即1.06港元1,000加仑。[34]

岂料中国大陆在1966年发生文化大革命,香港的左派随后于1967年在香港发起六七暴动,当年香港更祸不单行遭逢天气干旱,春夏缺乏降雨,港府需要制水减慢存水消耗,然而斗委会等左派团体却将食水当作斗争及对港府施压的手段[35],由于文革造成中国大陆行政混乱[36],香港旱灾期间中方没有回应港府增购供水,旱情至1967年8月中旬因台风“爱莉斯”及“姫蒂”为香港带来丰裕降雨,才得到舒缓及恢复全日供水[37],经过1967年的旱情后,由于中方对香港供水一度受到政治运动影响,港府不敢对跨境输水过于依赖,港府当时亦考虑海水化淡的方法来取得食水,并且在荔枝角焚化炉进行测试。乐安排海水化淡厂在1975年启用,但因为当年的海水淡化技术成本过高,而且文革在1976年结束后,中方供应东江水恢复稳定,对海水化淡厂的需求下降,并于1982年关闭及停用,东江水成为香港第一大水源。

1978年,中国大陆实施改革开放的同时,香港政府与广东省当局达成新协议,广东省当局同意将年供水量由1979年的1.45亿立方米逐步增至1982年的1.82亿立方米。双方又在1979年12月进一步磋商,并于1980年5月签订附加协议,根据该协议,广东省当局同意在1982年后进一步递增对港供水量。该协议于1981年10月修订,并于1982年再作修订。根据再次修订的协议,双方同意广东省在1982年为本港提供2.2亿立方米食水,其后每年可增加供水量,直至1995年。1987年,双方亦达成协议,并订明广东省会在1989年至1995年期间进一步遽增每年对港供水量。

广东省当局在1989年和港府签署长期供水协议,为香港提供足够下个世纪初所需的食水。协议规定供水由1995年的6.9亿立方米,续年增加,在2000年时已达到7.8亿立方米。供水系统现时的设计最高供应量是每年11亿立方米。

不过,由九十年代起,香港工业北移,用水量显著下降。经长时间商议后,港府与广东省当局在1998年达成协议,双方同意1998年至2004年内供水量的每年增幅可减少2,000万立方米。结果,这七年内的总供水量累积减少了5.6亿立方米。广东省方面也同意有关每年最终供水量11亿立方米的条文会维持不变,而达到这个最终供应量的时间可适当地延迟,并会进一步协商。

在每年的香港政府财政预算案当中预留24亿元作购买东江水之用,占香港HK$1.3万亿本地生产总值的0.15%。随着人口增长较预期少、香港工业北移,港府仍基于合约规定,每年必须购买最少约8亿立方米东江水,耗公帑逾24亿元,在1998年至2003年期间已把约值30亿港元的东江水排入大海,引起公众谴责。

自2006年起,东江水供水协议均采用"统包总额"方式。根据这种方式,港府每年向广东省方面支付一个固定水价款额,以确保即使在百年一遇的极端干旱情况下,也会有可靠和灵活的东江水供应至每年的供水量上限,以应付香港实际需要。在协议下,每日供水比率会有较大灵活性,以配合于本地收集所得的雨水在季节上的变化,这会使香港能更妥善控制水塘的存水量,从而更有效地减少水塘满溢情况,并节省抽水成本。现行协议亦保留每年最终供水量11亿立方米的条文,保证了香港长期获供应东江水,以配合未来发展,而达到这个预计供水量的目标日期则会进一步检讨。[38]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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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水输港地理资料

东深供水工程,引东江水南流至深圳市,需将其中一条原本由南向北流入东江的支流──石马河变成一条人工运河,河水由下游抽回上游,逆流而上,工程因而相当艰巨。1963年,工程展开,经八级提水,将水位提高46米后,注入雁田水库,再由库尾开挖3公里人工渠道,注水至深圳水库,再由深圳水库直接供应香港。东深工程运河起自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流经司马旗岭马滩塘厦竹塘沙岭上埔雁田及深圳等地,全长83公里,主要建设包括6座拦河闸坝和八级抽水站。工程于1965年1月22日完成,3月1日开始向港供水。除供港外,还灌溉沿线农田16.85万亩,排涝6,000亩,每年向深圳沿线城乡提供3,000万立方米生活用水。

东江水抵深圳水库后,经两条横跨深圳河的水管,输入位于边境木湖的接收水池,然后再输往木湖抽水站。换算成金额,工程费约3800万,而从第一年开始,已收取香港每年1600万水费了。第一条自边境铺设之水管,1960年是在达成深圳供水协议后装置,水管直径48吋,全长约十哩,起自文锦渡附近,经石陂头粉岭至距石岗一哩入大榄涌引水道止。1964年增设的第二条直径54吋水管,起自文锦渡梧桐河抽水站大埔头输水隧道,与船湾食水湖系统连接。该输水管自梧桐河泵房经上水粉岭抵达大埔头后,可经过泵房注入大埔头,至下城门水塘输水隧道转沙田滤水厂,供应市区。

东深工程曾扩建三次,第一期扩建工程于1974年开始动工,1978年11月26日完工,主要是按原规划加建7台抽水机及增建中小型水库,工程费用达人民币1,483万元。港府为配合东深工程第一期扩建计划,于1978年再斥资1.17亿元改善东江供水计划,第一部分在木湖兴建一个新蓄水池及抽水站,加强输入广东省原水设备,第二部分是由梧桐河抽水站至船湾食水湖兴建输水管,增加梧桐河抽水站抽水量。

第二期工程于1979年8月签订《东江──深圳供水工程第二期扩建规划报告》协议后进行,主要是再扩大原工程在马滩、塘厦、竹塘、沙岭、上埔及雁田的抽水站,加高深圳水库主坝1米,新建的工程则包括于新开河口兴建东江抽水站,提高供水数量。1981年下半年,香港亦耗资1.5亿,在木湖、大埔头及粉锦公路兴建三座抽水站,在木湖兴建接收输水设施,开凿5.2公里长隧道及铺设5,000米的水管,将接收广东省供水工程列为十二年计划的一部分。

1989年11月,开展的第三期扩建工程,维持二期工程的水位不变,扩建东江、司马、马滩、竹塘、沙岭等抽水站及加建塘厦抽水站,将供水量增至17.43亿立方米,最大提水能力约每秒69立方米,其中11亿立方米原水供港,向深圳供水达4.93亿立方米,沿线灌溉用水1.5亿立方米。

1998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建议兴建一条全长83公里封闭管道,自东莞桥头镇直达深圳水库,避免食水沿途受污染,短期内改善水质,预计工程需费47亿元人民币,当中港府提供24亿元免息贷款,分20年摊还,广东省同意减少东江未来供水量 5.6 亿立方米。[39] 该工程于2000年8月28日开始动工,第一期管道长50公里,由东莞太源至深圳雁田水库,工程已于2003年6月正式启用。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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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较先前港府自珠江口引水,东深供水工程避免了海水倒灌造成的水质威胁。但早期污染问题仍然存在;2004年,当密封管道落成一年后,环保组织绿色和平于3月18日至19日,分别在密封水管的入口地带抽取32个样本,在源头水样本中,大肠杆菌超标3,200倍、部分样本发现重金属如水银等,“污染程度犹如水”,化验由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受委托进行。[40]

其中,位于东江水起点的太园抽水站,每100毫升水中含有120万至320万颗大肠杆菌,最高超标达3,200倍。即使在密封管道直接抽出的样本,大肠杆菌亦达9.1万至93万不等,而最高含量亦达每升5.25毫克,超标近10倍。在小部分样本中,零星发现含量超标的重金属,当中包括、水银,其中一个在密封管道抽取的样本,发现每升含0.014微克的水银,超标280倍,但其余样本再无此发现。

不过,水务署强烈反驳该份报告,重申本港食水可安全饮用,并质疑该环保团体抽水位置。发言人指:“我们根本不用反驳,我们有数字!”根据水务署化验报告,自密封水管去年6月启用后,他们在7月起至今年3月,在位于香港边境的木湖抽水站抽样,发现大肠杆菌每升水含量,大跌31.7%;氨氮含量更急跌84.6%,反映本港水质显著改善。

港府与绿色和平数字为何出现严重分歧,有学者相信,有可能与近期“枯水期”有关。香港大学地理系副教授吴祖南表示,冬天水落石出,东江水已大为枯干,令污染物较全年平均数为高,但他认为,即使只在个别月份水质特别差,亦会对市民构成影响,港府宜每月公布水质报告。绿色和平总干事廖洪涛忧虑,即使水质只属季节性恶化,但是港府为清理食水,将要采用更多化学物料进行消毒,市民最终一样会喝进肚里。他批评,自密封管道启用后,邻近东江、受严重污染的石马河,水量急降,每遇潮水涨退,更可倒流至东江中游,污染东江源头。去年广东水利厅亦承认石马河污染极严重,计划整顿污染。

2006年,港府再次重申密封管道启用后,输港东江水水质在各方面都有显著改善。[41] 港府与广东省人民政府设立紧急通报机制,透过电话及传真将可能影响东江水水质的重大事故尽早通知对方,以便即时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和相应行动,确保供水安全。水务署亦已制定一系列的应变措施,以应付东江水水质变差的情况,主要措施包括:

  • 在木湖抽水站若发现现在接收的东江水水质变差,便立即提升各项监控水质的措施。
  • 如有需要,会在木湖抽水站排放所有接收的东江水。
  • 与粤方保持联络,减少或暂停东江水输港,并向粤方索取水质变差的详细资料以便制定下一步的应变行动。
  • 将供应本港各滤水厂的原水改由本地水源供给。现行协议包括1989年供水协议和1998年贷款协议。

2006年以来,东江中上游在广泛种植尾叶桉,为造纸业提供原材料。种植桉树前需放火炼山,而桉树生长迅速,消耗大量水分,林高树密,林下草灌难以生长,每3至5年砍伐一次,又要再放火烧山,大量原生森林因此被毁,导致大量物种灭绝,生态破坏严重。而烧山令水土不断流失,淤积储水库及严重污染水质[42],若情况继续,东江水源很可能遭遇断流危机。

现时东江水质及水源地保护在中国环保意识加强及府重视下已有改善[43]。中国政府从上游污染源头开始管控,打击排放污水、丢弃垃圾等污染行为。同时,中国亦就此设立严格的河长负责制度,单是惠州就共有1397名各级河长[44]

香港供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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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香港人口增长较预期少、香港工业北移及香港人开始节约用水,近年来东江供水有过量之嫌。基于合约规定,现时香港每年必须购买最少约8亿立方米东江水,耗香港政府公帑逾24亿元。在部分降雨多的年分,曾出现水塘满溢的情况,在1998年至2003年期间已把约值30亿港元的东江水排入大海,更引发传媒大幅报导,称此举为“倒钱下海”。2005年,香港各水塘总存水量为5.54亿立方米,占总容量94.64%。而于同年,因水塘满溢而要排出大海的食水达1.09亿立方米,如以当时东江水价计算,即逾3亿元。政府当时表示希望能够跟粤方达成新的供水协议,考虑弹性供水的安排,以避免库房不必要的流失。

就香港购买东江水的价格,及多次加价引起争议,有评论指广东当局开天索价,香港政府态度表现软弱。[45]根据中国大陆《瞭望东方周刊》2011年底的报道,香港2012年购买东江水约每立方米4.32元,比供给东莞的东江水价格0.5元、深圳的价格0.96元高出4-9倍。[46]但考虑到对水源地的补偿,水质保护,输水管道维护因素,因而香港供水成本较高。[18]同时反映出广东当局在对香港供应东江水上与其他内地省市存在差别待遇的问题,使香港购买东江水的成本十分高。

河源地区经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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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位于东江中上游,市区87%面积属东江流域,长约254公里,占东江的总长度超过45%。而该段东江水质的质素,对东江流域沿岸和下游的用水安全有密切关系,影响包括东莞、惠州、广州、深圳及香港地区的2,000多万名居民。由于河源市有责任保护水源清洁,因此该市在工业、旅游及林业等均受到限制,令河源市的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的局限。香港思汇政策研究所刘素表示,香港从东江获益,饮水思源,有责任有义务“反哺”水源地,尤其是经济欠缺发达地区。

2006年2月,河源市6名人大代表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交“关于将河源新丰江水库至深圳东莞及香港等地区管道供水工程列入省‘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建议书提及发展河源市的新丰江水库,直接供水到东莞、深圳及香港等地区,充份利用河源市的水资源,以促进河源经济的发展。河源市的代表又指出,新丰江水库邻近的居民为东江的水资源,付出了重大的牺牲及代价,自水库建成以来,仍有20多万人生活于贫穷线之下。因此,他们十分希望该地的经济能尽快有所改善。[47]

2008年香港开始海水化淡的计划,除了减轻广东省河源地区的供水压力,可将更多珍贵水源留给当地居民,对河源及邻近取用东江水的广东省城市都是助益[48]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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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东江-深圳供水工程管理局隶属于广东省水利电力厅,负责具体经营管理。
  • 1980年6月在香港注册成立,1981年1月正式开业的粤海集团,是广东省政府在境外创办的第一家“窗口公司”。亚洲金融危机下,粤海集团发生支付危机。1999年1月,粤海集团宣布债务重组,并委托高盛亚洲为财务顾问。2000年1月31日广东省政府决定把东深供水项目注入粤海进行重组,改制为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负责原水供应。2000年12月22日,广东省政府、粤海集团与债权人宣布达成债务重组协定,其中最重要的是由东深供水专项(粤港控股持有该专项99%股权)的现金流所担保的新债务及股本证券。
  • 深圳市公安局东深分局:负责调查和处理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危害东深供水工程安全或者污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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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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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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